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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在自治区税务局和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三个导向、四种能力、四项落实”要求,严格落实国家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为目标,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为实现乌鲁木齐市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逐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身边人身边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配套制定《党纪学习指导计划》,系统梳理八方面20项要点,组建3支调研组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全覆盖式调研指导,通报整改4类10点问题,确保党纪学习教育上下贯通、同频共振、有形有效。
  (二)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常态化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持续擦亮党建品牌,多家兄弟单位和地方党政机关共计300余人次赴党建融媒体厅参观学习,5个党支部获评市级“五个好”党支部,2个典型案例项目获自治区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大赛一等奖和二等奖,其中《党建赋能“清新胡杨”行动助力年轻干部轻装起航》在税务总局党建工作会议上交流展示,高质量党建助推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做法获得乌鲁木齐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充分肯定。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将监督更好融入税收治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制作2部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其中《贪欲不遏自毁人生》入选自治区税务局警示教育“活教材”。总结专题会商五步法等亮点,具体做法获自治区税务局分管领导批示肯定3次,其中探索设立派出监督组相关做法在《中国税务报》刊载,税务总局纪检组组长调研时高度评价智慧监督具体做法。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围绕精准预测、挖潜税源、堵漏清欠、稽查追缴等重点,依托“横联动+纵贯通+齐用力”责任共担机制,全力稳定组织收入基本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财力保障。
  (二)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深化“政策找人”、深耕“滴灌服务”,推出“一个汇编”、完善“一本台账”,建立“四个清单”,实现税费优惠政策溯源一键检索,问办咨询销号一目了然,确保了政策红利落地落实落细。
  (三)以税咨政服务发展大局。聚焦“十大产业集群”“一带一路”核心区和新疆自贸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建设等重点,结合首府经济税源特点,以“税眼”及时、客观反映宏观经济及产业行业运行态势,为首府经济高质量发展精准把脉。代表自治区税务局赴税务总局开展阿联酋等中亚6国投资税收指南审核,并在税务总局相关会议上交流发言,充分展现了新疆税务人的良好风貌。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聚焦精细,优化升级税费服务。全面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39条措施,持续推广征纳互动及“便民办税随身厅”等离厅办税方式,45.77万次互动服务持续为窗口“减压”。探索升级“信用+风险”体检服务,累计促成授信贷款3908户。
  (二)聚焦精准,巩固强化税收监管。探索的重点企业欠税管理、互联网直播零售纳税人等8个“提级管”场景在全疆推广,并作经验交流发言;推动“反向开票”落实落细,推广率在全疆排名第一;办理全疆首笔成功强制划扣欠缴社保费款业务;争取“创新全国统一房地产交易税费管理模块”等3个揭榜挂帅试点项目,其中拓展乐企应用场景项目实现全疆首个停车场支付即开票;医药零售行业风险模型,入选税务总局统筹范围。
  (三)聚焦精诚,深化税收协同共治。统筹“一市三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试点工作,促进企业加强治理项目改造,助力首府PM2.5创近6年最大降幅。畅通涉税信息交换渠道,会同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对加油站发票数据、股权转让等信息开展风险分析。创立“1+4+N税检法联动机制”,形成“税务+检察院+法院”共治管理新模式,推动构建税收征管规范有力、法律监督及时有效、执法司法无缝衔接的新型税检法合作联动格局。多部门协作打击“三假”,2024年以来,共计立案235户,执结157户。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工作规则》、党委工作规则等制度,明晰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
  (二)进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积极促进公职律师参与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意见。聘请外部法律顾问,对应听取未听取、应采纳未采纳法律顾问意见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不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严格执行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执行口径,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准度。严格落实“首违不罚”,简化“首违不罚”程序,实现“一站式”“集成化”办理。编制“首违不罚”指标脚本嵌入内控平台,确保“应享尽享”。
  (二)加强行政许可管理。制定“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以下当天未即时办结预警”指标嵌入内控管理平台,督促各区县税务局每日筛查,避免发生逾期办结情况。
  (三)依法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化解行政争议、护航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作用。2024年依法受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13件;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近五年依法受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13件,截至目前,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四)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清单,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在执法信息存储管理平台进行音像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促进执法行为更规范、执法过程更透明。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清单,推动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法制审核,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公平公正。
  (五)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对一般纳税人登记等6项涉税事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制定工作方案,进行任务分工,推动执法方式向柔性优化。
  (六)开展告知承诺制。对税务总局两批12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情况开展自查,通过在线核查、随机抽查、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有利于着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增强纳税人获得感,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建立健全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市县两级税务机关均建立了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遵循以人为本、积极预防、分级负责、果断处置、及时报告的原则,根据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涵盖办税秩序、系统故障、公共安全、事故灾害、其他类五类突发情况,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反应机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建立“2+1+6”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不断探索税费争议解决新渠道,促进党建业务融合,以“润心”党群工作站为平台,统筹使用系统16名公职律师参与调解事项。持续回应群众关切、稳妥化解矛盾争议,不断提升基层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治理能力和水平。
  八、健全行政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通过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扩大纳税服务公开范围、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和提升政务公开能力,让税收执法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三审三校”和“先审查、后公开”发布机制。涉及税收业务类的,进行合法性审核;涉及敏感重大信息发布的,进行保密及政务公开等方面审查。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
  积极参加自治区税务局税费征管事项“全疆通管”试点项目,自行探索的重点企业欠税管理、互联网直播零售纳税人等8个“提级管”场景在全疆推广。成为自治区税务局拓展乐企“支付即开票”应用场景(停车场)和“创新全国统一房地产交易税费管理模块”两个揭榜挂帅项目试点单位,实现全疆首个乐企联用方式的停车场支付即开票。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将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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