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联宇投资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0100556476565U)
因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乌达税二所通〔2025〕0905号)。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届满期内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税务局215室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乌达税二所通〔2025〕0905号)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若期限届满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西路南四巷51号
联系电话:0991-3550212
联系人:张翾 努尔艾力·阿布都热衣木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乌达税二所通〔2025〕0905号)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