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下面有请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新利同志与我们的网友打声招呼。 [2022-06-29 11:09]
王新利:各位网友,大家好! 我是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的王新利,感谢大家参与在线访谈栏目。2022年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是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要内容,通过退给企业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直接为企业提供现金流,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在此,我真诚的欢迎大家通过在线访谈这一渠道,就增值税留抵退税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我们提问。 [2022-06-29 11:16]
主持:非常感谢王局,在各位网友提问的时间,希望咱们的税务干部可以给各位网友介绍一下什么是留抵退税? [2022-06-29 11:20]
陈诚:增值税,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就形成了增值税留抵税额。而留抵退税就是将留待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符合政策条件时退还纳税人的优惠政策。 [2022-06-29 11:20]
主持:现在网友的问题已经提交上来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2022-06-29 11:22]
山丹丹花开红艳艳: 麻烦介绍一下2022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的主要内容? [2022-06-29 11:28]
谢玄: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留抵退税的工作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加大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的留抵退税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并一次性退还其存量留抵税额。2022年06月07日,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财政部、税务总局下文,将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022-06-29 11:28]
挑战想象力:请问纳税人如何判断自己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或者六大行业呢? [2022-06-29 11:38]
陈诚:企业划型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对于上述文件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以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所列行业但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划型确定的纳税人,按以下方法确定:
微型企业: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
小型企业: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
中型企业: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大型企业,是指除上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外的其他企业。
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2022-06-29 11:38]
网友23691:请问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022-06-29 11:42]
谢玄: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第三条: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2022-06-29 11:42]
网友23694: 我们企业是一家制造业企业,符合刚才介绍的留抵退税政策条件,请问什么时间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2022-06-29 11:49]
陈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中: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你公司可对照上述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需要说明的是,2022年4-6月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的时间延长至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当然,也不是“过期不候”,你公司如果在规定的申请退税起始时间内未申请退税,也可以在7月及以后申报期申请退税。 [2022-06-29 11:49]
心累了:税务局的同志好,我是企业会计,想问下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到每月几号? [2022-06-29 11:50]
王新利: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第十一条、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纳税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 [2022-06-29 11:50]
飘飘:按照2022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规定,如何确定存量留抵税额? [2022-06-29 11:54]
谢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的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2022-06-29 11:54]
yyds23698: 已经办理过即征即退的,还能再享受留抵退税政策吗?? [2022-06-29 11:55]
陈诚: 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2022-06-29 11:55]
心静自然凉:出口企业有出口退税,能申请留抵退税吗? [2022-06-29 11:59]
王新利: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2022-06-29 11:59]
徒步远行: 我公司是一家小微企业,去年享受了增量留抵退税,今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有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退税力度吗?和此前相比有什么变化? [2022-06-29 12:01]
谢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规定,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总的来说,在2022年,原适用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的小微企业,新增适用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税的政策其他行业的小微企业,不需要满足原先“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条件,增量留抵税额的退税比例自60提高至100,并新增适用存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税的政策。
因此,如果你公司属于14号公告规定的小微企业并符合相关留抵退税条件,可对照规定申请适用力度更大的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 [2022-06-29 12:01]
autumn:按照2022年新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规定,如何确定增量留抵税额? [2022-06-29 12:02]
陈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的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2022-06-29 12:02]
一般不打中: 你好,我是一家个体户没有纳税信用等级也可以享受吗? [2022-06-29 12:03]
谢玄: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已按照税务机关公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参加评价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参加评价。自愿申请参加纳税信用评价的,自新的评价结果发布后,按照新的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符合申请留抵退税条件。 [2022-06-29 12:03]
智慧树上智慧果:请问如果要申请留抵退税政策,需要提交什么退税申请资料?和之前办理退税相比,有什么调整变化吗? [2022-06-29 12:05]
陈诚:纳税人适用14号公告规定的留抵退税政策,在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提交的退税申请资料无变化,仅需要提交一张《退抵税申请表》。需要说明的是,《退抵税申请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提交,也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线下提交。结合今年出台的留抵退税政策规定,对原《退抵税申请表》中的部分填报内容做了相应调整,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时,可结合其适用的具体政策和实际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填报。 [2022-06-29 12:05]
顶着包子的黑猫:麻烦介绍一下留抵退税额计算中的进项构成比例是什么? [2022-06-29 12:06]
谢玄: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增量留抵退税还是存量留抵退税,均采用同样的进项构成比例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2022-06-29 12:06]
大陆对长空: 您好,我是批发零售业的纳税人,我们企业是大型企业,如果要申请留抵退税,需要满足哪些留抵退税条件? [2022-06-29 12:08]
陈诚:按照《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规定办理留抵退税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纳税人,继续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的留抵退税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2022-06-29 12:08]
花去风存香:我们经营一家大型连锁酒店,能不能根据现在的留抵退税政策同时办理增量和存量的留抵退税? [2022-06-29 12:09]
王新利:按照《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2022年第21号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增量留抵退税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申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按照上述规定,你公司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在7月份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 [2022-06-29 12:09]
主持: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今天的在线访谈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2022-06-29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