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2021年的法治税务建设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情况
(一)严格依法征税
在国家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不断出台的形势下,坚持原则,强分析促征管,依法组织收入,主动作为,堵漏增收。
1.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让纳税人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红利,做好减税降费效应分析,反映出减税降费真实效果,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全区经济发展。
2.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决不因税收任务吃紧而不讲原则,不讲程序,不依法办事,收过头税,保持清醒头脑,维护好税收秩序,恪守“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
3.切实完善协税护税机制。加强同自然资源局、房产局等部门就土地储备、个人商业用房清理等重点事项的联系沟通,同时增强与各管委会、社区的协调配合,持续深化税收共治理念,切实完善协税护税机制,在区域内形成组收合力。
(二)依法发挥税收职能
一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二是成立数据服务大局工作专班。成立税收数据服务大局工作专班,明确数据服务大局工作专班成员及职责分工,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选题会商、项目管理、联合分析、交流互鉴等工作机制,积极搭建良好的税收经济分析平台,统筹推进税收经济分析工作。三是做好税收经济分析工作。坚持每月按时上报税收分析报告和复工复产分析报告,主动向水区党委、政府汇报税收工作,开展“问需”活动,发挥以税咨政作用。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精简税务行政审批项目。除保留的六项税务行政许可外,取消其他行政许可项目,除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外,其他税(费)种优惠备案全部改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服务便利的获得感。
2.进一步压缩办税缴费时间。一是新办企业涉税事项集成办理,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即时办结。二是落实更高效率支持外贸出口要求,办理出口退税工作时限进一步压缩,一类、二类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全部实现无纸化申报;三是压缩税务注销办理时限,对纳税人办理注销业务涉及多事项的,创新工作方式,简并优化流程、岗责,实现了联动、限时处理。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税务注销免办、即办、容缺办理,即办注销比例超过70%以上,压缩一般流程注销时限及小规模纳税人注销时限。
3.进一步精简报送资料。实行涉税资料清单管理,清单之外原则上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针对可以由纳税人自行在网上办结的业务,充分利用CA证书、电子签章和电子档案系统,推动涉税资料电子化,逐步取消纳税人纸质资料报送,精简资料报送60%以上。
4.营造公平、透明的税收政策环境。开展各类最新税收政策、减税降费政策、疫情防控优惠政策的培训宣传,制定培训辅导方案计划,组建培训宣讲师资团队,采取纳税人学堂、专题讲座、上门辅导、微信短信推送、线上答疑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精准“滴灌式”宣传辅导,今年重点组织开展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宣传辅导20000多户次,召开纳税人座谈会2场次,宣传最新退役士兵增值税相关优惠政策及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汇算宣传辅导5000多人次,开展个人所得税培训18场,参会人数858人。开展了“千名税务干部访万企”实践活动,共计走访企业2112户,发放《致纳税人的一封信》5000余份、“企微税”宣传资料2000余份、“最多跑一次”宣传资料5000余份。
(四)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国办《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的通知》,做好税务系统权责清单编制和实施工作。2021年编制水区税务局及8个外派机构涉及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以及其他共计8大类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并按要求对外进行公示,同时严格督促各部门按照权责清单履行职责。通过权责清单的编制和实施,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税收治理体系,完善税务机关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五)参与税收立法工作
2021年针对上级机关征询意见的各项制度办法,我局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提出修订完善的意见建议。
(六)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2021年我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七)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
2021年我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八)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2021年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我局对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的相关文件进行逐件清理。按照以法制股牵头,征收管理股、税政股、收入核算股、社保和非税股、风险管理股、纳税服务股等相关业务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由征收管理股、税政股、收入核算股、社保和非税股、风险管理股、纳税服务股负责清理由本部门转发或制定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确保清理工作全面彻底一件不漏。通过清理检查,我局未涉及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九)严格执行税收协定及国际税收法律法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一带一路”倡议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总体要求,我局从“执行协定维权益、改善服务谋发展、规范管理促遵从”三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本地区的落实工作。一是认真执行税收协定。认真执行我国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及相关解释性文件,保证执法的一致性,减少涉税争议的发生,做好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政策解读工作,为跨境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二是加强涉税争议双边协商。及时了解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引进来”和“走出去”企业涉税诉求和税收争议,主动向企业宣传、解释税收协定相关条款。三是深化对外投资税收宣传辅导。为我区“走出去”企业开展税收协定专题培训及问题解答,帮助企业利用税收协定保护自身权益,防范税收风险。根据不同国家税收政策和投资风险特点,为“走出去”企业开展对外投资税收政策专题宣讲。四是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合理引导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重点投资国税收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努力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稳定、及时、方便的专业服务。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党委工作,更好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委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的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本单位的重大问题。2021年,共召开党委会议45次,研究议定重点工作196项;局长办公会议12次,研究议定议题15项;局务会议部署安排全局工作任务12次。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党委会议由办公室设置的专人负责如实记录,下发会议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十一)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区县局对外门户网站由市局统一管理,区县局一级无权开放。我局税源管理部门针对纳税人建立了微信群,对新政策、新规定、重大事项进行及时公开发布,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由专人进行及时回复,对纳税人的意见及时进行汇总上报。
(十二)加强合法性审查
我局党委做出重大决策,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十三)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我局2021年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都经党委讨论和决定,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党委决策一经作出,坚决执行。党委会议由办公室设置专人负责如实记录,会后下发会议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四)改革税收行政执法体制
我局主要依据税务干部的年龄结构特点、学习能力、业务能力等因素,对其进行合理的科室和岗位分配,实现“以责定岗、以岗定人”,优化人力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增加税务干部工作的成就感。
(十五)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
按照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根据组织绩效成绩、工作任务完成、现实表现测评、公认评价、加减分等各项指标生成2020年年度考核成绩,并以此对干部得分进行划段、考核结果发布。落实数字人事数据应用管理办法,根据划段结果推荐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人选。持续做好数字人事周期性工作,按照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分管关系及评鉴关系,督促各部门做好数字人事工作纪实、领导评鉴、办税服务厅现场评价等工作,各项工作均能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十六)完善税收执法程序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三项制度的相关要求,组织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21年共对8件涉及较大数额的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
(十七)创新税收执法方式
1.我局按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照行政执法公示清单内容,逐项开展执法公示。截至目前,已公示包括基础信息、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服务、其他事项等七大类相关执法信息并及时进行更新完善。
2.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我局对符合首违不罚清单的纳税人进行电话告知,向纳税人宣传首违不罚清单政策,并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通过柔性执法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和满意度。为了保证首违不罚的准确性,我局对实施“首违不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4月1日起进行违法违章处理时,只要符合税务总局十项“首违不罚”清单的规定和条件的,均应适用“首违不罚”,税务人员在对纳税人进行“首违不罚”时,应当使用税收(规费)违法行为处理台帐进行查询,如没有违法记录的,实施“首违不罚”;如该违法行为已有记录的,依规给予行政处罚,保证执法准确性。2021年全年累计已有1646户次纳税人适用了“首违不罚”政策。
(十八)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
1.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一是升级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截至目前,电子税务局办税比例达到90%以上,其中网上纳税申报率达到99%以上,已基本实现网上办税常态化。二是加强与邮政部门合作,完善发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服务,全年累计邮寄发票近12万份;三是按照纳税人自愿原则,大力推广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截至目前,我局纳税人“非接触式”领用发票比例达到95%以上。四是做好专票电子化扩围工作。采取“全员+重点人员”方式,开展全员培训6次,涉及611人次。通过“远程+实地”的方式,针对政策掌握情况、岗位职责等内容开展专项督导3次。截至目前,有927户纳税人完成电子专票票种核定,193户纳税人开具2861份电子专票,涉及金额14464万元。共计446户纳税人接收3345份电子专票,涉及金额75101万元。
2.严格落实214项“非接触式”办税服务、203项全程网上办业务和180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加强对业务人员特别是窗口及导税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业务功能和操作流程,并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积极引导纳税人广泛使用,同时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建立问题收集反馈机制,确保清单项目落地落实,使纳税人办税缴费体验感更好。
3.进一步推深做实“减证便民”,统筹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力求从制度层面解决纳税人 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我局紧跟市局部署,成立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小组,并将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列为我局工作小组会议重点事项,学习相关制度内容,深刻认识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重要意义,凝聚思想共识,明确责任分工,促进履职尽责。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九)完善权力制约机制
通过严格落实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由法制部门进行审核,不断提高行政处罚案卷的质量。根据工作安排,2021年共抽取10%的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针对文书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要求各部门按照评查的标准对未抽查案卷进行自查整改;通过案卷评查发现问题并进行规范,不断提高税务人员规范执法的水平。
(二十)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1.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摆在首要位置,按照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分层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细分,落实到人。同时分四个层次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传导责任压力,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底。
2.强化监督第一职责,在做实做细上下功夫。一是盯紧“责任落实”不放松。坚持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列入党委重要议事内容,全年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9次,既关注重点任务和工作职责分解细化,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的责任体系,又从严处理违规违纪案件,释放局党委反腐败一刻不松、一严到底的定力和决心。同时,开展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题宣讲,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深入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成立了工作专班,开展监督检查23次、暗访1次、走访纳税人127户、发放调查问卷1080份、核查疑点数据105条、召开座谈会1次、调取监控视频1次、重点约谈6人、走访水区党政部门2次,发现问题13项。对涉及维稳值班工作落实不力、现金税费专项检查不规范、公车使用专项检查不规范、开通抖音账号并进行直播未及时向组织进行报备等方面问题的16名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处置,并紧密结合问题成因,细化、修订了3项相关制度。三是持续推进正风肃纪。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信号,全面落实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以税务总局“1+7+N”、自治区税务局“1+5”制度落实为抓手,聚焦关键岗位,重点对专票电子化、两办《意见》落实、减税降费、现金税费征缴、5C质量监控评价指标运行情况、组织税费收入、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持续基层减负、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出国(境)管理、编外人员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维稳值班等方面开展监督,发现问题8项,全部运用第一种形态警示谈话、绩效考评、通报等方式进行了处置。
(二十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网络舆情监控人员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的搜集、整理和落实工作。实时监控重要网络媒体和网站动态,每天开展监测,涉税舆情发酵时期增加监测次数,确保第一时间掌握舆情、第一时间反馈处置、第一时间引导应对,并建立每日舆情监测登记备案制度,做好监测记录。
(二十二)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1.依托税收执法督察、上级机关下发疑点数据和内控系统产生的过错线索,及时开展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2.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主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干部工作作风明显改进。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二十三)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
我局2021年系统共计接收投诉13起,其中受理11起,不予受理2起。不予受理2起投诉均不属于纳税服务投诉范围。我局接收投诉后严格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审查,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视不同情况作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转办等处理。受理的投诉我局严格按纳税服务投诉办理流程办理。由我局纳税服务股受理投诉后转审核岗审核,审核同意后由两名以上正式干部进行调查和处理,处理完成后我局严格按规范将处理结果以适当形式向纳税人反馈。
(二十四)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
为保证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正常进行,我局根据人事调整情况,对本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并明确了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职责。2021年我局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案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二十五)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我局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立足群众需求,提升机关工作水平,注重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办税服务厅等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2.部门责任落实方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筹划、工作推进、统筹协调和具体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顺利推进。
3.对拟公开政府信息是否涉密进行审核把关的情况。对于拟公开政府信息,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安全。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二十六)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
为全面提高我局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制度规定,按年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按季组织学习,并将学习计划通过网页通知的形式发布,便于监督执行,党委书记定期对中心组成员学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2021年我局共组织中心组集体学法3次,安排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中,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门的阐述。
(二十七)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
为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通过每年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把宪法、法律作为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2021年共开展法律知识专题培训2次,其他税收政策类的专题培训基本上每季度至少1次。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兴税在线学习时长均不少于60小时。102名干部通过法宣在线完成了5500积分的学习并参加年度考核。通过培训、学习,不断提升税务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执法水平。
(二十八)加强税法宣传教育
1.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以“税收惠民办实事,深化改革开新局”为主题,在税收宣传月期间,我局积极筹划、勇于创新,打好“组合拳”,在税收宣传质效上下功夫,在扩大影响范围上求突破,努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氛围。为树立纳税服务新形象,促使纳税人缴费人进一步了解当前税务部门的工作,让纳税人缴费人体验到税务部门的关怀与扶持,促进了征纳双方的信任与交流,4月起我局邀请了从事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的8名代表,变身“税务体验师”走进办税服务厅,亲身体验便捷化办税流程,对发票领购、申报、退税等高频事项进行了体验。通过这次“税务体验师活动”,水磨沟区税务局更深入地了解了缴费人、纳税人的诉求,根据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要求在纳税人领票方面精简流程,全力保障企业发展;体验满足纳税人“个性化需求”,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精准实施减税降费为主线,深化税收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2.2021年我局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制定了10类95项任务184条措施,开展了“问送优”电话访问,收集了13271户纳税人需求44条。招募涉税机构及重点税源企业财务负责人共30人作为税务体验师、志愿者。联合辖区工商联开展了“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建立一户一档,实施一户一策,持续不断地开展精准宣传辅导。
(二十九)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局充分运用金税三期系统,严格按照规定的等级评定方法和等级评定程序,联合本局税源管理部门进行深入调查,掌握被评定企业的纳税信用情况,全面考核涉税申报信息、税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帐簿信息、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信息、税务稽查信息等指标,准确测算出纳税人的信用等级分值,客观公正的评定纳税人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严格按照横向协作、纵向审核逐级上报的原则进行。对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予以公示。同时,对于纳税人对所评级别有异议的,通过规定程序发起复评工作,确保每个纳税人的评定都公平公正。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一是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及咨询辅导。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主动提供电话、微信等“非接触式”方式进行宣传、辅导,及时向纳税人推送最新的税收政策,并对有需要的纳税人开展双语服务,了解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财务处理中、税收优惠享受中遇到的困难,及时组织业务部门一起研究解决方法。二是优先提供预约服务。为A级信用纳税人优先提供预约服务。被评为A级信用纳税人可提前与我局税务人员联系,经办人则按照政策规定,在约定的时间及时为A级纳税人的办理涉税业务。三是为A级信用纳税人提供特色服务。采取按需送政策、建立“绿色通道”、上门走访等措施为A级纳税企业提供特色服务。四是加强对A级纳税人的权益保护。与A级纳税人保持常态化联系,主动了解他们在办理涉税事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合理诉求。对发现税务干部有刁难纳税人、推诿等不作为的情形及时查明原因,立即纠正,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五是严格落实对失信市场主体的协同监管。按照税务总局和自治区税务局的相关规定,对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严格的税收管理,建立失信主体黑名单。同时,及时与相关部门交换失信市场主体信息,并按照规定对失信市场主体实行联合监管。六是实施联合激励对象的动态管理。我局对联合激励名单实施动态调整,做好联合激励名单的推送和更新。除按年推送年度纳税信用A级名单、按月更新纳税信用补评、复评和信用等级修复等内容外,对在其他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在日常税务管理中发现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及时取消其联合激励资格,并及时向合作单位反馈。七是注重落实成效的总结宣传。及时汇总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的执行情况,总结工作成效,收集典型案例,通过LED屏、公告栏、动漫宣传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纳税人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三十)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
根据我局“三定”方案,专门设置了法制股,现有人员编制7人。我局现有法律专业人员13名,其中2人取得司法资格,1人为系统内公职律师。
(三十一)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中关于“推行税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的要求,全面提升税收工作法治水平,我局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现有公职律师1名,位于税政股。为达到使公职律师成为我局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治税、防范法律风险的骨干力量,为税收改革、税收执法、行政管理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目标,我局通过组织公职律师参与办理具体法律事务、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合同审查、法制审核等,努力提高其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同时通过组织法律培训,增进税务人员对税收法律的认知和理解,促进全局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三十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要求调整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职责,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按要求召开两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两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听取了对我局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汇报、安排部署现金税费自查工作,审议通过了我局及各外派机构的权责清单,根据税务总局通知统一对外公布,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实际工作中统筹协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作用。
(三十三)探索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
按照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法律顾问工作的要求,我局担任法律顾问的公职律师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治税中的作用。实行税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在报告中专门增加依法治税的内容,对全年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做出专门阐述。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后要求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十一、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干部专业知识储备不足,政策理解存在误区,在疑点核查工作中存在机械应对,不主动思考疑点产生原因的现象,导致重复工作,增加工作量。
(二)基层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纳税服务意识不足的问题,对待纳税人缺乏站在纳税人角度思考问题的同理心,服务工作中只重工作质效,轻服务态度,造成纳税人满意度不高。
十二、下一步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计划
(一)提升服务质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继续完善自助办税服务厅功能,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持续压缩办税时间,简化办税流程,促进办税缴费全面提速;积极助推优惠便民融资项目,深化拓展“银税互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持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二)堵漏增收,依法组织收入
决不因税收任务吃紧而不讲原则,不讲程序,不依法办事,收过头税,保持清醒头脑,维护好税收秩序,恪守“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科学分解收入任务,充分挖掘税收潜力,进一步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科学性,与其他各项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确保全年组织收入目标顺利实现。
(三)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严格按照三项制度的相关要求,组织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好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积极建立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按月召开工作例会,协调解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四)常抓不懈,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通过每年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把宪法、法律作为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坚持党的领导,大力弘扬宪法,加强法治税务建设,扎实提升税务干部法治理念;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应诉相关要求。通过培训、学习,不断提升税务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