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对2018年的法治税务建设情况进行了总结。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情况
(一)严格依法征税
在宏观经济不振,下行压力加大,结构性减税政策不断出台形势下, 面对组织收入压力,坚持原则,强分析促征管,依法组织收入,主动作为,采取主观努力,堵漏增收,应收尽收,圆满完成市局下达的收入任务。第一,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确保税款及时入库。一是每日上报收入进度。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要求,各税源管理部门每日上报除正常申报外专项检查、管查互动税款开票及入库情况,掌握税收收入进度。二是做好“两税比对”和“以地控税”工作。定期通报“两税比对”和“以地控税”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比较慢的,要责任到人、明确到人、促进落实。第二,继续做好风险应对,加大欠税清缴力度。一是及时跟进专项检查开展情况。继续加大对房地产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预缴率不足70%的企业的专项检查。二是继续加强欠税清缴力度。前期已查清欠税的重点企业,对有能力缴纳欠税的依法采取征管措施,及时清缴、防止新欠;对暂时无力缴纳欠税的,明确时限,分期清缴。三是要加大协税护税力度。加强对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个人商业用房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的征管力度,努力完成地方税收收入任务。第三,严格绩效管理考核,促进税收工作落实。一是加强税收绩效考核。加强组织收入工作落实情况绩效考核力度,对在组织收入工作中税源掌握不清、措施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严格兑现绩效考评。二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加强工作督查,对在年底冲刺阶段工作不努力、不尽心、不落实、不负责的部门负责人和具体税务人员,及时约谈、问责,促进工作落实。
(二)依法发挥税收职能
一是上下齐心,多措并举推动改革落实。通过召开专项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各项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渠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培训辅导,宣传辅导覆盖15000余户纳税人。二是内外联动,形成合力抓实税改工作。为保证落实好国务院改革措施,我局及时就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及国务院减免税政策各项工作向水区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汇报沟通,争取支持,取得配合。在水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及协作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三是持续监控,深入开展效应分析。我局密切关注深化增值税改革及减免税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本地收入变化和政策效应分析,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认真处理纳税人诉求,畅通热点难点问题反馈渠道,确保整个改革过程平稳、顺利。同时做好政策执行的风险监控工作,及时运行监控脚本,修改错误数据。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形式,及时掌握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纳税人实际情况、跟踪了解各项政策的执行效果,扎实开展效应分析,深入挖掘政策执行中政策效应显著的典型企业案例,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典型企业进行调研,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及成效,形成专题报告上报水区政府和市局。
为完成好个税改革各项工作,我局采取多项措施顺利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一是认真开展自然人数据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局数据总量10834条,已修正数据10653条,修正率达98.33%,对剩余1.67%的数据已按照统一要求,登记台账,待系统升级后统一修正。二是顺利完成ITS系统测试工作。三是开展对内培训,组成专家团队。在参加总局4次“一竿子插到底”视频培训及区局视频培训的基础上,在全局范围内分批组织培训,组成本局个税改革专家团队。在办税服务厅轮流值班,解答个税改革期间扣缴人及纳税人咨询的各类问题。四是梳理辖区企业,做好培训工作。截止12月,累计组织8场集中培训,涉及1098户扣缴单位。同时对部分单位进行“点对点”上门培训。确保2019年1月1日前对有扣缴综合所得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实现面对面100%全覆盖。五是持续开展新税制宣传辅导工作。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正式出台,我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益民大厦办税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播放个税改革宣传资料;在导税台、办税窗口及自助办税服务区放置个税宣传册;开设2个专窗(15号、16号),专职负责受理个人所得税业务;配备导税人员5人,负责引导扣缴义务人及纳税人办理个税相关事宜等。六是做好舆情日报及应急预案相关工作。我局针对舆情监控工作按日报告,每日向市局纳税服务科以及本局办公室报送当日舆情以及办公秩序情况,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舆情以及秩序混乱情况。同时,制定《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应急预案》,保证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平稳运行,办税服务厅办税秩序正常。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简政放权落实情况。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不存在“变相审批”情况。经抽查行政许可资料,行政许可文书使用规范,行政许可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料由向税务机关备案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执行情况。要求办税服务厅认真执行,确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及时落实到位。经查,未发现要求纳税人提供备案表及相关资料情况,金税三期系统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模块无受理企业备案的信息。
3.商事制度改革政策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岗责要求,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简化纳税人设立手续,根据总局统一部署,取消办税服务厅新办纳税人补充登记,“多证合一”纳税人首次办税时无须进行信息补充采集,按照取消补充登记后的流程办理。对辖区内存量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的,采取了电话通知,政策宣传,公众号推送等一系列措施,督促纳税人前往工商部门办理“多证合一”,以便完成纳税人识别号由原15位税务登记号变更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跨区域迁移涉税业务办理情况。简化本地区跨县市变更登记流程、操作指南,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办理跨区迁移登记业务,不变相审批、不设置门槛、不暗设前提条件,严格按照征管规范要求纳税人提供所需资料,按期办结迁移流程。
5.“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办税事项免填单”落实情况。积极落实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以及办税事项免填单服务相关工作要求。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指导、督促,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到实处。
(四)推进税务机关及其部门职责规范化
为保障“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稳步推进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确保改革沿着既定轨道有序进行,水磨沟区税务局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税务部门安排部署,确保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在党的领导下,达到优化税收资源、降低征纳成本、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率的预期目标,制定改革方案,有序推进改革,初步达成了办税流程统一规范、办理标准准确透明、审批时限大幅缩短、资料报送负担减轻、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不断提高,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有序推进的改革目标。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五)参与税收立法工作
2018年针对上级机关征询意见的各项制度办法,我局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提出修订完善的意见建议。
(六)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2018年我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七)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
2018年我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八)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2018年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我局对涉及“放管服”的税务机关负责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排除限制竞争和军民融合发展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建立了以法制股牵头,征收管理股、纳税服务股等相关业务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清理范围,由征收管理股、纳税服务股负责清理由本部门转发或制定的并以水磨沟区税务局名义公布的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包括以其他部门文号公布的其他部门与税务机关联合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涉及“放管服”的税务机关负责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参照市局初步清理结果开展清理。确保清理工作全面彻底一件不漏。通过清理检查,我局未涉及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九)严格执行税收协定及国际税收法律法规
一是及时报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统计分析表》、非居民企业税收收入分析报告、国际税收工作动态信息、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不良信用清单、税收协定待遇典型案例等多种报告分析。二是完成对外支付备案信息调查工作,对本年度发生的对外支付44条备案信息,逐户逐条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调查报告,确保我局非居民税收收入实际管控。三是认真开展反避税调查工作。四是完成对外付汇核查工作。2018年度截止目前核实信息210余条,对应备案未在我局备案的企业要求其补充备案,对于应代扣代缴税款未在我局代扣代缴税款的企业进行税款补充扣缴,严格落实我局非居民税源收入。五是开展关联申报后续检查。按照“重点税源企业、外资企业、走出去企业、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企业均进行关联申报”的要求,我局2018年共需申报关联交易企业应为6226户,实际申报关联交易为6226户,申报率100%,实现了关联申报全覆盖。同时,对关联交易比例大于20%、关联交易申报有金额、企业与关联方之间实际税负不同的企业,安排税源管理部门结合日常纳税评估、所得税后续检查、专项检查时,逐户开展关联申报后续检查。六是完成境外投资企业调查问卷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对我局2户发生境外业务较多的“走出去”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并发放调查问卷,了解企业的需求,向企业辅导相关政策。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党委工作,更好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议事规则》等相关文件,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的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本单位的重大问题。从征管体制改革以来,共召开党委会议27次,局长办公会议10次,局务会议9次。研究审议了包括人员调整、部署税收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党委会议由办公室设置的专人负责如实记录,下发会议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十一)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区县局对外门户网站由市局统一管理,区县局一级无权开放。我局建立了QQ交流平台、微信群。对新政策、新规定、重大事项进行及时公开发布,对提出的问题由专人进行及时回复。
(十二)加强合法性审查
我局党委做出重大决策,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十三)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我局2018年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都经党委讨论和决定,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党委决策一经作出,坚决执行。党委会议由办公室设置专人负责如实记录,会后下发会议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四)改革税收行政执法体制
我局主要依据税务干部的年龄结构特点、学习能力、业务能力等因素,对其进行合理的科室和岗位分配的方式,实现“以责定岗、以岗定人”,优化人力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增加税务干部工作的成就感。
(十五)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
积极稳妥的推进数字人事工作,党委领导班子积极带头、率先垂范,用“数字人事”系统记录自己工作点滴,并通过日志展晒,学习他人优点,总结经验,积累良好的工作方法,弥补自身不足,提高工作效率。按照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根据组织绩效成绩、工作任务完成、现实表现测评、公认评价、加减分等各项指标生成2017年年度考核成绩,并以此对干部得分进行划段。落实数字人事数据应用管理办法,根据划段结果推荐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人选。严格绩效考评及成绩运用。及早谋划,压实责任,通过“绩效+X”的模式抓实保密、作风整顿等重点工作,组织了3次绩效培训,分管局领导亲自讲授绩效知识。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绩效工作调研督导,绩效办定期对各部门绩效考评落实、重点工作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等进行督促和辅导,抓实组织绩效工作。通过提前预警、督办管控,成绩晾晒,有效激活了工作落实力。
(十六)完善税收执法程序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1.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组织管理,根据征管改革机构合并的实际情况,为保证我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时调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标准、职责和程序,确保依法行政。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法制股,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具体事务和审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2018年我局审理的重大税务案件均为超自由裁量权标准进行处罚的情况。经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审理后认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依据明确,依法确定免予处罚。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会议审理情况制作审理纪要和审理意见书。提请部门按照审理意见书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报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按照一案一卷的要求对案卷材料进行归档管理。
2.做好行政处罚的审核工作。金三上线后所有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和不予处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法制部门审核。通过审查案件是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文书是否规范。发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的准确性及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2018年共审核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1139件,通过严格审核,定期督察,不断提高行政处罚案卷的质量。
(十七)创新税收执法方式
税务行政处罚中要求必须说明处罚的理由及事实、依据。我局按照“办税公开,阳光执法”工作要求,对税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定额核定、核定征收等事项在网页上专门设立的“阳光执法”专栏中进行集中公布,同时,在办税大厅触摸屏及公告栏进行公开。
多措并举落实“全程网上办”清单中的30类251项业务,全面落实市局“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办税指南,全面落实国务院七项减税政策及“承诺制容缺办理机制”。积极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大走访”、“两会代表话春风”“纳税人开放日”“民营企业座谈会”等活动,深入开展“纳税人学堂”“问需求、送春风、优服务”等活动。截止11月已开展新开业纳税人培训7期,专项纳税人培训5期24场。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截止11月共计回访新开业、票种、处罚、注销等8类7200户纳税人,有效回访5124户。整合现有资源,全力保障办税人员业务互通、信息共享,数据互联,稳步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各项要求。
(十八)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
1.每日处理金三运行流程监控发现及遇到的问题,对异常流程、操作错误的流程及超期未完成的流程进行作废及改派,保障流程正常运行,并记录处理操作日志,为金税三期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2.落实一窗一人通办税收业务。我局设置办税服务厅1个,“一厅通办”窗口33个。通过 “一窗一人一机双系统”实现第三层级的一厅“一人通办”。工作推进过程中,始终坚持强化培训,全面提升业务能力,补短板强弱项。自网上税务局上线以来我局推广运行情况较好,选派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员配置专业化团队,通过专业化现场辅导,网厅日均业务受理量千余笔,超过60%的纳税人通过现场辅导后均选择自主办理,真正做到了“足不出户”办理涉税业务。自机构合并以来,我局当期实体办税服务厅业务办理5090笔次,网厅办理48602笔次,网厅业务占比90.52%。
3.强化信息应用,实现由单方管控税源向税收共治的转变。加强与工商局、地税局、管委会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利用信息化管理渠道定期交换基础信息,加强对社区综合治理服务平台的研究运用,逐步推进了区域网格化管理,凝聚多方力量,税源管控成效显著,推进了征管改革,实现了“信息共享、辖区共管、高效治理”的税收管理新目标。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九)完善权力制约机制
我局成立内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调配合,确保内部控制监督平台顺利上线、扎实稳步运行。按照不同部门面临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特别是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设置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截至目前,我局共新增风险点及防控措施28条,防控证据29条。从平台上线起,我局通过税收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模块日常筛查疑点259条,自我纠错246条,进行陈述申辩11条,实际成立过错数为3条。接收区局推送疑点数据46条,已通过疑点核查流程模块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系统追究责任人9人。我局通过督察审计流程管理系统开展督察工作4次,通过税收执法风险监控分析子系统扫描出疑点2416条,并已完成整改。依托信息系统筛查漏洞,不仅高效便捷,同时能有效预防执法过错,及时进行自我纠错。汇总税收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模块过错多发问题,在区县局没有权限在系统内进行风险发布的情况下,我局在系统外发布风险3篇,通过发布高风险事项,规范执法流程,降低执法差错,减少执法风险。我局通过内控建议模块上传内控建议3篇,通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我局对内控系统流程有了深层次的了解,强化了对内控系统的认识和运用。
(二十)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1.强化税收执法督察。2018年,我局开展督察审计4次,下发督审通知书、督审处理决定书等督审文书30份,对内设和外派机构共8个单位涉及的5个方面执法情况开展了执法督察,通过对执法项目落实执行情况的督察,发现税收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后续征收管理股通过加强日常管理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执法督察成果得到充分运用。
2.认真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和“一案双查”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执法监察。针对税收管理权和行政管理权方面易发问题的环节,按季度对资产处置、新办企业实地核实、差旅费报销情况、资产购置情况等方面进行立项,共立项8项。未发现干部存在违法违纪问题。针对资产处置提出执法监察建议1条,已反馈至责任部门。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一案双查”工作。积极按照 “一案双查”实施办法,细化“一案双查”的流程和步骤,发挥“以查促管、以查促廉”职能作用,高度重视线索收集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增强信息共享,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进一步推进“一案双查”流程化、规范化、专业化、纵深化,同时为市局的试点工作积极给予配合,并得到市局纪检组的充分肯定。全年共开展“一案双查”工作4件,其中自行发现问题线索1件,市局转办问题线索3件。
3.积极开展行政效能和政风行风监察。续聘特邀监察员3名,召开特邀监察员会议3次,安排特邀监察员活动4次,累计走访纳税人60户,收集意见建议8条。已反馈给相关部门,认真分析原因,积极落实整改。
(二十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2018年,结合我局实际,加大了对全国和新疆本地知名网站、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百度贴吧、天涯论坛和其他博客、论坛的巡查力度。网络舆情监控人员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的搜集、整理和落实工作。实时监控重要网络媒体和网站动态,每天开展监测活动不少于2次(含节假日),涉税舆情发酵时期增加监测次数,确保第一时间掌握舆情、第一时间反馈处置、第一时间引导应对,并建立每日舆情监测登记备案制度,做好监测记录。
(二十二)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及时调整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依托税收执法督察、市局下发疑点数据和内控系统产生的过错线索,及时开展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截至2018年11月,计算机日常考核确认执法过错行为共计15个,其中税务机关过错行为3个,税收执法人员过错行为12个;人工考核确认执法过错行为共计3项,其中税务机关过错行为0个,税收执法人员过错行为11个。过错责任追究共计15人,其中,批评教育15人。
运用“第一种形态”共23人次,在全局已逐步形成常态化。一是对区局实地抽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节日期间纠正“四风”问题通报(包括自查追责)警示谈话2人次;二是对警示教育月活动及作风整顿工作专项督查通报警示谈话 4人次;三是对区局关于部分基层税务机关暗访情况通报提醒谈话 1人次,批评教育1 人次,限期整改1人次;四是对在“一案双查”、日常检查、劳动纪律、执法监察等工作中发现问题提醒谈话2人次,警示谈话9人次;五是对水区政府组织部检查访惠聚工作中通报的批评教育1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二十三)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
我局设有12366投诉专岗,对出现的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进行详细登记,在受理投诉后开展调查,依法及时调查处理,按月对投诉举报问题进行公示。同时在各单位醒目位置均张贴了电子信箱、热线投诉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健全了纳税人监督机制,完善了举报投诉制度,拓宽了纳税人监督渠道。我局设立了12366热线回访办公室,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与我局日常管理相关的电话回访问卷,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对纳税人各项问题进行了解和回访,针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立即为纳税人解决,不能当场落实的,承诺限期回复。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我辖区纳税人的满意度。
(二十四)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
为保证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正常进行,我局根据机构合并人事调整情况,对本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并明确了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职责。2018年我局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案件。
(二十五)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
深入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合理妥善处置信访人员及案件,共涉及信访人员1人,已经多方协调配合稳定上访人员情绪,因上访原因属历史遗留问题,故相关问题亟待进一步解决。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二十六)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
一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涉税政策措施和信息,我局适应新媒体网络传播特点,充分运用网站、电子滚动屏等公开方式,及时发布涉税信息和政策解读,并积极转载推送市局发布的政策解读内容。二是广泛利用网站、宣传册、企业培训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说、咨询互动等,切实提升纳税人对政策的知晓率,做到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知”,进一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开事项的部门负责公开事项目录清单的动态管理。我局及时调整公开事项内容,包括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列明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标准等要素,并及时调整公开事项服务指南。严格按照公开目录内容进行政务公开。
(二十七)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
我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制度》,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证。为贯彻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为“一把手”主抓,分管局领导具体抓。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副主任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筹划、工作推进、统筹协调和具体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顺利推进。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二十八)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
为全面提高我局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制度规定,按年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按季组织学习内容。并将学习计划通过网页通知的形式发布,便于监督执行,党组书记定期对中心组成员学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2018年我局共组织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安排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领导班子举办法治讲座2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中,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门的阐述。
(二十九)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
为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通过每年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把宪法、法律作为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2018年至今,共开展法律知识专题培训2次,其他税收政策类的专题培训基本上每季度至少1次。全体干部职工每季度通过中国税务网络大学在线学习均不少于7小时。通过培训,不断提升税务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执法水平。
(三十)加强税法宣传教育
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讲好中国宪法故事,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为切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我局把依法治税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将普法工作与税收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纳入全局目标管理考核中,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实施。
在全国第27个税收宣传月期间,我局积极筹划、勇于创新,打好“组合拳”,在税收宣传质效下功夫,在扩大影响范围求突破,努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氛围。一是开展税法普及进校园活动,走进天山职业技术学院,就大学生创业中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向毕业生答疑解惑;另外走进青少年税法教育基地,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手抄报评比活动,从小学生开始培育依法诚信纳税、全社会信用等级化管理等理念。二是开展税收宣传主题活动。依托红光山国际会展中心车展,在车展期间向企业及购车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普及纳税知识,答疑疑惑。三是开展税法进社区活动。联系“访惠聚”工作队,以其为主,相关科室人员为辅,向商户和牧民发放税法宣传资料。详细解读“一带一路”沿线投资目的地营商环境、税收政策、征管制度等方面内容。四是利用华凌大型户外屏幕让税收宣传“上墙”,让更多的纳税人看到和了解税收知识,提高认知度。五是走访人大代表及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介绍“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举措,问计问需求,取得人大代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征集的问题,形成台账,进行及时有效的反馈。六是抽调人员到商业集中地发放税收宣传资料,现场为纳税人解疑释惑。
12月4日,正值宪法修订后首个国家宪法日,水区税务局积极筹措开展了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一是税校合作促进校园普法。水区税务局的税务干部走进乌鲁木齐市第五十三小学,通过讲解税收故事的形式,在为同学们普及宪法知识的同时又讲解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内容。课堂上穿插了播放宪法视频、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视频等内容,同学们感到耳目一新,并被通俗易懂的知识深深吸引。课堂上,有奖问答的环节调动了同学们的积极性,大家纷纷讨论起来,激发了同学们对授课内容的二次记忆,加深了同学们对宪法的认识。二是服务社区促进法律辅导。“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们的基础设施建设开支都来自税收,而宪法规定了我们每个居民都有纳税的义务。”水区税务局4个派出“访惠聚”工作队用升旗仪式及国旗下的宣讲活动打开了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序幕,局领导亲自参加社区升旗仪式并作宪法宣讲,用贴近生活的例子、浅显直白的开场语吸引了社区居民的注意力。三是加强建设促进大厅普法。设置宣传栏、播放宪法宣传片、举行维护宪法签字仪式等活动,水区税务局利用益民大厦办税服务厅人流量大、群众效应好的特点,采取全方位宪法宣传方式,对前来办理业务的纳税人进行宪法普法,为构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打下现实基础。同时水区税务局还十分重视内部宣讲教育,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在党委副书记的带领下,面对国旗庄严宣誓。
(三十一)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局充分运用金税三期征管平台,组织各单位对纳税人信用等级进行评定,严格按照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对每一户纳税人进行认定,对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予以公示。同时,对于纳税人对所评级别有异议的,通过规定程序发起复评工作,确保每个纳税人的评定都公平公正。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我局正确评定信用等级的同时,注重对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运用。对信用等级评价为A的纳税人,实施激励措施,例如,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按需领用;连续3年被评价为A的纳税人还可以享受税务机关提供的绿色通道。对信用等级评价为D的纳税人,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项资料,针对专票领用的业务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规定办理。
(三十二)促进税收社会共治
全面实现全区通办。对税务登记、税务认定、优惠办理、宣传咨询、其他事项等5大类20项业务事项实现全区通办,纳税人可在全疆26个地区181个办税服务厅办理通办业务事项。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三十三)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
根据我局“三定”方案,专门设置了法制股,现有人员编制6人。我局现有法律专业人员15名,其中4人取得司法资格,2人为系统内公职律师。为强化税收法治工作,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专门将一名法律专业人员同时也是公职律师配备至法制股,健全组织保障。
(三十四)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我局严格落实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18年我局实行多项措施保证当年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人员全员通过,顺利拿到执法资格证,保证持证上岗率100%。一是召开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座谈会。一把手与分管人事教育的局领导分别与参考人员集中谈心谈话,了解考生思想动态,做好责任压力传导,让青年干部增添学习的动力和信心。加强与考生所在科室沟通协调,努力解决干部工学矛盾,确保干部每天下午半天脱产集中学习,提高学习效率,增进知识理解能力。二是成立线上线下学习互助小组。利用自习时间组织考生进行集中讨论。小组成员围绕学习过程中的重点、难点进行探讨交流,取长补短、互相切磋。以微信群为依托组建线上学习群,实时共享学习资料与考试经验,开展热点交流讨论,形成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互助学习模式。三是开办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夜校。专门聘请新疆财经大学客座教授及会计师事务所资深会计前来授课,针对学员自学过程中的疑点难点在每晚的夜校课堂上进行答疑解惑,讲师们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将税收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错误结合教材案例进行深入讲解,以达到工学互促的目的。四是局内业务骨干利用周末进行授课。安排局内法制、税政等业务部门骨干担任讲师,牺牲周末休息时间开展全日式答疑,专门针对学员在考试答题中遇到的存疑知识点,根据历年执法考试的命题规律结合税务部门实操业务,以法释法,面对面讲解重难点知识、传授答题经验。
(三十五)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中关于“推行税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的要求,全面提升税收工作法治水平,我局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现有公职律师2名,位于法制股和税政股。为达到使公职律师成为我局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治税、防范法律风险的骨干力量,为税收改革、税收执法、行政管理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目标,我局通过组织公职律师参与办理具体法律事务、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合同审查,努力提高其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同时通过参与法律培训,增进税务人员对税收法律的认知和理解,促进全局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2018我局公职律师共参与办理具体法律事务1147起。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三十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
及时调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要求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对行政处罚专项执法督察工作情况、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工作的自查情况、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的汇报,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内控监督平台中的指标进行讲解,对公示制度试点的工作提出要求。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实际工作中统筹协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作用。
(三十七)探索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
按照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法律顾问工作要求,我局担任法律顾问的公职律师按市局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治税中的作用。实行税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在报告中专门增加依法治税的内容,对全年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做出专门阐述。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后要求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2019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要求,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继续全面深化征管体制改革,持之以恒聚焦组织收入主业。谋发展定位,明确改革思路;抓人员进位,夯实改革基础;提全局站位,优化改革环境;促党建入味,激发改革活力。
二是发挥税收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促进水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找准基层工作定位,加速征管模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从零敲碎打的探索中总结规律,完善税收分析、税收共治、风险管理机制。
三是认真开展执纪审查,强化问责追究机制,加大对党员干部六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区局下发的“两个责任”督办手册。
四是扎实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认真落实总局“四个确保”要求。
五是厚植绩效文化氛围,着力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制定符合本局实际的考评规则和标准,以绩效促各项工作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