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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始终。在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米东区委、区政府的精心指导下,米东区税务局以“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为统领,坚持以“创建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为中心,把依法治税、为民收税作为提高税法遵从度的有效途径,把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法治环境作为税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目标。将依法行政与法治宣传教育、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管理有机结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稳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政治建设方面
  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税收工作重要论述,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中心组、党员大会和工作例会等方式,及时进行传达学习领悟。坚持抓学习,提升思想指引力,全面实现“中心组+各党支部+青年理论小组”的全覆盖学习模式。今年以来,召开专题党建工作会议、对主题教育梳理整合的问题逐条进行“回头看”,力促整改整治落细落实。
  (二)组织建设方面
  1.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紧盯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不断夯实支部党建工作。今年,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谈心谈话活动;实施支部建设提质工程,组织培训党务干部;组织支部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专题党课、“党旗映天山”、疫情防控微党课。
  2.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压实党建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考核责任,充分发挥各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龙头作用,激发支部工作活力。以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为核心内容,构建“党委主责、党建主抓、支部落实”的齐抓共建新格局。
  3.强化政治站位,确保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干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十九届六中全会学习等工作,全面提升组织凝聚力。召开党委会就巡察反馈的问题专题研究,深入分析问题症结,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划定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期限。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坚持依法征税,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
  2021年米东区税务局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的原则,围绕“增长持续、增幅协调、收入无水分、增收无风险、优惠全落实、税收流失少”的目标,严格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坚决落实减税降费,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应退尽退。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收入任务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税收收入目标责任书》。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和局长办公会,坚定完成任务的信心不动摇,营造出上下齐努力,人人抓收入的决战氛围。
  (二)深入企业调研,切实强化重点税源分析监控
  以经济分析工作为依托,深入研究辖区经济特点、行业特点,对历年税收趋势进行综合研判,形成一套完整的税收分析体系。结合税源结构特点,深入摸清税源。从政策分析、重点税源、土地出让、园区管理、房地产等方面做好分析、跟踪、辅导工作。同时加强税收征管措施,深入挖潜堵漏。按照税收共治工作要求,实现数据共享。重点从欠税管理、重点工程项目管理、纳税评估、管查互动、股权转让、土增清算、两房信息核实等方面,做好堵漏增收工作。
  (三)加强项目管理,落实落细各项税种管理
  要求税种管理人员撰写税种分析报告,精准把控政策,对管理所骨干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对于业务重点难点工作,通过集中办公、集体讨论,提升管理质效。持续推进增值税深化改革,做好两个所得税汇算清及后续检查,有序推进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工作,确保米东区税务局合并申报工作顺利实施。坚决落实重点工程项目“提前介入、加强服务、全程监控、实时分析、源头控税”的税收跟踪管理方式,防止税收流失。实施事前采集信息、事中跟进督促、事后全方位监管的动态管理模式,摸清税源增长点,确保能准确追踪施工企业的纳税进度。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米东区税务局始终严格按照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等上级单位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未制定印发税收规范性文件。通过市局微信公众号和大厅显示屏等方式将上级部门新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开,以便可以随时查阅、咨询。多层次多渠道地整理税务干部和广大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反馈,增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性。
  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协调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部门。确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及会议制度,明确议事范围、季度例会、会议议程等,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质量和效率。2021年按季度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听取季度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审议执法督察、内控监督平台运用及三项制度等工作开展情况。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落实依法集体决策
  米东区税务局稳步推进依法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或推荐、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集体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落实党委工作规则及党委议事内容目录清单,确定集体决策的议事规则,切实做到了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制定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着重理顺法制审核流程,确定法制审核所需材料范围,加强法制审核团队建设,明确了审核方式、审核时间和处理办法。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保证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法制审核能及时发现执法问题,化解执法风险,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
  (三)加强重大案件审理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的日常管理。规范审理流程、确保税法得到普遍、公正、准确、有效的实施。成立了米东区税务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由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设立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法制股,具体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按照总局下发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规则》,理顺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实现了案审的规范化管理,夯实了案审管理的制度基础。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
  为全面落实《乌鲁木齐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米东区税务局开展了面向全体税务干部的税务行政处罚培训,积极搜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向上级反馈,确保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范统一。积极落实“首违不罚”清单事项,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时,严格遵循处罚法定、公平公正公开、过罚相当等原则,要求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法定依据,不得超出法定幅度。对事实、性质、情节、主观过错及社会危害程度基本相同的违法行为给予基本相同的行政处罚。
  (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应当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原则,米东区税务局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要求各信息采集部门向局保密部门提交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审核后,对行政执法公示信息进行公示。2021年6月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正式上线,充分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让依法公开、主动公开逐步成为税务干部的自觉行动。
  (三)执法全过程记录留痕
  新疆税务税收信息存储管理平台上传的数据信息与金税三期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建立执法音像记录台账。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是通过文字材料,电子数据和音像视频等形式,从多个角度记录税收执法行为,使执法行为全程留痕。客观真实地记录执法场景,监督约束税企双方行为,使税收执法更规范,更透明,更公平,使纳税人更加主动地履行法律责任。全面推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让税务干部更要学好业务知识,提高法律素养,熟悉管理流程,提高税务干部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在乌鲁木齐市税务局领导下积极履行“为国聚财、维护稳定”两大责任,强化总目标意识,全力保障维稳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单位内部安全管理责任,维稳值班制度,强化应急演练,按照管用有效原则配备各类安防设施,加强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确保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充分发挥作用。二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效能检查,对办公场所、反恐工作、重点场所管理、舆情管理、信息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等进行了全面摸底与自查整改,成立了安全应急小分队,与社区、岗亭建立了重点目标反恐防范联防联动机制,保证了办税服务厅的安全稳定。三是不折不扣落实安保及防疫措施,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稳定和税收工作,分类实施精准防控,加强与社区、警务站的联防联控,加强对办公区进入人员、车辆的管控。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落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米东区税务局严格按规定落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领导高度重视,根据领导分工调整和各部门负责人变动的实际情况,迅速调整行政复议领导小组人员,成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的行政复议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行政复议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行政复议工作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年度考核,确保了行政复议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提高业务水平,依法办理案件。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积极落实行政复议委员会职责,上级部门沟通,对于行政复议案件,我局凡是符合条件的,均积极予以受理,通过理论培训等方式,提升业务水平,规范办案流程,提高行政复议的效率和质量。
  (二)畅通纳税人维权渠道
  米东区税务局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纳税人权利维护引导台,利用投诉箱、意见箱、局长信箱、纳税人来电等方式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在加强行政复议、依法应诉方面始终把法律看作是开展工作的依据和评判税务工作的核心标准。在应对复议、诉讼时,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认真开展督察内审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开展以自治区税务局疑点数据库、督察必查项为指引的专项执法督察,坚持审前培训,细化每个督察项目涉及的督察依据、督察方法、督察要点、督察范围等内容,形成执法督察的基本操作规范,让督察人员知道“查什么、依据什么查、怎么查”,熟练掌握政策依据和督察标准。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以疑点数据为导向,组织督察小组人员对提前采集的疑点数据进行分析,筛选有效数据,排查税收执法风险线索,确定执法督察重点。对每个督察出的问题提出督察意见和整改建议,帮助督察单位解决问题,防范风险。
  (二)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考评和责任追究工作
  米东区税务局建立了以内控系统为核心的考核管理机制,结合税收执法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了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四个基本要素:分解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规程、开展评议考核、严格过错追究。这四个要素相辅相成共同形成以法律法规赋予税务机关的职责与权力的依据,以严密科学的岗位责任体系为基础,以量化细致的工作规程为基点,以评议考核为手段,以过错责任追究为保障,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的执法行为监督机制。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严格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税务执法人员按职责办事、按权限管理、按规程操作,这种权力与责任紧密对应的机制,规范了税收执法、优化了执法环境。
  (三)税务行政权力公开情况
  米东区税务局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严格遵照市局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的落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以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具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相关材料的书写、政务公开会议的组织及网上公开信息的编辑发布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通过实地查看和查阅资料的方式,对各部门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定期在办税服务厅公告纳税人欠税情况、非正常户认定、个体工商户定额等情况。并在局网页设置组织收入模块,及时更新税收数据。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做好权责对应。比照税务总局下发的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范本,认真梳理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权责事项清单。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及时汇报并解决编制中的疑难问题,确保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等上下一致,提高权责清单内容准确性。同时成立权责清单编制集中办公小组,各职责部门分工协作,做好编制工作,严格审核,确保编制质量。
  (五)纳税服务公开范围
  1.纳税人权利义务公开。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通过办税服务厅主动公开纳税人享有的申请减免税、延期申报纳税、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检举和取得赔偿等权利。公开税收执法过程中有关回避、听证等程序,切实保障纳税人各项法定权利。
  2.重大服务举措公开。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通过办税服务厅主动公开“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手机APP办税和24小时自助办税等便民办税服务措施。广泛宣传“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人办税指南、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等重大服务举措。
  3.推进办税服务公开。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开办税服务事项,公布办税指南,简化优化办税流程,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措施,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及时发布服务通知,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开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并对各等级激励与惩戒措施进行宣传,以鼓励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
  (六)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
  1.推进机构职能信息公开。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机构职能信息由人事教育股编写,办公室审查,及时在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内网更新米东区税务局主要职能简介、机构设置情况及领导照片、简介、履历、分管工作等信息内容。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税务局要求,及时在局网页对米东区税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及2021年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财务信息进行公开。
  3.推进涉税其他政务信息公开。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网页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税政管理、疑点督办、政策法规、税务公示等栏目,及时将工作进度公开,便于各部门之间的配合。
  (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在办税厅设立资料架、宣传触摸屏、LED屏,利用政府网站对最新税收政策、涉税通知、服务承诺、办税流程、个体定税等热点信息及时进行公开。以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信息公开的契机,税收宣传月期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在各办公地点发放小册子、张贴宣传海报,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创建“百强党支部”
  一是牢固树立“五种工作理念”,树立精品意识,按照“一局一特色,一支一品牌”要求,培育、提炼和推广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党建特色品牌,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做好典型示范;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示范点” “百强党支部”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营造良好创建氛围;三是推动条块融合,打造“1+N”党建共同体,机关党委与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化党建合作,依托二分局与管辖企业党组织开展党建共建共促,盘活各类党建资源,提升宣传力度。米东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党支部成功创立为新疆税务系统“百强党支部”。
  (二)加大“非接触办税”力度
  进一步深化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的范围和渠道,具有针对性的辅导并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网上办、自助办、邮寄送、线上答”等方式办理税费业务。一是通过腾讯文档在线收集表的功能,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通过扫描二维码,做好纳税人、缴费人进入网上自助办税服务厅的统计工作,主要统计纳税人姓名、电话、营业执照信息及业务类型。二是通过表格统计功能,统计多次至税务局网厅的纳税人、缴费人,询问原因,并针对性的进行辅导,大力提升非接触式办税效果。利用网格化服务管理,对纳税人实行点对点辅导。
  (三)打造后勤保障“云管理”模式
  按照“创新引领、突出特色、打造亮点”的原则,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21年8月1日正式在单位内部上线《米东区税务局线上集约化办公系统》。该办公系统以手机作为移动办公媒介平台,以微信小程序为载体,在打造新型办公模式的同时,实现了后勤保障“云管理”。为安全稳定、疫情防控、后勤管理、会议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工作向高效便捷和规范化转变提供动力以及强大数据支持。与此同时,也为行政工作中动态取数困难、责任划分不清晰、责任追究无法落地等问题有效解决提供重要参考。
  (四)创建乌鲁木齐市星级办税服务厅
  提升办税服务厅功能设施及服务环境(使用无声排队叫号系统,自助办税区内应配备供纳税人使用的移动终端,移动终端内应安装自助性办税服务产品,办税服务厅窗口配备扩音、拾音设备,建立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心理疏导交流机制),拓展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多语种沟通交流能力,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强化对外咨询团队力量,提高咨询电话人工接通率,成功创建乌鲁木齐市三星级办税服务厅。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米东区税务局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总负责、其他领导具体抓、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依托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分解工作任务,整合工作资源,形成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整体合力。局领导班子成员向全体干部报告自身学习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将依法行政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道落实、一同促进,不断研究新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实践创新力度,多措并举确保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做到组织到位、规划到位、资料规范到位、经费保障到位。
  (二)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建立健全了法治宣传、普法学习、讲座培训、依法治理、考试考核、普法档案管理和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等学法用法制度,以制度来规范普法学习。同时,结合“税法宣传月”“12.4宪法日”等宣传活动,把握学习重点,突出宪法法律宣传。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局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把宪法法律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三)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述法
  米东区税务局按年召开年度考核会议。主要负责人在会议上开展述职述廉述法活动,详细阐述了米东区税务局在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学法用法等方面的相关做法及工作成效,不断强化全局上下的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依法治税”的思想贯穿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提高依法治税的质量和效率。
  (四)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米东区税务局党委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情况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米东区税务局进行股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时,均对候选人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进行重点考察。
  十一、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局法规部门人员配备不足,流动性较大,不利于其工作的开展。法规部门是业务综合性较强的部门,要想完全掌握工作职责需要2-3年的工作时间,建议加强法规部门人员配备。
  (二)存在干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政策理解不到位,疑点数据核实更正质量不高,系统操作不规范,造成重复工作,增加风险点。
  (三)部分干部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掌握不熟练,回复问题不准确。纳税服务举报数量较大,纳税人满意度有待提高。
  十二、下一步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党建对税收工作的引领
  持续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学习,传达好、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并与谋划全年工作思路紧密结合起来,与基层支部建设结合起来,与干部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在加强税务部门党的建设、组织税费收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加力加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不断强化税费收入力度
  努力提高组织收入统筹谋划能力,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形成合力,力争完成税费收入目标任务,实现收入质效不断提升。摸清辖区内税源底数,建立组织收入工作新机制,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分级管控力度,全面摸清税源底数,了解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做好收入形势预判,牢牢掌握经济新常态下组织收入的主动权。使组织收入工作与满足政府财政需求有机统一起来,持续优化税收结构,强化税收任务刚性。结合不同税种、不同片区、不同项目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提高组织收入质量。深入实施与财政、招商、金融、国土等相关部门联动的组织收入协调工作机制,形成经济与税收良性互动格局。
  (三)加强税收执法督察
  坚决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保障减税降费成效不断巩固和拓展。进一步增强督察审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切实落实“四个有人管”。聚焦防范化解政策落实风险,持续开展常态化的政策落实风险应对工作,切实把内部风险应对挺在外部监督前面。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落实减税降费。积极稳妥地推行三项制度的试点推行工作。
  (四)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结合中办、国办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对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继续做好专票电子化扩围工作,防范发票风险;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确保疑点数据只减不增、同类问题不重复发生;继续加强对税务总局“三率”考核指标、5C监控指标、金税三期系统疑点数据等的监控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把握工作开展时间节点,早规划、早部署、早执行,确保各项行动内容有效落地。全面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进一步提高政策推送精准度和有效性,帮助纳税人准确适用政策。
  (五)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树立以数字人事为导向的个人绩效考核机制,加强数字人事操作及个人绩效培训,以数字人事“两测”工作为重点,定期组织数字人事操作应知应会培训。严格落实自治区税务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2022年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积极探索多样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培训质效,打好全员业务基础,做好青年干部培养。
  (六)继续强化监督检查
  增强案件查办能力,构建“主动发现问题—精准处置问题—推动问题整改”的大监督工作闭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推进作风纪律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把廉政教育融入到党史学习教育中,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注重社会评价,依托特邀监察员、行风评议员等第三方平台,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逐一整改、解决,并强化结果运用。
  (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在维护稳定方面,通过统一思想、提升站位、完善制度、强化督导、加大处罚力度,确保“三不出”。在疫情防控方面,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认真落实《新疆税务局机关办公楼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和《新疆税务系统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保护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以及税务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访惠聚”工作方面,发挥好派出单位后盾作用,同时及早动手,确定新一轮工作队队员。在“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方面,开展切实有效的活动,发挥业务优势,为结亲对象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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