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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和乌鲁木齐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规定的各项法治任务措施,坚持把法治作为税收工作的生命线和基本准则,持续创新税收执法方式,夯实“法治税务”工作基础,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函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坚持不懈深化理论武装
  2022年,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以“学”为先,深入开展学习,确保领会精神实质,党委会“第一议题”带领班子成员读原文、悟原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团支部、退休干部、“访恵聚”工作队等专题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采取“多线程交叉学+多角度深入学+多维度集思学”的方式,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全覆盖。全面落实“第一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022年,开展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2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读书研讨班2次。
  (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全局干部,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选人用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总结当前税收工作、谋划未来五年税收发展结合起来,抓好党务工作、建强政治机关,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税务铁军。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坚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三个务必”,严于律己,切实解决纳税人实际问题,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提升党政机构履职
  乌鲁木齐县税务局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部门各项工作,与地方各单位加强沟通交流,完善第三方信息共享制度,逐步丰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清单。健全部门协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互通涉税情况,共享信息,及时掌握税源实际与情况变化。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中,落实推进金税三期系统、实名信息采集、社保费缴费系统等数据同步、操作一体化,实现网上税务局三方协议申请、签订和验证一键式自助办理,真正实现“全程网签”;实现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联网报送,为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监管及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跨部门聚集、互联共享和集中公示,推动企业信用信息跨部门互联共享提供基础信息支撑;全面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符合6项税务证明事项的纳税人开展告知承诺制,乌鲁木齐县税务局2022年共填写税务证明事项承诺书116份,有力促进优化纳税服务,推进“一次办好”服务落实落地,更好的为纳税人缴费人解难题、办实事,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三)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优化便利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办税缴费服务,为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开设绿色通道,提供导税等专业化、细致化办税缴费指引。紧贴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员需求,在办税服务厅配备特殊服务设备设施、提供相关便民物品、满足特殊人群办税缴税需求;推进12366税费咨询服务向以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由咨询辅导向诉求收集、意见反馈、投诉受理逐步拓展,扩大12366税费服务范围。纳税服务股积极响应工作要求,聚焦服务精准化和办税智能化,对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进行全面升级,构建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的热线咨询平台。截至目前,我局的12366热线接通率达100%,人工接通率达到98%以上,纳税人满意率达100%。
  (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失信惩戒措施
  严格按照落实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完善纳税信用失信惩戒措施,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乌鲁木齐县税务局2022年纳入2021年度信用管理的纳税人共975户,参与信用等级评定912户。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其中对54户纳税信用较高的纳税人采取纳税信用守信激励措施5条,对15户纳税信用较低的纳税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严格按照总局、区市两局的工作安排部署,配合推进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
  (五)多措并举便捷服务,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严格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管理制度,对复工复产困难企业纳税人诉求及时与企业管理部门反馈,做台账登记造册,根据“税郡通”大数据平台,实施帮扶管理,将帮扶企业名单及时与困难企业沟通,发挥政务服务效能。2022年度帮扶复工复产困难企业共22户次。优化业务流程,减少纳税次数,压缩办税时间,打造集约化、便捷式营商环境。全面推行“一窗通办”“一厅联办”,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实现174项业务“最多跑一次”;积极推广“非接触式”办税,实现233项业务实现“非接触”办理。致力于2022年底实现纳税人年纳税次数平均6次,企业年平均纳税时间缩短至100个小时;依托电子税务局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提供网上更正申报、税款缴纳等服务,推进纳税人线上“一表申请”。利用统一工作门户短信平台、“企微税”税企互动平台、税企交流群等渠道广泛宣传“非接触式”办税清单和办税指南,丰富线上各项业务办理。2022年,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多元化办税比例达到97%以上;优化办税流程,简并涉税表单,提供“免填单”服务,逐步实现非税收入统筹征缴、一次申报。加强办税咨询服务,晓税热线人工接听率达到98%以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质量
  (一)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实现立法质量和效率并重并进,增强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努力使法治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通过开展本级税收执法督察和接受上级各项常规巡查,促进我局税收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对上级征询意见的税收立法稿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学习讨论,就其可行性和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提出意见建议,积极配合上级开展立法工作,健全国家治理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发文程序,确保文件制定程序正当,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三)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定期开展专题培训
  牢牢抓住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乌鲁木齐县税务局通过党委中心组、党支部学习的方式对全局干部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法治理论、税收政策、法律规范、党的纪律等方面开展教育,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兴税等线上学习APP开展自主学习,确保干部每年接受不少于500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市局组织的专题培训班。将法治理论的学习与“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工作相结合,与执法资格培训相结合,以练促学,让每名税务干部掌握税收法律规范;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通过领学,定期普及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2022年出台新法律法规,使得干部深入理解和掌握法治理念,以保障税收执法更加规范文明执法;开展“固本强基、综合素质提升学习培训”,组织8个行政和业务部门25名青年骨干人员,依托腾讯会议线上+现场培训教学模式,重点针对9个领域法治、基础业务及行政管理知识展开专项培训,用好碎片化时间为青年干部“充电蓄能”。
  (四)强化税收法治宣传,坚持精准执法
  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活动,扩宽问题意见收集渠道,整合咨询服务资源,搭建咨询平台,统一答复口径,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多渠道,对纳税人开展宣传辅导和答疑解难,确保纳税人缴费人顺利及时完成涉税事项办理。2022年,通过统一工作门户短信平台累计推送宣传短信和提醒短信45872条,共开展入户宣传活动257次,累计共宣传1671户次,收集问题23个,其中微信、电话回访987户次,面访684户次。坚持以法治思维指导税收工作,依托“三项制度”促推法治税务建设、税收专项整治、税收执法督查等工作不断走深走实。积极推行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迅速组织干部学习掌握,提升行政处罚精准性,把准税务执法“千分尺”,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强化依法决策机制
  建立健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等工作机制,结合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要求,乌鲁木齐县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发挥依法治税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及时调整《乌鲁木齐县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使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开展巡视巡察工作,及时全面提供相关资料,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压实整改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二)完善行政决策执行
  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行政管理法治化、行政决策科学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案件审理专业化的作用。公职律师参与本局重大案件审理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牵头开展本局“三项制度”工作,乌鲁木齐县税务局拥有公职律师2人,2022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税务师资格考试各新增2人,“公职律师+业务骨干”的工作团队不断壮大。定期开展税法业务培训,依托中国税务网络大学、学习兴税、法宣在线等平台对团队成员进行多样式、多角度、多维度的培训,促使法治队伍不断强化业务技能、提升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乌鲁木齐县税务局每年新招录公务员,必须经过初任培训,对纪律、职业道德、专业素养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并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持证上岗。同时,鼓励报考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强化执法专业化水平,提高专业素养,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能力。乌鲁木齐县税务局不断优化干部队伍配置,规范干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防范出现权力与利益相勾结的风险。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劳动管理办法》对全局干部在出勤、请休假上做出严格规定,确保在其位谋其政。在纪律检查工作中,强化对各个部门人员在岗工作情况督查,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三项制度”业务培训,对照新旧文件内容全面学习,对照事项清单,遵循全面、准确、及时、有效的原则,不断探索拓展公示公开的渠道方式,在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税收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税收执法公示制度。推进“首违不罚”工作,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纳税人自觉守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通过全面、准确、及时公示公开执法信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税收执法工作透明度,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税收执法公平公正。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办税服务厅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反应机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成立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应对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积极应对能力。进一步完善风险舆情应对机制,提升干部职工的风险防范意识,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沟通联系,提升应对突发事件信息公关危机的能力。
  (二)完善监督问责机制
  为完善我局监督问责机制,制定《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廉政警示教育操作办法》,明确工作要求,突出党建的统领要求,日常监督中划好“红线”警示、重点约谈点亮“红灯”提醒。强化案件警示教育,开展专题学习,引导干部职工以案警醒、以案促改。围绕“两权”运行各环节开展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外出报告报备、主要负责人节假日遵规守纪、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报告制度。对机关党委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对纳税服务轻微税收违法行为举报情况下发督办单。发挥特邀监察员外部监督作用,运用电子意见箱征求纳税人意见建议。认真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教育月、固本强基、综合素质提升月等活动落实,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具体问题,促进建立、修订、完善制度办法。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多措并举预防化解矛盾
  结合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急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化解税费争议矛盾,通过实地张贴、短信、微信群发等方式告知纳税人投诉举报途径,利用12366热线系统、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及时收集处理纳税人的投诉举报信息,2022年以来本局共收到办税服务厅窗口、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途径的评价33426条,对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系统收到的8条轻微涉税违法举报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举报事件调查和反馈,通过主动接收并反馈纳税人、缴费人投诉和意见建议,提前化解矛盾,纳税人对处理结果均表示非常满意,2022年,未发生行政调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二)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
  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按规定解决涉税矛盾和纠纷。及时对外公开监督、举报、咨询电话,畅通税收法律救济渠道,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创建税费争议“1+2+N”咨询调解新机制,成立1个咨询调解中心、强化2名公职律师团队、配置N名业务骨干为调解员,打造优化税收咨询、防范执法风险、化解税费争议的一体化平台,持续为纳税人提供法治、高效、便捷的涉税服务,帮助企业化解涉税难题。2022年,共计调解涉税争议事件6户,依法依规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税务意见和法理建议7条,防范执法风险的制度优势逐步凸显。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创新
  健全权力制约机制,不断深化内控平台制度机制建设。深度聚焦退税减税、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疫情防控、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各类监督检查,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纳税人,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加强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的监督,全年党委共同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廉政谈话,对职务职级晋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出具干部廉政情况鉴定。创新监督方式,通过办税服务厅意见箱、咨询电话等,广泛收集关于特殊人群的办税、缴费意见建议,根据特殊人群真实诉求,做实做细纳税服务工作。以党委全面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形成合力。进一步织紧织密监督之网,强化监督合力,确保各项权利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执行欠税公告、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定期定额核定、非正常户认定、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等公开制度。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将经过审核确认的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置触摸屏、广告机、公告栏、宣传展架、液晶大屏等多种政务公开设施,根据政策变化和各征期特点不定期公开各项涉税事项和税费优惠政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九、健全法治政府科技保障体系,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统筹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运用“线上+线下”渠道,加大对“非接触式”办税宣传推广力度。通过税企微信群、纳税人学堂、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引导纳税人使用手机APP、电子税务局办理车购税申报、代开发票等各项业务。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网报辅导小组,在自助办税区对纳税人进行网上办税操作辅导,让纳税人学会线上办税,逐步实现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的转变。截至今年年底,多元化办税比例已达到97%以上。积极完善多种缴费方式,加强线上缴费方式的推广和宣传,大大节省缴费人时间,推进了智慧税务创新的落实。
  (二)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我局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完善第三方信息共享制度,逐步丰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清单,按照上级要求有序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依法公开相关数据开放共享,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
  (二)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
  按照“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局配合上级部门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通过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网页、新疆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各项途径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欠税公告等,以接受纳税人、社会公众监督,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事后监管,强化税收执法公平透明,打造公平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纳税信用体系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应用“互联网+监管”方式,配合上级税务机关与自治区网信办建立联系机制,将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在亚心网、新疆网等网站公布,强化联合惩戒。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我局始终坚持在区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确保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全体干部将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贯穿工作始终,着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收工作开展,依法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政法治原则,规范执法服务行为。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全面推行依法治税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设法治型税务机关的重要手段。2022年乌鲁木齐县税务局提升站位,主动作为,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持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不断健全监管机制,提高依法治税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切实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为税收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开展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对现行有效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公示,确保税收执法依据规范、准确。对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审核审批、减免税政策落实以及自由裁量权适用等容易产生问题的重点环节和关键内容进行排查,找出主要执法风险点8条,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8条,引导和帮助税务干部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十一、法治税务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大力加强法治税务建设,牢固树立税收法治理念、依法行政理念,用法治思维指导税收工作,持续提升基层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完善落实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执法管理水平。一年来,依法履职取得明显成效,但仍有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法治税收法治观念还需加强,税收执法规范性仍需提升。深刻剖析问题、分析成因,集中表现为法治思维运用不足、理论实践结合不足、专业人才储备不足。这些不足,制约着税收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影响工作质效,下一步将着力加以解决。
  十二、下一步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安排
  全面依法治国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要要求,作为执法部门的税务机关,全面依法治税就是对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这是一个长期的工作。在2023年,我局将继续加强多单位多部门的协同合作,进一步提高全面依法治税的高度。
  (一)进一步加强执法督察,降低执法风险
  坚持开展执法督查活动,对查出的执法不规范的地方,督促执法人员及时整改,进一步降低执法风险。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对可能发生的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并以落实整改为契机,弥补管理漏洞和制度短板,规避执法风险的发生。
  (二)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稳步推进依法治税
  进一步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和“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重点工作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全面落实《乌鲁木齐市税务局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实施方案》。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教育,推广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全面深化推行“三项制度”,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三)持之以恒做好监督检查
  始终牢记监督这个基本职责和第一职责,聚焦政治任务、结合税收实际,重点监督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情况。同时,运用好“四种形态”,突出问责的政治性、严肃性,以铁的纪律保障乌鲁木齐县税收事业行稳致远,更好服务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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