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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和乌鲁木齐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规定的各项法治任务措施,坚持把法治作为税收工作的生命线和基本准则,持续创新税收执法方式,夯实“法治税务”工作基础,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坚持不懈深化理论武装

  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作为主要形式,把系统学习和专题学习、重点发言及互动交流结合起来,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2020年,共组织中心组学习13次,涉及学习内容94件。创新方式方法,通过研讨发言式学习和互动交流式学习,充分用好学习强国、中国税务网络大学等学习平台,撰写心得体会、开展知识测试等,做到学习有记录、有讨论、有体会。党委书记讲党课2次,党委委员撰写研讨发言41份,干部述写心得体会256份,摘抄笔记3万多字。认真开展意识教育,11个党支部先后两次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团支部组织团员和青年开展2次思想研讨交流活动,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和理解。

  (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积极开展学习研讨、典型教育、纪检组长上廉政党课等活动,让自律意识和廉洁观念融入思想、规范言论、约束行为。党员干部签订家庭保廉助廉警示卡71份,撰写心得体会87篇;健全完善述责述廉、签字背书、廉政约谈等制度,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持续开展“四风”纠治行动,减少发文数量、改变文风会风、加强统筹协调,切实提高工作质效;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执纪方式,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员干部行动上的纯洁。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征税保障组织收入

  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确保收入质量。在妥善处理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与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二者关系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堵漏增收。

  (二)努力完善第三方信息共享制度

  落实推进金税三期系统、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实名信息采集、社保费缴费系统等数据同步、操作一体化,逐步丰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清单。实现网上税务局三方协议申请、签订和验证一键式自助办理,真正实现“全程网签”。实现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联网报送。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监管及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跨部门聚集、互联共享和集中公示,推动企业信用信息跨部门互联共享提供基础信息支撑。

  (三)多措并举全面助力经济“稳复苏”

  按照税务总局“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工作要求,切实利用税收数据多角度研判疫情对辖区企业的影响。以5C指标为抓手,加强各税源管理部门基础事项管理水平,对《税收征管规范》落实情况中的17类问题逐项分析整改。认真梳理支持疫情防控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及增值税“三改一”征收率政策,采取“滴灌+漫灌”式宣传辅导,通过制作视频、动漫、宣传海报等方式,借助税企交流平台、微信群、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多平台实现精准辅导、靶向宣传。

  (四)全力促进纳税服务质效“再提升”

  对辖区已明确的7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项目,49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67个区县级重点建设项目第一时间对应建立台账、签订联系卡,组建项目管家专项服务团队,“一对一”梳理制作政策汇编和办税指南。通过税务统一工作平台向纳税人等推送短信共计18000余户次,印制发放宣传折页、张贴宣传海报8000余份,建立税企微信群,通过税企互动微信群向纳税人推送税费政策5万余户次,入户宣传辅导1000余户次,通过电话宣传辅导3000余户次。部署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安装“好差评”评价系统,进一步了解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的办税缴费体验和诉求,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有效促进反馈再提升。

  (五)脚踏实地推进“依法治税”强建设

  梳理并健全依法治税系列制度规定,不断完善和强化执法督察成果运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全面提高税务执法效能,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坚持以法治思维指导税收工作,逐步巩固和做好法治税务建设、税收专项整治、税收执法督查等相关工作,不断夯实依法治税工作基础。

  (六)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切实加强内控监督管理

  严格贯彻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总局权力清单制度,公平公正地行使税收执法权和自由裁量权。严格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过错责任,最大程度地减少税收执法过错行为。2020年,我局内控平台共出现日常过错提醒8条,其中7条过错不成立,1条过错成立。成立的1条过错为税务人员过错。已对相关责任人通过内控平台进行追责,追责形式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重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动态变化

  及时关注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第一时间将文件清理情况在局内传达,对于已废止、已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立即停止执行;对于已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变更适用条件,及时更新文件目录及文本。同时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通过保密审查后及时通过相关平台告知税务干部和纳税人,以便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上级工作安排,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在明确清理职责和清理范围的基础上,由法制股牵头,集中时间组织专人进行清理,对照清理工作的重点,各部门协调配合抓落实,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方位的清理审核,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以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规范监管行为,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我局未制定印发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结合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要求,乌鲁木齐县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发挥依法治税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使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行政管理法治化、行政决策科学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案件审理专业化的作用。2020年,公职律师共参与本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件,在案件中给予专业的法律指导意见;审核合同3件,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开展局内法律培训4次;审批行政处罚案件108件;并积极对纳税人进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灵活的用法治理念和法律思维与纳税人沟通,为依法治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起到了示范和促进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根据我局税收执法工作实际,从基础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多方面,建立健全执法公示运行机制,动态监控调整公示信息,稳妥推进执法公示工作。

  2.全过程记录让执法更规范,通过文字、音像视频、照片等形式从多角度记录税收执法行为,使执法行为全程留痕,让执法行为更规范、执法过程更透明。

  3.法制审核让执法决定更合理,让执法权力接受法治的检验,为规范执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事后监管,强化税收执法公平透明

  及时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渠道公示欠税公告等信息。应用“互联网+监管”方式,配合上级税务机关与自治区网信办建立联系机制,将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在亚心网、新疆网等网站公布,及时发布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强化联合惩戒。进一步推动纳税信用体系融入社会信用体系,打造公平化的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守信激励及失信惩戒制度。

  2020年,我局评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A级42户,D级47户,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按季度报送守信激励及失信惩戒案例和数据。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促进纳税遵从,依法严厉打击偷逃税和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活动。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拓宽监督渠道,外部监督不松懈

  1.发挥特邀监察员桥梁纽带作用,运用电子意见箱征求纳税人意见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并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2.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宣传电子廉政服务意见箱。2020年,接收调查意见354条,满意率99.03%,调查意见已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并要求整改。本年度未收到相关举报电话或信件。

  3.推广使用电子意见箱。改变传统的纸质意见征求模式,通过纳税人培训、下户走访、特邀监察员调查等方式“背对背”收集纳税人意见建议,通过电子意见箱及时掌握干部在入户执法、评估、注销等工作中的廉政表现和工作情况,成为监督执纪问责的有力依据。让监督如一双锐利的眼睛,让执法服务不走样,正风肃纪落在实处。

  (二)整合监督力量,强化监督职责

  积极探索“1+3+13”大监督格局工作,逐步完善“日常监督+职能监督+专责监督”联动配合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突出政治监督作用。设立13名兼职监督员,按季召开联席会议上报廉政风险点及问题线索情况,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各尽其责。目前已全面实现监督常态化,监督氛围正在逐步形成。广泛运用电子监督底稿。两次疫情期间,充分运用微信、钉钉等网络资源创新督查手段,推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电话+分类督查”责任落实到位、“微信+电子督查工作底稿”实时记录监督痕迹。2020年,共督查四轮,共计404人次。

  (三)严格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持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征管质量和队伍素质、优化税收服务。对不按规定履行执法职责或者违反执法程序的行为予以责任追究,迫使执法人员不敢、不愿、不能违法,极大提高了干部的执法素质,使干部的执法水平得以稳步提升。2020年,过错责任追究共计17人(次),其中,批评教育16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次。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竭诚服务助推营商环境常优化

  持续落实“便民春风行动”4类23项72条便民办税举措,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精简涉税资料。深化税务“放管服”改革,聚焦纳税人和缴费人实际需求,丰富纳税服务举措,做好征期纳税服务工作以及城乡居民“两险”征缴管理工作。建立网格化纳税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纳税服务模式优势。积极推进“一门”“一次”“一次不用跑”办税,积极运用电子税务局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二)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

  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按规定解决涉税矛盾和纠纷。及时对外公开监督、举报、咨询电话,畅通税收法律救济渠道,不断提高办案质量。2020年我局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立足《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供的制度保障,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积极宣传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为确保涉及疫情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我局根据纳税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录制了政策解读视频,归集制作政策指引,给政策插上翅膀,让纳税人足不出户了解最新知识。精准定位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累计短信提示1444户次,电话精准辅导804户次,微信群、朋友圈推送12023户次。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行法治建设

  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在2020年年终考核中,将“依法行政,树立现代法治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熟悉税收执法程序和内容,在工作中自觉践行,规范行政行为”列为2020年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的一项进行考核,对班子成员依法行政进行考核,促进班子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建设法治型政府。

  (二)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牢固树立只减不增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知识和执法行为操作,做到业务精、政策熟、规范化。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牢牢抓住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治教育培训。通过党委中心组、党支部学习的方式对全局干部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法治理论、法律规范、税收政策、党的纪律等方面开展教育,促进全局干部不断更新法治理论、各类政策,将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提升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将法治理论的学习与“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工作相结合,与执法资格培训相结合,以练促学,让每名税务干部掌握税收法律规范,不断拓展学习通用法律知识以保障税收执法更加规范。

  组织全局干部学法,强化税收执法干部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税收工作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

  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要求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县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听取了2020年开展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情况、税收执法案卷评查整改工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相关工作,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实际工作中统筹协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作用。

  (二)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述法

  乌鲁木齐县税务局按年召开年度考核会议。主要负责人在会议上开展述职述廉述法活动,详细阐述在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学法用法等方面的相关做法及工作成效,不断强化全局上下的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依法治税”的思想贯穿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提高依法治税的质量和效率。

  十二、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0年,我局大力加强法治税务建设,牢固树立税收法治理念、依法行政理念,用法治思维指导税收工作,持续提升基层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完善落实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执法管理水平。回顾这一年度的工作,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执法规范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税收执法人员执法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二是税法宣传形式上有待进一步创新。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做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执法督察,降低执法风险

  坚持开展执法督察活动,查出的执法不规范的地方,督促执法人员及时整改,进一步降低执法风险。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对可能发生的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并以落实整改为契机,弥补管理漏洞和制度短板,避免执法风险得发生。

  (二)持续做好纳税人宣传辅导工作

  多渠道向纳税人进行精准宣传辅导。进一步聚焦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提高政策帮扶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前期辅导和后期服务工作,确保扣缴人、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十三、下一步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安排

  (一)有力有为,筑牢治党管党“生命线”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学深悟透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把握思考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抓好主题教育常态化“回头看”,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对理论知识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杜绝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同心同向,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经济下行压力加剧和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凸显等多重因素叠加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与地方财政、国土、住建、房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做好科学化、系统化的税收工作,持续做好数据服务大局相关分析工作,有效提升组织收入的整体把控程度。

  (三)提速提效,营商环境持续全面优化

  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从服务功能、服务水平、服务效率、服务环境等多方面开展优化提升,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工作,强化纳税服务人员管理。积极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建立健全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保障体系,及时跟进纳税人取得电子专票后的政策和操作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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