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4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新疆花儿”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王秀芳愉快地接受了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邀请,担任税收义务宣传员。
今年56岁的王秀芳,已从事“新疆花儿”的创作、演唱、继承和传播工作20余年,她用高亢、悠长的嗓音,融合地方民族方言,用幽默、诙谐的方式,反映当地人民的生活、爱情、劳动等内容,深受当地群众喜爱。
当天,王秀芳认真听完担任税收义务宣传员的责任、义务后,欣然接过聘书,并当场将绶带佩戴在身上。“我是土生土长的老米泉人,从小在农村长大,亲身经历了从交公粮、交农业税到现在不仅不缴税了,还享受国家各种补贴。这几年我到各地传唱‘新疆花儿’,宣传党的好政策,亲眼目睹老百姓的生活越来越好,各种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经济发展也越来越好。我一定要给减税降费好政策创作一首‘新疆花儿’,号召大家借着国家的好政策,发家致富,改善生活。”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陆俐君说,“新疆花儿”在米东区,乃至整个新疆传唱都很广,借着王秀芳老师的影响力,可以进一步增强税收宣传的时效性、广泛性,用更贴近老百姓生活的方式,让纳税人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和谐征纳关系。
王秀芳欣然接收税收义务宣传员聘书
王秀芳认真聆听作为税收义务宣传员的责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