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和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总目标,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税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升依法治税质量,防控执法风险,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不断推进我局税务法治建设,现将我局2021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1年以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等党中央国务院决策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将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在强化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统筹安排好理论学习,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深入开展学习研讨交流,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全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1.利用LED大屏幕、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宣传折页、宣传展板、海报、一次性告知书等途径,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及相关取消、保留税务行政审批事项,通过上述途径进行公示,营造公开透明的办税环境,有效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内部权力、外部权力的运行做到公开透明。
2.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按规定时限做好自查清理工作,清理本部门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梳理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办理涉税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不得违规设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
3.不断完善包括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工作要求。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后续监管、严格审批程序、加强执法跟踪督察等多种措施,确保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后续管理到位。
4.对保留的行政许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绿色通道”,即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
(二)大力推行权力清单
我局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执法主体及主要职责、执法人员清单、权责事项、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等事项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示,逐一厘清与税收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不断发挥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三)完善宏观调控
按照税务总局要求,及时组织岗位人员和纳税人代表参加季度政策解读会,关注纳税人政策需求,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做好税收政策效应分析,着力构建政策全链条管理机制。同时,密切关注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扎实开展改革效应分析。
(四)加强市场监管
1.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促进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对于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领取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如信息不全只需补全信息。对于新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通过外部信息交换系统获取个体工商户登记表单信息及确认其他税务管理信息。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状态差异户的清理工作,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2.扎实开展2020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培训工作。2021年4月完成25247户企业纳税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同时,依据纳税人信用评价结果,对A、B、M、C、D五个级别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对于信用级别较好的纳税人,采取守信激励措施,对于判定为D级的失信纳税人,严格落实惩戒措施,在发票领用等方面予以限制并加强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等监管措施。对于直接判D级的企业评价结果保留2年,且第三年不得评价为A级,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风险任务扎口管理。从源头把控,将风险数值较高纳税人作为重点对象,防范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分行业筛选发票、申报、纳税情况数据,有针对性开展辅导工作。主要措施有:首先通过对上级下发风险任务开展风险应对,提高了纳税人遵从度,其次通过应对上级下发的快反任务有效遏制虚开势头,最后通过自然人申诉任务应对,规范了我局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准确性。
4.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在已建立《走出去企业清册》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本局“走出去”企业底数,加强对清册所涉及境内居民企业和境外被投资企业相关信息的管理,及时更新企业境外被投资情况,形成一户式管理台帐和管理机制,为“走出去”纳税人提供更便捷高效的税收服务。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行政法规、规章解释工作
1.采取多种方式,强化税务干部政策学习效果。首先坚持每天通过局内网政策法规栏目推送最新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和疫情防控政策相关内容,各单位负责人根据内容安排部门全体人员学习。其次通过组织干部观看自治区税务局、市局组织的政策解读视频直播进行学习。同时,充分利用钉钉、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软件,开展内部视频培训,确保税务干部熟练掌握各类优惠政策。
2.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充分利用短信、微信、电话、直播、举办纳税人学堂等形式,向纳税人进行政策宣传辅导。累计推送宣传短信72406条,通过电话辅导1623户次,通过税企群、朋友圈网络宣传19128户次,通过快手直播政策讲解宣传376户次。同时针对上级部门发布的“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一时间组织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进行学习,鼓励全局干部通过税企群的形式向纳税人推送,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会申报,确保政策快落地、早享受。
3.建立企业诉求台账,积极宣传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措施。首先制作企业诉求登记台账,收集、了解企业在日常办税中的诉求及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纳税人办税难题。其次通过微信群积极转发个体工商业户停业办理、调整定额、依法开展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等相关征管措施,并针对纳税人实际情况进行一对一的辅导。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发文程序,确保文件制定程序正当,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三)持续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
根据我局税收执法工作实际,从基础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多方面,建立健全执法公示运行机制,动态监控调整公示信息,稳妥推进执法公示工作,通过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累计公开事项119105条;全过程记录让执法更规范,通过文字、音像视频、照片等形式从多角度记录税收执法行为,使执法行为全程留痕,让执法行为更规范、执法过程更透明,我局2021年已累计录入77条执法信息,督促税务干部廉洁公正执法,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2021年,我局受理法制审核事项11件,审核事项均为罚款数额在7000元以上(含7000元)或经过听证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让执法决定更合理,让执法权力接受法治的检验,为规范执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我局班子成员能够在落实“一岗双责”的基础上,贯彻“管理到位不失位,职责明确不错位,承担责任不缺位”的思想,做到了互相补位、主动担责,班子的合力进一步增强。2021年,我局在重点工作开展、干部任免、大宗物品采购、重大财务支出、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关全局的决策决断中,都能充分发挥和调动班子集体的智慧和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做到事前充分酝酿、会议研究决定,从而增强了班子决策的科学性,促进领导班子形成团结有力、健康奋进的坚强集体。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
严格贯彻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相关规定,不断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文书规范及资料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及时调整审理委员会成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工作制度。
(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我局严格按照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完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会议和集体讨论形式作出重大决策。当有重大事项需要上会讨论时,由重大事项负责部门提交《重大议题申请单》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传至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会议具体时间、地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均已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我局严格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工作(试行)》规定,做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工作,确保所有符合公布标准的案件全部按规定进行公布。加强“黑名单”与联合惩戒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展宣传途径、丰富宣传内容,提高传播力和影响力,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对虚开发票、骗税、造假账恶意偷逃税的涉税违法犯罪团伙,一律列入“黑名单”,与多部门联合惩戒,重拳打击,绝不留情。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1.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统一执法尺度,实现“同事同罚”。在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同时,侧重文书送达、告知等执法程序关键环节,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利,全年无因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的情形。同时,积极推行“首违不罚”,在法定范围内给予纳税人自我纠错的空间,有效教育和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以规范采集、分级存储、拓展运用为方向,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加强对新疆税务税收执法信息存储管理平台的应用管理。
3.落实落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市局法制审核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局法制审核清单。通过提前审核、事先把关的模式,大力推行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为作出正确的执法决定提供了保障,也对执法机关起到监督约束的作用。2021年全年共进行重大税务事项法制审核11户。
4.按照基础事项和风险事项实行扎口管理、增值税发票风险快速反应的相关工作要求,细化我局实名认证业务阻断人员名单管理、纳税评估和纳税辅导操作规范、增值税发票风险快速反应配合机制、跨区域税收风险应对规程等业务流程,推进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税务总局执法公示指引要求,细化本局执法公示具体承接单位,划分责任人,严格按照税务总局执法公示指引时限、公示模板对涉及执法内容进行公示。2021年全年共公示行政许可3745户,行政处罚(一般处罚程序)335户。公示纳税人关心关注的内容,真正让纳税人缴明白税、缴放心税。
2.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印制“最多跑一次”清单展架及“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南,在办税服务厅进行摆放公示,要求全体窗口人员下载使用电子版,严格按照清单、指南要求答复、收取、留存相关业务资料,进一步精简纳税人报送资料。
3.严格评估流程和审核流程,区分风险等级,转变行政执法方式。对低风险疑点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内的风险共治模块辅导纳税人进行自查补正,对高风险纳税人采取阻断业务办理的措施,提高了执法效率。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加大执法责任考核追究力度,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围绕行政执法、疑点数据核查、税收征管的关键环节,严格过错责任追究,积极兑现责任。2021年内控系统确认执法过错行为共计187条,过错责任追究共计184人次,其中批评教育115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68人次,取消评选先进资格1人次,通报批评4人次,规范执法效果明显。
(五)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我局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公开本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落实情况。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无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等情况出现。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1.深入分析查找制度规定、制度落实、信息系统等方面的漏洞和风险点,实现内控内生化。首先科学识别税收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并依据不同业务种类对内控风险点进行梳理和分类。其次制定防控措施进行风险应对,运用不同控制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和事中处置,全年共制定3条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再次通过内部控制平台进行风险筛查,完成筛选和核实风险数据流程。最后在局务会、业务例会和绩效分析会上着重通报内控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协调整体工作,持续跟进工作运行,形成分工明确、协作配合的工作氛围。
2.落实监督职责,发挥三级监督的有效性。首先认真落实自治区税务局“一体化”大监督格局实施意见,形成纪检专责监督、机关党委、法制部门、人事部门职能监督,各单位日常监督的大监督格局,构建各种监督力量的协调联动机制,体现最大监督效果。其次深化专项整治,提高监督执纪的严肃性。
(二)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1.设立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畅通纳税人维权渠道;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意见本、意见箱,广泛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处理。
2.严格落实投诉举报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定期组织对已办结投诉举报进行回访,按季下发投诉举报问题通报。同时,由纳税服务股和纪检组联合对投诉举报数量较高的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
3.印制张贴举报税收违法行为的温馨提示,对外公布各基础事项管理单位、纳税服务股及纪检组的联系方式,方便接受社会人士的监督。
4.落实“好差评”评价机制。在办税服务窗口、自助办税终端、电子税务局等办税渠道上线“好差评”评价系统,引导纳税人及时评价,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对于收到的“差评”任务,及时跟踪办结并予以反馈。
(三)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2021年我局开展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5次,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汇报2次,局党委书记与各部门正副职廉政谈话25人次,彰显了我局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同时,我局纪检组开展“不作为不担当”的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各类电话、微信和实地等方式的检查抽查共8次,对拖延误事的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对迟到早退、经常出现工作纰漏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推动形成勇于亮剑、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我局不断健全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不断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制度,引导纳税人通过法定途径反映诉求、解决纠纷,努力化解税收争议,维护合法权益。2021年全年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案件。
(二)落实信访工作制度
严防信访隐患,我局对干部安排、津贴补贴、工资待遇等一系列涉及个人利益的信访隐患高度重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源头治理,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1年全年我局未发生上访事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严格执行公开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保密审查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的程序、内容、形式及责任,逐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是持续加强保密审查。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开展保密审查,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着重强化信息公开属性的审查,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
三是全面统一公开流程。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要求,统一公开流程,明确公开事项,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行政审批及行政确认流程图,明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职权流程。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依法实施涉税中介行业监督管理
依法对涉税中介行业开展监督管理,支持和引导行业协会依法开展行业自律,鼓励相关中介机构提供优质涉税专业服务。由纳税服务股牵头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建立信息采集制度。按要求开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工作,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诚信服务,努力提升综合治税水平。
(二)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
通过视频培训、现场培训、上门辅导、专题宣讲、发放材料等方式持续开展税法宣传辅导。将辖区内18家管委会、180家社区纳入宣传阵地并联合七个“访惠聚”工作队,持续开展各类税法宣传辅导,确保辖区内纳税人政策知晓全覆盖,应享尽享、应知尽知。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对税务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贯彻工作,强化法治思维,我局将民法典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重点学习民法典实施对税收法治体系的影响,为不断提升税务干部的法律素养、增强规范正确执法的能力筑牢基础。
(二)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税务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利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和中心组学习时间,有针对性地学习税收法律法规、总局和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推进依法治税的文件精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按照“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从纳税人角度出发,持续简化税收征管流程和纳税人办税程序。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严格落实《税收征管操作规范(2.0)》及《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办税流程,提高征管效能。坚决杜绝擅自增加、调整办税流程、业务资料、审批程序等问题,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办税便利度。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
2021年我局按照工作要求,把全面依法治税理念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营造学法、用法、规范执法氛围。首先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其次建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工作机制,研究部署依法治税重点工作及领导小组会前学法等内容。最后按时报送每季度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
(二)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予以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十二、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回顾2021年度的工作,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我局执法规范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执法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二是工作体制机制运行还不够顺畅,部门间整体协同推进依法行政的合力还存在不足。依法行政工作涉及全局,需要综合各部门工作事项,但有些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参与热情不高;三是税收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严密,当前还存在税收执法监督工作还未完全到位的问题,比如,对落实执法责任制存在认识不足,消极或畏难的情绪,执法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执法水平尚待提高,我局法律专业人才较少,尤其是既精通税收业务又熟悉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更少,税务干部队伍整体法治素质同依法治税的新形势、新要求还有差距;五是容错纠错机制不完善,在日常工作中,还存在做的多,错的也多;错的多,追责也多的现象,导致少数干部存在怕出错,怕问责的心里,也影响了部分想干事、会干事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十三、下一步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安排
(一)全面落实统筹兼顾,加强税收执法督察。根据自治区税务局、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制定税收执法督察各阶段具体工作方案,成立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及时下发督察通报,召开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部署会议,重点围绕组织收入、落实减免税、打虚抗骗税、虚开增值税发票、减税降费以及内外部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执法督察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执法问题,对认定为确属执法过错的,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依法行政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必须将依法行政放在全局的高度加以整体推进。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明确分工和细化依法行政内容,通过分解工作任务,整合工作资源,推进部门协作,形成推进依法行政的整体合力。
(三)全力确保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工作顺利开展。依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推进内控机制建设覆盖至各级税务机关、覆盖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两权”运行的全过程,着力完善制度防线、流程防线、信息防线、监督防线,确保权力运行不出轨,党员干部不出事、少出事,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要求,积极部署和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总结2021年内控工作的经验和薄弱项,明确现阶段工作现状,加强内控机制专题培训,树立内控监督人人有责的自律意识,确保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和内控信息化监控平台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增强税务干部法律意识,加大法制培训力度,引领税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税收行政执法相关法律知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综合执法水平。要求全体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执法程序,规范税务文书制作及送达,确保规范、公正执法。
(五)多措并举创新法治宣传,充分发挥现代化信息手段,注重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政策和税收法规的需要,注重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注重内容与形式的统一,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最大程度地满足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从而提高税法遵从度。
(六)完善落实容错纠错制度。准确把握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错误,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在创新工作中的错误,为敢担责、能干事的干部撑腰打气,保护干部的工作创新积极性,以增强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信心,严格履行容错纠错的审查程序,及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确保做到客观公正。
奋进新征程,法治筑根基。2022年,我局将一以贯之弘扬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打造法治税务。在税收工作实践中持续强化人才素养建设和作风纪律保障两大支撑,全面抓好征收、执法、服务、绩效、行政五项重点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推进税收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落细,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