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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乌税稽公告〔2021〕224号

沙依巴克区平顶山东一路欣兴建材经销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0103MA77WD823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将对你公司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5月25日期间涉税情况依法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已根据你公司登记的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平顶山东一路238号汇嘉园小区南区46-5B号商铺)及电话号码联系未果,《税务检查通知书》(乌税稽检通一〔2021〕92号)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具体内容附后,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书面文本。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43号
  联系电话:0991-4650659   联系人:哈米拉·马太、许峰
  附件: 《税务检查通知书》
  (乌税稽检通一〔2021〕92号)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