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空炫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30MABKXW8H2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将对你公司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7月1日期间涉税情况依法进行检查,检查人员至你公司登记的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沙依巴克区104团西山西街465联合服务办公楼2栋2层1-180#),查无此单位,同时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张娜(电话号码:186****7630)、财务负责人尔番江·赛买提(电话号码:176****3517)均无法取得联系,又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寄往你公司登记的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沙依巴克区104团西山西街465联合服务办公楼2栋2层1-180#”被退回,《税务检查通知书》(乌税稽检通〔2023〕228号)采取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乌税稽检通〔2023〕228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乌税稽检通〔2023〕228号)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乌税稽检通〔2023〕228号)书面文本。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43号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联系电话:0991-4698613 联系人:马蕊、赵翎如
附件: 《税务检查通知书》(乌税稽检通〔2023〕228号)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