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为帮助大学生及青年创业者了解相关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到税收优惠红利,11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联手新疆申新创客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举办了“创业一站式”税收咨询沙龙服务,为创业大学生及再孵企业进行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详细讲解与辅导。
税务干部以大学生成长为脉络,通过案例讲解、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为现场前来咨询的创业者们介绍了从兼职到创业、从企业初创期到企业“走出去”等环节所涉及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期限有多长?……在答疑过程中,税务局工作人员对大学生创业过程普遍关注的涉税问题予以解答,咨询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我们是刚刚入驻孵化基地的新人,有很多企业财务问题、涉税事项都不是很懂,好在孵化基地免去了我们的房租水电费及工位费,让我们在创业初期没有那么大的压力,加上税务局工作人员现场为我们普及相关政策,‘一对一’为我们答疑解惑,还让我们加入了‘创业联盟涉税业务交流群’,以后有什么不懂的税务问题就能直接在群里咨询,税务局工作人员还会在群里及时提醒申报,十分暖心,这也让我对公司以后的发展特别有信心。”新疆林城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法人赵洁说。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付朝敏表示,大学生创业者们是初生的“种子”,在他们初创过程中,税务部门将一路随行,继续把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体现到精细服务、精确执法的具体行动中,帮助这些“小种子”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茁壮成长。下一步,沙依巴克区税务局将继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开展好大学生创业就业税收宣传服务,引导大学生遵从税法、学习税法、运用税法,助力大学生创业者们顺利渡过初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