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克西街食堂、西虹路食堂) 服务范围:为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提供食材采购和配送的供应商,主要是蔬菜、副食品、米面油、冷冻水产品、肉产品等鲜产品等,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按实结算。 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要求 乙方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并提供两名以上有健康证明的配送人员。 (二)配送要求 1.所有货物运输必须采用封闭的、有低温保鲜设备并符合国家卫生、动物防疫条件的运载工具。运输片牛、羊肉的,还应当设置吊挂设施。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蔬菜瓜果的存放温度应控制在 0—13℃,应每三天进行一次冷库除霜,并保持地面清洁; 3.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4.卸货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 (三)配送时间 除不可抗力以外,乙方应根据甲方当日提供的配送清单,不晚于次日上午10时前将订单内所有产品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时间配送),并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两份。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4月(暂定),因本项目2022年预算金额将要调整,采购人获得预算批复后,向中标人发出本项目合同终止书面通知时,本项目合同终止。 服务标准:标的范围为食堂运营所需的相关商品,供应商提供产品均应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冷冻食品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