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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新疆丹天商贸有限公司《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乌税稽公告〔2026〕73号

新疆丹天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0109MAKA2UQD78):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乌税稽检通〔2026〕235号)。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届满期内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506室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乌税稽检通〔2026〕235号)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次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若期限届满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后泉路192号506室
  联系电话: 0991-2887275
  联系人:哈丽哈西·阿依恒、赵晏、邵紫娟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检查通知书》(乌税稽检通〔2026〕235号)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