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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以下简称“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和乌鲁木齐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规定及各项法治任务要求,坚持把法治作为税收工作的生命线和基本准则,持续创新税收执法方式,夯实“法治税务”工作基础,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党委牢记税务机关政治属性,扛牢税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确保税收法治建设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2023年,召开专项会议3次、民主生活会1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思路与方法,深刻领会法治政府、法治税务的精神实质,为税收法治建设形成了重要实践和制度成果。
  (二)统筹推进主题教育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乌鲁木齐县税务局组织“党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四级联动传达学习,第一时间领会主题教育精神要义。及时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主题教育2个工作组,一体推动理论学习、检视整改落地见效。积极梳理责任空位,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主题教育办公室工作规则、党员积分制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工作规则,切实将责任明确到位。根据上级讲话精神和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安排》,认真梳理4项39条重点任务,形成工作责任清单,挂图督战抓落实,全面推动主题教育工作落地见效。
  (三)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分层级建立学习机制。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聚焦“带头学、研讨学、深层学”,党支部突出研讨交流+活动教育学,退休干部采取“线上+线下”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建立“一月一主题、一主题一形式”学习机制,切实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2023年各层级制定集中学习计划36次,个人学习计划66条。落实党委“第一议题”学习53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研讨19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集中学习研讨19次。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2次,全体干部参加“学习兴税”平台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1次,共涉及102人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全面履行税收职能,更好发挥税收作用
  乌鲁木齐县税务局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完善税费政策精准推送机制,通过“线上+线下”双向发力,推动税惠政策精准直达、助力民营企业快速发展;同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反映最强烈、最集中的问题找准摸清、逐个纠正,扎实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针对政策落实中发现的问题,从思想认识、机制建设等方面深入分析,查找问题、对标解决,让纳税人缴费人切实感受到税务部门的真情实意,高质量推进政策落实见行见效。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在全面推行实名办税缴费制度基础上,实行纳税人缴费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和智能化风险监管,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款,又避免影响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健全以“数据集成+优质服务+提醒纠错+依法查处”为主要内容的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依法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与监管。集约式全疆通办上线以来,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办理全疆通办业务882笔,线上线下受理“接力办”事项共1197笔。办理“跨地州”涉税业务,最大程度解决周边纳税人的办税诉求,做好优化办税环境工作,为营造良好的税务环境奠定基础。
  (三)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依托乌鲁木齐税务微信公众号,搭建“随身厅”智能导办服务平台,组建线上远程办税服务团队,利用“智能+人工”的服务模式,通过图文传输、视频通话等多元化业务咨询办理方式,线上为纳税人解答涉税咨询、办理业务、远程帮办等,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涉税服务,大大提高了咨询沟通效率。“随身厅”在线导办服务功能上线以来,已进行业务咨询及办理3955次,充分节省了纳税人缴费人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失信惩戒措施
  严格落实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完善纳税信用失信惩戒措施,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在纳税信用评价工作中规范操作流程、严格级别调整、加强结果审核,准确把握评价指标口径,对涉及人工调整指标的情况,认真落实复审复核程序,依申请开展纳税信用修复、复评等相关工作。乌鲁木齐县税务局2023年对998户纳税人纳入信用管理,共评出A级纳税人57户,B级纳税人354户,M级纳税人502户,C级纳税人3户,D级纳税人43户,分别占比5.94%、36.91%、52.35%、0.31%、4.48%。对2户纳税人申请纳税信用修复,经复审复核从D级调整为B级,不遗余力助企纠正失信行为,重塑企业信用。
  (五)多措并举便捷服务,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为解决偏远乡镇、团场、社区、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办税缴费难问题,乌鲁木齐县税务局探索打造了以移动办税服务车为载体的“移动办税厅”,采取“巡回服务+预约定制”,不定期为该类群体“送服务上门”,实现164项涉税服务“上门办”,惠及15个偏远乡镇、团场、社区及重点建设项目工程。2023年“税风示范号”移动办税服务车累计帮助企业办理税费业务200余笔,提供政策咨询600余次,以便民办税、优质便捷的税费服务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贡献税务力量。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质量
  (一)统筹立法质量和效率并重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实现立法质量和效率并重并进,增强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使法治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通过开展本级税收执法督察及接受上级层级业务督察、审计巡查,促进乌鲁木齐县税务局严格执行各项优惠政策、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上级开展立法工作,对上级征询意见的税收立法稿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学习讨论,并结合基层实际经验做法,在其可行性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定期开展专题培训
  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将“依法行政”列为2023年领导班子成员重要考核内容,促进班子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建设法治型政府。同时开展“青新胡杨”培养计划,助力青年干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一是抓好源头培养工作,抓好新入职人员培养。健全完善“六个一”新入职干部教育培训机制,配备“业务+思政”双导师,切实提升新入职青年干部对税收工作和税收事业的自豪感、使命感、归属感。二是不断深化阶梯式培养,组建流动税费服务青年干部突击队、智囊团,鼓励青年干部挑重担、勇担当。三是积极探索“靶向式”轮岗机制,扎实开展复合型人才培养,锻造业务“多面手”。2023年交流轮岗人员37人次、组织“固本强基”系列培训8次、“税费政策”培训6次、“青年夜校”26期、培训测试16次、业务周考14次。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税收政策、法律规范、党的纪律培训学习,促进税务干部不断更新业务知识,将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落到实处。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科学民主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乌鲁木齐县税务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相关规定,始终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会前酝酿和集体讨论、重大事项公示公开,增强公众参与度和知晓度;在作出重大决策事项过程中,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听取审查机构的合理建议,听取本局公职律师、上级法律顾问相关意见,将集体决策作为正确决策的前提,强化决策程序约束性,并对决策过程中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归档。
  (二)政务公开,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
  政务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乌鲁木齐县税务局通过办税服务厅公示栏、触摸屏、“企微税”平台、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税务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领导简介、人事任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税务事项承诺制等内容。2023年,公示行政许可85条、行政处罚177条、“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清单233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2项,定期定额2177条,非正常户认定3条、欠税信息61条、执法音像记录5条,以全方位公开执法信息、公示执法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税收执法公平公正。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执法公正文明
  (一)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对新招录公务员通过初任培训,使其纪律作风、职业道德、专业素养达到胜任岗位的标准,税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持证上岗。2023年,共有8名新招录税务干部参加并通过执法资格测试。同时对2021年至2023年入职人员开展“青年夜校”业务培训,将执法资格与奖励惩戒关联,推进构建执法资格考核制度,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3年,乌鲁木齐县税务局以多形式、多方面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充分利于“税法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点,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教育活动,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税法遵从意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全面推进“首违不罚”工作,落实“首违不罚”清单177户,以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纳税人自觉守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以创新的柔性执法和咨询调解方式满足纳税人诉求;与检察院共建“税检联合”工作机制,强化联动配合、依法能动履职,“检察蓝”与“税务蓝”凝聚税检共建合力,精诚合作,有效预防涉税违法,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风险应急预案等专项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快速应对能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制定保密工作管理制度,防范泄密风险造成国家损失;完善风险舆情应对机制,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信息公关危机的能力。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成立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应对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办税服务厅开展应急演练,选取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场景,制定应急演练工作方案,组织办税服务厅各岗位人员按照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进行演练,提高办税服务厅人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同时组织防火防电、网络安全等应急演练工作,在各大门户网站自主筛查,防患于未然,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干部职工处理应急工作的能力。成立各类专班工作小组,实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将风险降到最低,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多措并举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结合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调解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化解税费争议矛盾。围绕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人民至上、守正创新,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成效促进沟通交流。召开7轮纳税人座谈会、涉税中介和兼职会计座谈会;设立“实体调解厅”,选拔2名公职律师和全局各类业务能手参与矛盾争议调解工作,打造“个人领衔+团组服务+全线运作”的争议调解新模式;成立“小薇工作室”,为纳税人“私人定制”问题解决方案,确保疑难杂症应解尽解、优惠政策应享尽享。自设立以来已为纳税人解答专业问题2000余个,实地走访企业190余户,重点解决难点痛点120余个,远程帮助纳税人办理业务1200余笔,2023年乌鲁木齐县税务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二)完善复议应诉工作机制
  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解决涉税矛盾和纠纷。及时对外公开监督、举报、咨询电话,畅通税收法律救济渠道,提高解决争议效率。积极推动精确执法、精细服务深度融合,完善税费争议咨询调解机制,组建公职律师团队,开展涉税涉费争议咨询和调解服务,全力推动涉税争议调解融入日常监督管理、税收执法全过程及受理投诉举报工作中,2023年有效开展“说理式”柔性执法18户,接收并处置涉税咨询28次。
  八、健全制约监督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优化工作举措,落实落细党内法规工作
  制定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序开展;坚决把抓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印发等工作作为履行执规责任的重要内容,对起草的文件、新闻稿件严格把好政策关、法规关、格式关、文字关,从严审核文件的必要性、规范性和程序性,确保合法合理、规范严谨;以开展党支部“树牢政治机关意识 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召开专题学习会,通过座谈交流、案例讲解、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不断增强学习效果。
  (二)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政务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是深化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政府效能的必然要求。执行有关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和政务失信记录制度,2023年乌鲁木齐县税务局规范政府采购,加强网上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2023年,按规定在税务采购网进行政府采购,对采购网无法实现的,按规定流程通过招投标、竞争性磋商等形式开展,以招投标或磋商结果签订合同,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遵循厉行节约、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诚实守信原则,2023年,乌鲁木齐县税务局未发生政府失信行为。
  (三)立足监督主业,强化履职问责
  突出政治监督,确保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等学习贯彻情况监督全覆盖,深度聚焦主题教育工作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纳税人满意度等工作落实情况;积极发挥纪检专责监督作用,通过实地督导、查阅资料、发放调查问卷、列席会议等形式,强化督导落实。2023年下发督办单46份,开展实地督导12次,参加专项会议15次,电话回访165人次,查看12366台账、局长信箱23次,通过全面监督检查,达到以查促改、以查促管、以查促控。拓宽监督渠道,积极主动与地方纪检部门沟通汇报,纪检组组长向县纪委监委汇报工作3次。发挥特邀监察员外部监督作用,运用电子意见箱征求纳税人意见建议527条,满意率99.35%。
  九、健全数字法治政府,推进智慧税务创新
  (一)统筹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
  全面开拓“以数治税”新局面。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对外打造信息传递桥梁,多部门相互协作、互通互联,通过公文、OA系统、电子邮箱等方式与外部门建立互联互通、协作共进机制,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2023年共计取得数据近200余条,数据分析成果服务于多个税种;对内拓展行业数据分析,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现代化区、地、县“三级”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利用“税郡通”平台精准获取区域内行业数据,开展地方特色税收、适应地方政府经济决策需求的税收经济分析。同时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
  (二)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
  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健全违法查处体系,充分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多元数据汇聚功能,精准有效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对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从严查处曝光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平台。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法治建设落实落细。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全体干部将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贯穿工作始终。积极开展“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教育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干部党性修养,以支部为载体定期开展督促检查、谈心谈话,通过加强警示教育,以案为鉴,筑牢信念之基。2023年开展专题教育1次,督促检查2次,警示教育4次,着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收工作,依法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原则,规范执法行为。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2023年乌鲁木齐县税务局提升站位,主动作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机制,落实例会制和会前学法制度,将重要法治事项纳入议事内容。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局干部培训、“练兵比武”活动、青年理论学习、党支部学习等重点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政策落实、组织税费收入、税收征管改革、非税收入征收等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中。加强跟踪问效,督促整改落实,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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