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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乌甘税公告〔2026〕4号

乌鲁木齐众源创智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90MAK0T60AXJ):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乌甘税限改〔2025〕234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乌甘税限改〔2026〕48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乌甘税限改〔2026〕251号)。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届满期内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领取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发布次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若期限届满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深圳街西一巷2号
  联系电话:0991-3326071 联系人:滕远程、李梅
  特此公告。
  附件:1.《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乌甘税限改〔2025〕2344号)
      2.《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乌甘税限改〔2026〕48号)
      3.《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乌甘税限改〔2026〕251号)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