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规定的各项法治任务措施,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0年以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等党中央国务院决策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将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在强化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统筹安排好理论学习,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深入开展学习研讨交流,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全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1.利用LED大屏幕、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宣传折页、宣传展板、海报、一次性告知书、电子税务局公示平台等途径,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及相关取消、保留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公示,营造公开透明的办税环境,有效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我局各职能部门按规定时限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自查清理工作,梳理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办理涉税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不得违规设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
3.不断完善包括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工作要求。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后续监管、严格审批程序、加强执法跟踪督察等多种措施,确保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后续管理到位。
4.对保留的行政许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绿色通道”,即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
(二)大力推行权力清单
根据自治区税务局权责清单模板,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完成本局及各派出机构共计13个单位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并根据市局统一安排时间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同时,因我局机关办公地点发生变化,及时对清单中涉及的内容进行动态调整,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不断发挥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三)完善宏观调控
按照总局要求,及时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关注纳税人政策需求,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做好税收政策效应分析,着力构建政策全链条管理机制。同时,定制辅导课程,精准推送政策,制作企业诉求登记台账,收集、了解企业在日常办税中的诉求及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纳税人办税难题。主动与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进行电话沟通,了解企业疫情期间在复工复产方面存在的特殊困难,为企业复工复产出谋划策。针对所了解的企业诉求、面临的困难及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台账,密切跟踪优惠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
(四)加强市场监管
1.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促进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对于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领取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如信息不全只需补全信息。对于新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通过外部信息交换系统获取个体工商户登记表单信息及确认其他税务管理信息。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状态差异户的清理工作,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2.扎实开展2019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培训工作。2020年4月完成23781户企业纳税人信用等级评价;6月完成37308户个体户信用等级预评任务核实工作。同时,依据纳税人信用评价结果,对A、B、M、C、D五个级别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对于信用级别较好的纳税人,采取守信激励措施,对于判定为D级的失信纳税人,严格落实惩戒措施,在发票领用等方面予以限制并加强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等监管措施。对于直接判D级的企业评价结果保留2年,且第三年不得评价为A级,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风险任务扎口管理。从源头把控,将风险数值较高纳税人作为重点对象,防范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分行业筛选发票、申报、纳税情况数据,有针对性开展辅导工作。主要措施有:首先通过对上级下发风险任务开展风险应对,提高了纳税人遵从度。其次通过应对上级下发的快反任务有效遏制虚开势头。最后通过自然人申诉任务应对,规范了我局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准确性,同时发现并处理了一批冒用自然人信息的疑点数据。
4.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在已建立《走出去企业清册》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本局“走出去”企业底数,加强对清册所涉及境内居民企业和境外被投资企业相关信息的管理,及时更新企业境外被投资情况,形成一户式管理台帐和管理机制,为“走出去”纳税人提供更便捷高效的税收服务。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行政法规、规章解释工作
1.采取多种方式,强化税务干部政策学习效果。首先坚持每天通过局内网政策法规栏目推送最新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和疫情防控政策相关内容,各单位负责人根据内容安排部门全体人员学习。其次通过组织干部观看自治区税务局、市局组织的政策解读视频直播进行学习。同时,充分利用钉钉、学习强国等软件,开展内部视频培训,确保税务干部熟练掌握各类优惠政策。
2.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充分利用短信、微信、电话、直播、举办纳税人学堂等形式,向纳税人进行政策宣传辅导。累计通过税务统一工作门户平台推送宣传短信82406条,通过电话辅导1546户次,通过税企群、朋友圈网络宣传18228户次,通过快手直播政策讲解宣传401户次。同时针对上级部门发布的“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一时间组织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进行学习,鼓励全局干部通过税企群的形式向纳税人推送,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会申报,确保政策快落地、早享受。
3.建立企业诉求台账,积极宣传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措施。首先制作企业诉求登记台账,收集、了解企业在日常办税中的诉求及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纳税人办税难题。其次通过微信群积极转发疫情期间延期申报、个体工商业户停业办理、调整定额、发票免费邮寄、依法开展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等相关征管措施,并针对纳税人实际情况进行一对一的辅导。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2020年,我局共开展两次较大规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首先2020年3月根据市局要求开展妨碍市场竞争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政策清理工作;其次2020年9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过清理工作,我局不存在此类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和以通知形式下发的非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我局班子成员能够在落实“一岗双责”的基础上,贯彻“管理到位不失位,职责明确不错位,承担责任不缺位”的思想,做到了互相补位、主动担责,班子的合力进一步增强。2020年,我局在重点工作开展、干部任免、大宗物品采购、重大财务支出、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关全局的决策决断中,充分发挥和调动了班子集体智慧和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做到了事前充分酝酿、会议研究决定,从而增强了班子决策的科学性,促进领导班子更加团结有力、健康奋进。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
严格贯彻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相关规定,不断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文书规范及资料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及时调整审理委员会成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工作制度,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均已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我局严格按照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完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会议和集体讨论形式作出重大决策。当有重大事项需要上会讨论时,由重大事项负责部门提交《重大议题申请单》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传至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会议具体时间、地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均已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我局严格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工作(试行)》规定,做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工作,确保所有符合公布标准的案件全部按规定进行公布。加强“黑名单”与联合惩戒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展宣传途径、丰富宣传内容,提高传播力和影响力,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对虚开发票、骗税、造假账恶意偷逃税的涉税违法犯罪团伙,一律列入“黑名单”,与多部门联合惩戒,重拳打击,绝不留情。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1.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统一执法尺度,实现“同事同罚”。在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同时,侧重文书送达、告知等执法程序关键环节,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利,全年无因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的情形。同时,积极推行“首违不罚”,在法定范围内给予纳税人自我纠错的空间,有效教育和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以规范采集、分级存储、拓展运用为方向,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加强对新疆税务税收执法信息存储管理平台的应用。
3.落实落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市局法制审核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局法制审核清单。通过提前审核、事先把关的模式,大力推行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为作出正确的执法决定提供了保障,也对执法机关起到监督约束的作用。2020年全年共进行重大税务事项法制审核1户。
4.严格贯彻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相关规定,不断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文书规范及资料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全年共召开审委会1次,审理案件2户,已全部审理完毕。
5.按照基础事项和风险事项实行扎口管理、增值税发票风险快速反应的相关工作要求,细化我局实名认证业务阻断人员名单管理、纳税评估和纳税辅导操作规范、增值税发票风险快速反应配合机制、跨区域税收风险应对规程等业务流程,推进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总局执法公示指引要求,细化本局执法公示具体承接单位,划分责任人,严格按照总局执法公示指引时限、公示模板对涉及执法内容进行公示。2020年全年共公示行政许可1428户,行政处罚(一般处罚程序)382户。公示纳税人关心关注的内容,真正让纳税人缴明白税、缴放心税。
2.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印制“最多跑一次”清单展架及“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南,在办税服务厅进行摆放公示,要求全体窗口人员下载使用电子版,严格按照清单、指南要求答复、收取、留存相关业务资料,进一步精简纳税人报送资料。
3.严格评估流程和审核流程,区分风险等级,转变行政执法方式。对低风险疑点通过金三系统内的风险共治模块辅导纳税人进行自查补正,对高风险纳税人采取阻断业务办理的措施,提高了执法效率。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加大执法责任考核追究力度,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围绕行政执法、疑点数据核查、税收征管的关键环节,严格过错责任追究,积极兑现责任。2020年内控系统各职能股室确认执法过错行为共计441条,过错责任追究共计279人次,其中批评教育275人次,通报批评4人次,规范执法效果明显。
(五)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全局目前共有377人,未取得执法资格有14人(工勤人员10人、事业编制2人、新录用2人)。除工勤人员和事业编制外,未取得执法资格的干部均从事纳税服务岗工作。
(六)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我局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公开本局2020年度“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落实情况。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无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等情况出现。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1.深入分析查找制度规定、制度落实、信息系统等方面的漏洞和风险点,实现内控内生化。首先科学识别税收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并依据不同业务种类对内控风险点进行梳理和分类。其次制定防控措施进行风险应对,运用不同控制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和事中处置,全年共制定3条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再次通过内部控制平台进行风险筛查,完成筛选和核实风险数据流程。全年共组织25个主责部门在内控平台录入内控建议,经筛选后上报内控建议30条,被自治区税务局采纳4条。最后在局务会、业务例会和绩效分析会上着重通报内控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协调整体工作,持续跟进工作运行,形成分工明确、协作配合的工作氛围。
2.落实监督职责,发挥三级监督的有效性。首先认真落实自治区税务局“1+3+N”大监督格局实施意见,形成纪检专责监督、机关党委,法制、人事职能监督,各单位日常监督,构建各种监督力量的协调联动机制,实现最大监督效果。其次深化专项整治,提高监督执纪的严肃性。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年共进行“第一种形态”教育6人次。
(二)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1.设立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畅通纳税人维权渠道;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意见本、意见箱,广泛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处理。
2.严格落实投诉举报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定期组织对已办结投诉举报进行回访,按季下发投诉举报问题通报。同时,由纳税服务股和纪检组联合对投诉举报数量较高的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
3.印制张贴举报税收违法行为的温馨提示,对外公布各基础事项管理单位、纳税服务股及纪检组的联系方式,方便接受社会人士的监督。
4.落实“好差评”评价机制。在办税服务窗口、自助办税终端、电子税务局等办税渠道上线“好差评”评价系统,引导纳税人及时评价,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对于收到的“差评”任务,及时跟踪办结并予以反馈。
(三)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2020年我局开展专题研究部署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工作2次,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汇报2次,局党委书记与各部门正副职廉政谈话125人次,彰显了我局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同时,我局纪检组开展“不作为不担当”的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各类电话、微信和实地等方式的检查抽查共9次,对拖延误事的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对迟到早退、经常出现工作纰漏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推动形成勇于亮剑、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我局不断健全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不断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制度,引导纳税人通过法定途径反映诉求、解决纠纷,努力化解税收争议,维护合法权益。2020年派出法制业务骨干前往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旁听行政诉讼庭审,参加应诉培训,全年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案件。
(二)落实信访工作制度
严防信访隐患,对干部安排、津贴补贴、工资待遇等一系列涉及个人利益的信访隐患高度重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源头治理,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0年全年我局未发生上访事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
坚持“一事一审”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审核。发挥扎口管理作用,统筹考虑各方面综合因素,增强敏锐性,切实加强对外宣传的严格细致把关,防止发生涉税舆情。
(二)做好舆情分析研判
建立舆情协同管控机制,提升应对重大舆情的能力。对可能产生舆情的苗头性问题,争取工作主动,防患未然,防止事件发酵升级。
(三)积极配合地方政府
打造“阳光政务”品牌。2020年10月,选派各职能部门业务骨干前往益民大厦对新疆政务服务平台中涉及我局的5大类188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基本信息、扩展信息、申请资料进行维护。2020年12月,按市局要求对部分事项指标的216条数据进行了补充修改,并顺利通过沙区政府政务公开考核。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依法实施涉税中介行业监督管理
依法对涉税中介行业开展监督管理,支持和引导行业协会依法开展行业自律,鼓励相关中介机构提供优质涉税专业服务。由纳税服务股牵头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建立信息采集制度。按要求开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工作,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诚信服务,努力提升综合治税水平。
(二)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
通过视频培训、现场培训、上门辅导、专题宣讲、发放材料等方式持续开展税法宣传辅导。将本辖区划分为189个管理网格,按月实施对网格内纳税人的有效管理并开展政策落实反馈。将辖区内18家管委会、180家社区纳入宣传阵地并联合七个“访惠聚”工作队,持续开展各类税法宣传辅导,确保辖区内纳税人政策知晓全覆盖,应享尽享、应知尽知。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对税务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贯彻工作,强化法治思维,我局将民法典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重点学习民法典实施对税收法治体系的影响,为不断提升税务干部的法律素养、增强规范正确执法的能力筑牢基础。
(二)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税务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利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和中心组学习时间,有针对性地学习税收法律法规、总局和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推进依法治税的文件精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按照“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从纳税人角度出发,持续简化税收征管流程和纳税人办税程序。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严格落实《税收征管操作规范(2.0)》及《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办税流程,提高征管效能。坚决杜绝擅自增加、调整办税流程、业务资料、审批程序等问题,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办税便利度。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
22020年我局按照工作要求,把全面依法治税理念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营造学法、用法、规范执法氛围。首先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其次建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工作机制,研究部署依法治税重点工作及领导小组会前学法等内容。最后按时报送每季度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
(二)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予以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奋进新征程,法治筑根基。2021年,我局将一以贯之弘扬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打造法治税务。在税收工作实践中持续强化人才素养建设和作风纪律保障两大支撑,全面抓好征收、执法、服务、绩效、行政五项重点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推进税收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落细,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