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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税总发〔2016〕169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法制科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做好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函>的通知》(乌税法便函〔2018〕9号)文件要求,我局紧密围绕自治区税务局和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营造和谐税收环境,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现将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函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征税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税收政策,严格依法征税。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确保收入质量。对市局下发的“堵漏增收”任务科学分解,确保任务到组、到人,签订收入责任状。强化税收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充分利用金税三期等数据平台,加强对全局收入数据质量的日常监控,及时反馈、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税收核算数据正确。
  (二)依法发挥税收职能
  一是我局不折不扣落实各类减税政策,抓好“放管服”、服务“双创”激发活力,重点落实国务院七项减税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西部大开发等优惠政策。
  二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我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及考核要点,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汇算清缴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涉及3个方面11项内容,做到“任务具体化、工作明晰化、考核准确化”,平稳有序推进本年度汇算清缴工作。
  三是推进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团队管理工作。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税政、税源、法制部门协调配合的专业化高风险团队,具体事宜由征收管理股统一管理,所得税岗负责组织安排相关工作,各部门负责风险应对,建立税务风险、风险评估和税企互动“一盘棋”机制。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要求,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积极贯彻落实总局、区局、市局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相关规定,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发布公告,通过电子触摸屏、LED屏等途径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向纳税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我局仅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许可这一项,对发现的问题已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积极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切实做到审批项目减少而管理力度不减,审批程序简化而事后监管不松,审批效率提高而管理标准不降的工作目标。
  (四)深化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一是进一步推进登记制度便利化,强化网上税务局推广,充分发挥导税团队和网上办税体验厅作用,重点做好网上办税、移动办税和自助办税宣传引导,持续提升纳税人自助办税能力。二是大力推行实名办税,落实实名制管理,做好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采集,有效震慑虚开发票行为。
  (五)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严格贯彻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总局权力清单制度,公平公正地行使税收执法权和自由裁量权。一是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和《乌鲁木齐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过错责任,最大程度地减少税收执法过错行为。自内控监督平台4月13日上线至12月份,我局内控平台共出现过错提醒348条,其中已整改过错320条,无法整改过错28条。无法整改的28条过错中,21条过错不成立,7条过错成立。成立的7条过错中有3条为税务机关过错,4条为税务人员过错。已对4条税务人员过错的3名相关责任人通过内控平台进行追责,追责形式均为教育批评。二是加强权力清单制度落实的监督,按月抽查行政处罚案件累计692余件,有效的指导了自由裁量权的实施。
  (六)推进税务机关及其部门职责规范化
  严格落实《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结合税制改革新要求,适应税源结构新变化,把握税收管理新趋势,2018年我局按照市局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优化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重新进行资源配置,进一步明确了局内相关部门的职能、权限,对一些具体税收业务流程的程序进行科学化划分和规范化管理。例如设立风险、税政等专业化股室,进一步完善岗则体系,促进税务机关依法高效履行职责。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重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动态变化
  我局及时关注总局、区局、市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第一时间将文件清理情况在局内传达,对于已废止、已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立即停止执行;对于已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变更适用条件,及时更新文件目录及文本。同时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通过保密审查后及时通过相关平台告知税务干部和纳税人,以便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我局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市局工作安排,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在明确清理职责和清理范围的基础上,由法制股牵头,集中时间组织专人进行清理,对照清理工作的重点,办公室、业务部门、监察部门协调配合抓落实,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方位的清理审核,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2018年我局未制定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优化依法决策机制
  我局根据区局和市局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继续深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依法决策集体制度,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进一步优化党组议事规则,把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征管改革、信息化建设、基本建设、重大财务支出等对本局行政管理、税收业务管理或者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明确党组会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原则。2018年度,我局对人事管理、项目预算和政府采购等多项重大决策事项坚持先集体研究后科学决策,认真落实了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
  (二)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我局进一步优化部署资源配置,通过纳税服务回访、“问需求、送春风、优服务”等方式,走访纳税人1433户,电话回访纳税人5940户,现场答复咨询392个,征求意见建议183个,开展上门辅导2875户次,举办专题培训18期,参加2175人次,通过纸质问卷与电子问卷结合的方式,向纳税人发放问卷1500份,共收集纳税人政策落实类需求82条、征管执法类需求5条、服务规范类需求24条、法律救济类需求0条、信息化建设需求类38条、人员素质需求类65条。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主动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三)加强合法性审查
  我局严格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审理工作程序,严格审核上报的资料,努力提高审理工作质效。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注重从执法程序、证据资料、文书制作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确保审理工作依法客观公正,处理处罚适当。2018年我局未发生一起复议和诉讼案件。我局现无公职律师。
  (四)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加强对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落实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行为公开制度,督促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制、会议决策一把手末位发言制、接受群众评议、干部任职征求纪检组意见等制度,健全和完善“谈话函询、警示诫免、责令纠错”三项预警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防范不廉风险,做到源头治理。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
  一是践行“机构合并 服务先行”的郑重承诺,以办税服务厅服务质效为纳税服务切入点。自2018年5月1日起通过 “一窗一人一机两系统”实现一厅“一人通办”,达到了人员、业务、制度、管理全面融合。改变传统做法,将办税服务厅当日首要责任层层压实至值班领导,严格执行值班领导制度。
  二是有序推进数字人事工作。加强对数字人事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将数字人事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合理设置考评指标,对数字人事工作的工作纪实、领导评鉴、工作任务推送、工作自评、数字人事工作配合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评,并按期通报完成情况,推进数字人事工作扎实开展、持续提升。
  (二)完善税收执法程序
  一是严格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严格规范审理程序,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制约,以转变作风提高能力为目标,努力提高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审理工作依法客观公正,处理处罚适当。对高于或低于标准处罚的,落实集体讨论制度。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提请审理的重大税务案件2起,审结2起,审理率100%。通过规范运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有效提高了税务行政执法质量,税收执法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二是税务行政处罚规范化。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和《乌鲁木齐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税务行政处罚,并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向当事人告知和说明理由以及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妥善处理纳税人对处罚的情绪和意见,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
  我局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建设电子税务局,不断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网上业务办理比例,本年度共组织13场网上办税服务厅培训,在电子税务局上线后及时联系税友软件工程师配合我局组织2场网厅新增业务纳税人培训,重点做好车辆购置税申报、房产税申报、环保税申报、资源税申报、土地增值税申报、耕地占用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车船使用税申报、电子发票代开等网上税务局新功能的培训推广。推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交换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数据管理,保障信息安全。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完善权力制约机制
  按照总局“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的要求,不断完善我局权力制约机制。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将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认真评价本级业务部门和下级单位内控机制建设情况。目前,我局内部控制监督平台运行良好,全局各部门设专岗每日负责查看内控平台运行信息,法制股负责全局内控平台的日常监督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了有效保障机制。
  (二)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一是将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要求,贯穿于各项工作的方方面面,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求各部门自觉把“四种形态”要求纳入主体责任,结合作风整顿、税收征管改革等重点任务,采取得力措施,全面落实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从小事抓起,从平时抓起,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时处处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干部。纪检组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形式,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实现党内监督常态化。截止目前,我局共对4名责任人因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和管理职责进行了效能问责,共经济追究400元。对违规因私出国(境)的6人,给予了政纪处分。
  二是进一步规范“一案双查”工作程序,通过推进“一案双查”,及时发现税收征管中的漏洞。我局纪检组在征收管理股配合下,提取2018年转非正常户,且在2017年领购发票的纳税人信息126户,从中筛选9户领购发票数量较大(超过40份)的纳税人进行了逐户重点核查。调查人员通过实地调查和案头分析相结合,充分借助信息化资源,对信息进行比对核实,发现一户企业存在进销项品目明显不符、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列抵扣凭证等税收违法犯罪的行为。根据核查情况,我局组成调查小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针对梳理出的问题与相关人员进行谈话4人次,有效增强了税务人员防范执法风险的意识。下半年,承接市局转办三户“一案双查”案源,目前正在进行当中。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查错纠弊,遏制责任虚化弱化。我局通过召开工作例会、按季度下发执法督察计划、执法实地考核、检查通报、交流经验等方式,执法督察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做到积极挖潜问题点,主动作为,截至目前,共组织行政处罚案卷专项督察两次,对2017年11月至2018年9月的处罚资料开展执法督察,辅导执法督察团队成员并与其共同协作完成检查工作,对执法督察团队检查出的各类问题进行汇总上报,通报了关于贯彻“首违不罚”原则不到位等五类整改不到位问题并纳入绩效考核。根据执法督察发现的问题,按季度给征收管理股、纳税服务股等相关股室下发《税收执法督察建议书》《税收执法督察意见书》《税收执法督察决定书》28份,对督察存在的问题提出执法督察建议,督促修订和完善管理措施,并通过局务会、专题会通报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一是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我局在各项工作中,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对执法权力的制衡作用,杜绝不法行为的发生。
  二是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我局按照市局统一要求,进一步健全纳税服务投诉机制,对投诉事件按规定流程和时限进行岗位流转和办理。按照市局相关规定,接受并配合第三方开展满意度调查。积极配合上级监督和接受外部监督,依法依规处理涉税举报投诉。继续推行三级投诉解决机制,认真处理涉税举报。此外,优化举报处理流程,提升举报回复质量,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持续提升。
  (四)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以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等规范为基础,以权责清单为依据,以“金税三期”信息技术为支撑,强化执法考核,加强税收执法督察,严肃问责违规执法行为。2018年我局已对出现过错的3名责任人通过内控平台进行追责,追责形式均为教育批评。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风险、消除执法隐患、引导和教育税务干部。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组建办税服务厅应急团队,设置应急办税服务窗口14个,对应急办税服务厅的各项设备进行日常巡检,保证设备正常使用。调配应急纳税服务摆渡车,纳税人等待超过120人时,在5分钟内调配纳税服务摆渡车,缓解大厅压力,防止拥堵发生。
  二是建立纳税服务投诉事项登记制度,及时与纳税人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解决投诉事宜,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纳税人的涉税诉求。具体受理过程中,我局针对不同类型的投诉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对涉及政策问题的,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给予纳税人细致的纳税辅导、政策解答;对改进工作的可行性意见建议,虚心接受,研究采纳;对非因税务机关问题出现的办税障碍,准确全面地向纳税人一次性告知办税流程、政策依据;对因系统原因出现的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对纳税人反映税务干部态度问题的,说明理由,自我剖析,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谅解。同时要求全局干部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不断完善制度办法,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开展税收管理事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结合税收工作实际,通过公众微信平台、办税服务厅触摸屏和公告栏等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和纳税人公开各类涉税信息;严格督查、检查和考核,对违反政务公开相关规定的情形进行调查核实,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工作要求,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作出答复,对申请内容不明确或填写不规范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做到让纳税人满意。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
  加强党组中心组日常学法。我局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2018年,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全局讲授法治课,用深入浅出的语言阐明依法治税的重要要求,强调法治思维的重要性,提升干部依法治税的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
  一是在提升干部法治知识上下功夫,2018年我局组织开展3次法律知识考试,800余人次参加学习。二是根据市局下达的切实提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及加强法治学习培训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法律基础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新规等专题培训。三是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和税收执法资格考试中法律知识培训力度,促进税务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税法宣传教育
  制定税收法律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组织领导、主要任务及任务分工,围绕增强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全面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全面推进社会税收共治、完善税收法治宣传教育保障四项内容进行规划。2018年,我局在“税收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期间,策划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宣传活动;充分借助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向纳税人推送最新政策信息。此外,我局还组织了各类纳税人培训18期,参加2175人次;向36579户纳税人推送政策;召开座谈会5场,开展一对一辅导503户;结合“诚信兴商宣传月”“税法进社区”“大走访”等各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指南,扩大宣传面。
  (四)促进税收社会共治
  一是协调“非税”划转,实现稳步对接。2018年9月29日召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与天山区财政局、人社局、社保局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理清部门责任边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细化交接原则、职责分工,主动加强与外部单位的协作与沟通,加强信息数据交换。同时会同三部门对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后期政策执行无偏差。
  二是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全面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严禁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工作要求,做好专项清理工作,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前期进行清理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情况,人人开展自查,不得遗漏,对《通知》中所列的项目和要求逐一自查清理,(1)清理涉税中介文件和核查违规收取各类鉴证报告行为无违规情况。(2)税务人员“五个禁止”方面检查:我局共有在职正式人员共409人,未发现违规行为。(3)对领导干部报告制度、回避制度、职后从业限制制度“三项制度”方面落实情况检查中未发现违规情况。(4)对税务机关“三项职责”方面职责方面检查未发现违规情况。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
  我局法制机构为法制股,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和政策执行情况反馈、调研;承办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等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理和税务行政处罚工作;承办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等。2018年,我局为不断提升法制股履职能力,新增了一名法律专业干部,增强了人员配置,有力保障了我局税收法治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我局严格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干部,不授予其执法资格,不安排其在执法岗位从事执法工作。
  结合数字人事管理体系建设,“数字人事”系统全部实现上线试点,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通过“数字人事”管理个人绩效,把依法行政、法律学习等纳入干部个人成长账户。
  (三)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
  鼓励干部,尤其是年轻的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在工作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地给年轻税务干部创造学习和历练的机会。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
  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亲自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发展,对出现的倾向性执法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基层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领导班子,及时提醒,督促改正;支持法规部门工作,不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亲自批办纳税人反映或申诉的信访函件,直接指导重大税务案件的查办;以上率下,带头依法决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促进全局依法行政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依照上级规定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2018年1月至12月,天山区税务局共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4次,会议讨论内容涉及执法督察、三项制度试点、宪法、规范性文件清理、职务犯罪、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个体定额调整行政许可、执法督察等方面内容,针对相应的工作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并确定了每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同时为进一步加快依法行政工作步伐,与征收管理科、综合业务科、纳税服务科等职能科室联动,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税收行政许可、优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以及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二)探索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
  一是把法治教育融入党建活动中。充分利用党建活动平台,以支部为载体,以普法宣传为抓手,将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必修课程嵌入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及政治理论学习环节。开展党组书记讲法治课和法治教育培训等活动。二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税务建设。把税务法治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有机结合,坚持突出主题,德育为先,充分利用党建室、打造法治教育阵地,营造良好的税务法治文化氛围。三是始终将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述法治工作作为加强税收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市局统一要求组织开展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治工作,并进行民主测评。
  十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8年,我局大力加强法治税务建设,牢固树立税收法治理念、依法行政理念,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最大限度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回顾这一年度的工作,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不够均衡,税收共治机制还存在涉税信息共享渠道窄、内容不够全面、传递不够及时、质量不够高等问题。二是执法规范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税收执法人员执法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执法不严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尤其是合并后部分干部不熟悉对方业务,对政策法律申诉,尺度把握不准时有发生。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做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继续组织学法,提高干部法律意识法治观念  
  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总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健全完善税务干部学法制度,抓好干部法治学习的考核监督,进一步提升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涉税事项的能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抓好税收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建立征纳共享的税收法治教育示范基地。    
  (二)注重业务培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 
  以全局教育培训为契机,按照职务、岗位类别,有针对性开展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干部政治素养、业务技能水平,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结合“岗位大练兵”及“业务大比武”活动,培养身边的人才及专家队伍,全面提高干部业务能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纳税人作为征管数据的直接提供者,其素质、业务水平和税法遵从度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征管数据的质量。通过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税收宣传月”等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不断加大对纳税人宣传税法的规模和力度,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法知识宣传和相关培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从源头上提高申报信息质量,从而降低疑点数据量。   
  (四)加强团队建设,提高执法督察效率  
  我局在抓工作绩效上出实招,打破部门限制,从全局精选骨干,精心打造执法督察特色工作团队。不断创新执法督察方法,实现督察精细化,健全执法督察机制,达到以点促面。在今后的日常执法督察的工作中,我局将针对税收征管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征管流程,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确保执法督察取得实效。      
  (五)加大追究力度,落实督察责任 
  对执法督察中涉及的执法行为严重的,通过健全的考核机制追究过错人、责任人,特别是 “屡犯屡错”的,加强责任追究的力度,达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规范人的目的。
  (六)强化信息手段,增强筛选疑点信息准确性
  筛选疑点信息是执法督察工作的重要支撑,灵活应用信息化手段,才能保证执法督察工作有的放矢。加强与上级的沟通,同时培养本局专业人才,筛选疑点数据时增强针对性和准确性,高效率高质量完成疑点核查工作,以查促管,切实有效地防范税收风险。 
  十二、下一步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安排
  今后一个时期,我局将结合工作现状和实际情况,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坚持税收法定原则,借鉴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做好全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
  (一)坚定法治建设信心 
  2019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速推进我局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进程,全力以赴抓好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平稳推进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认真做好内控平台运行工作
  定期向市局报送系统运行情况,严格做到有问题及时提出,及时解决。结合疑点核查,切实有效发挥内控监督对规范执法的作用。同时,加强行政处罚案卷的培训和督导,确保每位干部熟练操作。
  (三)落实执法督察成果运用机制工作
  不断完善督察、反馈、整改、考核和规范的工作机制,使执法督察工作取得实效。发挥法规、征管、纪检及其他各部门的沟通联动机制,及时沟通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达到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工作的目的。
  (四)结合实际推进工作 
  我局将站在历史和大局的高度,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以约束权力、保护权利为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创新体制机制,改进方式方法,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加强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不断推进我局税收法治化及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促进税收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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