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达坂城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中心任务,持续深化依法治税实践,不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为服务达坂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税收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一是以上率下深化理论武装。局党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全体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全员覆盖夯实法治根基。构建“党委领学、支部研学、青年践学”三位一体学习体系,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系统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持续深入学习,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稳妥有序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组织收入质量稳步提升。全年依法依规组织各项税费收入,收入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保持协调,收入质量持续优化。通过精准开展税源分析、挖潜增收、清欠堵漏等措施,有效夯实了收入基础,为区域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二是精确执法效能持续增强。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在税务处理、处罚文书中强化事实认定、法理阐释和裁量说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说理充分,有效提升了执法的说服力和公信力。三是纳税信用管理精准高效。严格落实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和操作流程,确保评定结果客观公正。
三、完善制度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制度基础
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保障。一是动态优化权责清单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完成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累计梳理、公布权责事项243项,配套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流程之外无审批”,为规范履职提供了清晰指引。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四、规范决策机制,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防范决策风险。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均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会上充分讨论酝酿、会后及时报备公开,决策透明度和科学性显著提高。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讲座,推进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做到决策主体合法、决策内容合法、决策程序合法。
五、深化执法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将“三项制度”作为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执法公示常态化。依托税务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载体,全年主动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公告等信息,实现执法信息“应公示尽公示”,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法制审核制度化。对税收保全、强制执行、重大处罚等事项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对税收保全等重要业务严格执行事前法制审核制度,组织本局注册税务师集中讨论,提请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保证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有效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三是“首违不罚”精准化。通过人工判别和系统提示相结合的模式,对符合条件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实行税源管理部门和法制部门“双审”把关,确保违法事实认定准确、不予处罚依据充分。
六、完善应急机制,依法高效处置突发事件
紧密结合税务工作,强化内控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内部督察。一是积极运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对我局执法情况及行政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每日登录各个操作系统查看疑点数据并及时协调处理。二是完善应急预案机制。贯彻落实《新疆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机关信访应急预案(试行)》《达坂城区税务局突发性重大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信息报告、信息发布等运行机制,提高应急预防、处置和指挥水平。
七、优化争议化解,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预防机制
将税费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是2025年,通过线上线下处理机制解决各类问题,以处理一个诉求推动解决一类问题。二是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有效发挥。2025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八、强化权力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透明运行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规范,构建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监督体系。一是内部监督常态化。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针对发票管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组织收入原则落实等重点事项进行扫描核查。二是外部监督多元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通过电话询问、入企走访、电子平台等方式收集纳税人、缴费人评价建议,为优化税收执法提供决策支持。三是政务公开规范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谁发布、谁公开”原则,按法定程序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行政处罚、欠税信息、政府采购信息等基础信息公开力度。
九、深化数字赋能,推进智慧税务与法治税务深度融合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税务。一是税收治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背景下,强化法治工作理念、方法,逐步适应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要求。二是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水平及能力。三是数字化改革推进办税便利化,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完成从纸上到网上再到掌上的办税体验,大大提高办税效率。2025年持续推行全国统一的新电子税务局,实现97%的税费事项、95%的纳税申报网上办理。积极推广支付即开票,降低企业开票成本。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坚持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一是坚持领导带头深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个人自修的“必修课”“首修课”,引导班子成员理解税收法治实践要求,确保制定的每一项措施、作出的每一项决策都依法依规、程序正当。二是坚持统筹谋划,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确定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要点,将重点任务明确到岗、压实到人。将法治税务建设与组织税费收入、落实优惠政策、深化征管改革等核心业务同部署、同推进。

新公网安备:650102020003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