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修复,修复的不仅是纳税信用等级,更让我们重拾了市场信誉和发展信心。”3月13日,首府长江路一家公司的财务负责人郑蓓说。
近日,我市制定出台《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87项措施》。其中在实施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措施中提到,建立税务等重点领域信用等级、“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和信用评价标准,落实信用风险预警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自今年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施行以来,结合我市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87项措施,乌鲁木齐市税务局为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建立了纳税信用管理沟通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了对纳税信用评价和修复的宣传解释,提供了修复渠道,帮助纳税人尽早完成信用修复,获得守信激励。
郑蓓所在的公司成为纳税信用修复扩围后市税务局完成的首个纳税信用修复的市场主体。
该公司因新来的财务人员在审查收到的四张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疏忽,导致虚假发票入账,纳税信用等级被降为D级。
“降级后,我们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票数量从原来的300份降为75份,并且一次只能领取25份,每月最多领3次,每次领发票前还要预缴税款。”郑蓓说,公司每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量在20份左右,发票领用数量受限后,业务量受到影响。
得知此情况后,税务干部第一时间上门宣传纳税信用修复相关政策,先将发票最高领取量调整为200份,便于公司先行开展业务。
接到郑蓓提交的纳税信用等级修复申请后,税务干部“一对一”辅导这家公司将信用等级修复为B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用数量也恢复到了300份。
“纳税信用成功修复后,不仅解决了发票申领的燃眉之急,还增强了公司维护纳税信用这张‘金名片’的动力和决心。”郑蓓说,纳税信用修复机制和失信主体自我纠错机制,让公司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诚信纳税和维护优质纳税信用等级的益处,今后她将更加严谨地开展工作,争取早日成为A级纳税信用企业,在税收服务、融资授信、项目管理等领域获得更多优惠和便利。
据了解,税务部门每年依据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等评价指标,对企业纳税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高到低分为A、B、M、C、D五级。目前,市税务局A、B级纳税信用企业占比47%,M级占比34%。
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曼思尔·玛合木提说,纳税人一定要及时关注自身纳税信用情况,出现失信行为的要及时纠正,尽早修复,税务机关将在受理满足相应条件提出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反馈信用修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