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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929直播间在线解读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实录

  【主持人】今天的节目要带您关注一下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方面的事儿。退了吗?退多少?目前,个人所得税综合年度汇算已经进入到了申报的高峰期。很多小伙伴儿在微信、微博、抖音,包括我们929微信平台上,晒出了退税的红包。引起了税务部门的一些关注,还有一些在网上流传的“个税退税秘笈”。内容五花八门,我们需要特别有所注意,因为有些秘笈,说的内容并不一定是真的。可能会影响您的个人征信,还有受到行政处罚的一些风险。在此,税务机关也提醒您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退税,个人要对申报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要负责,避免出现违反税法规定的不实申报带来的负面影响。那么办理退税应当注意些什么呢?在今天节目当中,我们邀请到了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的几位嘉宾做客到929直播间,在线解读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方面的事儿。

  首先,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此时此刻在929的直播间内的几位嘉宾,我们为您来介绍一下,他们是: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王建义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 副科长 袁龙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 科员 阿斯喀尔·艾尼瓦尔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 科员 王慧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 科员 吕雯

  个税年度汇算已经开始了一段时间了,能否请您首先介绍一下这方面的主要内容?

  【袁龙】主持人,各位听众朋友们,大家早上好。今天非常高兴能够在这里,就个税年度汇算的税收政策和申报操作和大家进行一个沟通和交流。长期以来,广大听众对税收工作给予了理解、支持和配合,借此机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在我来介绍一下个税年度汇算的一些主要内容: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的首个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期。目前总体运行平稳有序,参加年度汇算的纳税人逐步增加。为了做好年度汇算工作,乌鲁木齐市税务局不断创新理念,优化服务,对内加强培训、对外加强宣传辅导,保障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工作稳步推进。

  【主持人】:其实这个年度汇算前一段时间大家网上讨论的非常热烈,很多人是第一次接触。那能先给听众解释一下什么是年度汇算吗?好像感觉以前这个事应该是企业或者单位做,个人为什么要做汇算?

  【袁龙】通俗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全部综合所得,既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税额,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主持人】因为这个工作主要是在手机上下载app 来进行操作。下载的APP是哪一个?

  【王慧】大家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 ,查看确认或者补充完善您本人综合所得的相关收入、扣除等。系统会自动计算出您预缴的税款与应纳税款的差额,您可以再根据这个差额判断自己是否要进行汇算、是否要进行补税,所以是非常方便的。为便于大家下载个税手机APP,我们提供以下两种渠道:一种是在手机应用商店内搜索 “个人所得税”,选择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进行“下载”。第二种是可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选择“手机APP”,扫描二维码进行“下载”。

  【主持人】其实呢,我的手机上也已经下载了,打开这个页面之后马上跳出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我看到它有一句话叫“每一次改变都是为了做的更好”。我想问这个“每一次改变”:这是什么改变了呀,是我的收入变了,还是交的税变了?这里能不能请嘉宾来跟我们说一说有关于这个“变”和“不变”的事。

  【王慧】个人所得税改革,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我们增加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在2020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内,我们要进行第一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方式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转变为现在由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加个人自行申报的方式。

  【主持人】这个解读非常的全面,我们视线来关注一下微信平台,微信平台上已经有一位朋友叫李小磊,他说“你好,主持人,自然人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缴的个人所得税能退税吗?”请袁科长来说一说这个问题。

  【袁龙】这个我们要具体区分您开的增值税发票属于什么业务,如果是属于劳务报酬,那么增值税发票开具时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在您办理年度汇算的时候是可以并入综合所得收入的,因为我们现在的汇算指的是个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收入。如果您这四项收入除了工资薪金以外,其他三项收入开了相关的增值税发票,即可以参加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当然不是说一定是退税,要根据您收入的具体情况来看。

  【主持人】您刚主要提到了一个劳务发票,也是经常出现在我们的视野当中。劳务发票具体指的是什么?能否给大家来解读一下。

  【袁龙】劳务报酬指的是个人为单位从事一些设计、修缮、安装等服务,劳务报酬有一个具体的范围,总的来说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有一个区别是存在雇佣或者非雇用的关系。劳务报酬是两者之间没有雇佣关系,但是为甲方提供一些相应服务或者劳务之后,甲方给您付款,您给甲方开具劳务报酬的发票。

  【主持人】我们再来问另外一个问题,也是大家比较关注,是不是所有人都要来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呢?

  【阿斯喀尔】:纳税人2019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额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一致的,不用办理年度汇算。不一致的,需要办理汇算。个税汇算申报的核心是依法缴纳补税或享受退税,缴纳补税是义务,凡是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额超过400元的,都必须办理汇算;反之享受退税是权利,不论退税额多少,哪怕只有一元钱,都可以申领退税。

  【主持人】微信上还有朋友在问,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是不是要收入在十二万以上才做汇算?收入还没到十二万的话,这个事儿是不是和我没有关系呢?

  【阿斯喀尔】您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里查看您上一年度的综合所得收入情况,如果超过十二万元且补税的金额超过四百元就要参加汇算;如果您的补税金额没有超过四百元,在您收入超过十二万元情况下,您也可以享受豁免申报的权利,不用参加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主持人】我们再来关注到今天的这位袁女士,她已经拨打通了电话。“我在企业上班,五月份辞职,可能年底才会继续工作,孩子上小学,本人有弟弟,去年年底已在个税APP里报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我这边没有工作会不会影响我和我丈夫的个税?两个人该如何做个税汇算?”

  【袁龙】袁女士很高兴在广播里面跟你进行一个沟通和交流。像您这种情况,我估计您今年个人所得税的收入额应该是低于这个六万元的。对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一个子女一个月可以扣除1000元。但是考虑到您的这个收入情况,建议您让您的丈夫来进行扣除比较合适。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只能由您来扣除,还不能由您的爱人来扣除。因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被赡养人的范围一是年满60岁(含)的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二是子女已经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您不是独生子女,那您和您弟弟可以分摊赡养老人的扣除,如果老人年龄超过六十岁,咱们赡养老人的支出可以扣除2000每个月。有三种分摊的方式,一种是您和您弟弟可以平均分摊,一人1000元,也可以由老人指定分摊,还可以您和您弟弟约定分摊。但是无论从怎样一种分摊方式,承担扣除最多的这个人只能是1000元,这种情况您和您弟弟可以选择平均分摊比较合适。

  如果您年底又重新就业,参加工作以后取得收入。到2020年结束以后,2021年3月至6月您可以参加汇算。如果在今年1-5月您交过个人所得税,在年底全年的这个收入又不是很高的情况下,在汇算期,您应该是可以申请退税的。不管您在参加工作期间,还是没有在参加工作期间,每个月的基本减除费用都还是可以享受的。2020年全年结束后,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这些扣除完后如果还不到纳税的起点的话,之前单位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是可以退税的。

  【主持人】我们来关注一下微信平台上已经有很多朋友问出了有关这方面的问题,这个叫“繁华落尽”的朋友,他说“想问一下我由于这个操作不熟练,做错了,退少了,可以二次来进行退税吗?”

  【王慧】这位听众您好,如果您操作失误的话,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 进行更正或者作废,重新进行申报就可以了。

  【主持人】好,我们再来关注这个问题,这个叫“信马由缰”的朋友:“我想问一下我的个税APP上显示的工资和实际发到手的不一样,这种情况正常吗?”

  【王慧】我们在工作过程中也发现有许多纳税人在手机APP上发现有不属于自己收入的情况,那这就是属于被收入的情况。发现这种情况您也不必太担心,您选择这一笔不属于您的收入,点进去以后,点击右上角的【申诉】进行申诉就可以了,随后税务机关就会受理并给你进行一个反馈。

  【主持人】我刚才也是逐步的查询了一下,如果说查询自己的收入的话,是不是就在这个首页来查一下这个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王慧】对,是的。首页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即可。

  【主持人】我们再来关注微信上的朋友,这位朋友“繁花落尽”,他又发来信息了:“我的第一次退个税已经退给我了,这样可以更改吗?”

  【王慧】您还是可以继续发起更正申报的,通过手机app 就可以操作。

  【主持人】我们也担心啊,比如说有没有说几次之后就不能进行更正。

  【王慧】一个月之内可以进行五次更正。

  【主持人】我们再来关注一下这位石先生:“年初没有添加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子女教育附加扣除,如果现在添加话有没有时间限制?扣除标准是什么?我的年收入没有达到12万,是不是不需要汇算?”

  【吕雯】石先生您好,如果您之前没有六大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话,您现在可以通过我们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按照每个子女每月一千元的标准定额来进行扣除,是可以选择由您按照100%的扣除标准进行扣除,也就是按照每月一千元的标准扣除;也可以由您和您的爱人,分别按照50%来进行扣除,按照每月五百元进行扣除。扣除方式是可以在手机APP 上进行选择的。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由您本人或者您配偶单独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的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的贷款利息的年度内,可以按照每月一千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是扣除期限是不能够超过二百四十个月的。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2019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2019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2019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不申请退税的。

  【主持人】我们来关注一下微信平台上有很多的问题,这位朱先生的问题我们来问一下阿斯喀尔,他说:“我想问一下二手房个人所得税能退吗?”

  【阿斯喀尔】朱先生您好,针对于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的问题,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申报的时候暂且也是不能退的,因为该项不属于综合所得范畴。

  【主持人】这个问题我再问一下王慧,这位叫“空白”的朋友,他说:“为什么单位也在扣个人所得税,但是APP上退费的时候显示的退费零元。”

  【王慧】个人所得税改革,它主要是申报方式的改变,之前是由咱们的单位每个月代扣代缴完毕就可以了,从今年开始是要预扣预缴,并且要进行一个自行汇算。年度汇算的概念,在去年您已经预缴过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税额的基础上进行一个多退少补,如果您去年这四项所得缴纳的税款与今年汇算缴纳的税款是完全一致的。就是您所说的是零,那您就是属于不退不补的情况哦。

  【主持人】那下一个问题,我们要请吕雯来说一说,他叫“第二个我”,他说:“个人所得税的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能说一下吗?”

  【吕雯】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进行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年36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主持人】再来关注一下这个问题,“假如有两个小孩儿,两个小孩儿都能扣一千,还是总和达到一千,各扣五百”。我们请吕雯来说说这个问题。

  【吕雯】每个子女,每月扣除的标准是一千元,那对于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都可以享受这个扣除。

  【主持人】关于这个事儿啊,再多说两句,因为现在很多都是二胎家庭,关于这方面能不能给这些家长特别是收音机前很多关注的这些妈妈们来提示一下这个事儿有什么样的不同,会有什么变化,需要注意哪些?

  【吕雯】好的,就像咱们之前说的,对于现在很多二胎的家庭,只要您的子女符合我们这个年满三周岁的条件,都是可以享受这个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每个符合条件的子女每月一千元的这个扣除标准是按照您符合条件的子女数量进行扣除的。对于扣除方式是这样规定的,是可以选择由父母双方进行约定的,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照这个扣除标准的100%来扣除,就是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进行扣除;也可以选择由父母双方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百分之50%来进行扣除,也就是说每个人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扣除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进行变更的。

  【主持人】来听一下这位洪女士的问题。“我想问一下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老人是不是都要满六十周岁才可以享受扣除优惠,还是只要一位满六十岁就可以。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能否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的分摊扣除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

  【袁龙】胡女士,您好。是这样规定的,父母只要有一方年满六十周岁,我们的子女就能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不可以享受赡养老人转向附加扣除的,被赡养人的范围一是年满60岁(含)的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二是子女已经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赡养老人不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任何材料。如果您兄弟姐妹约定分摊或者由老人指定分摊的话,需要签一个协议,只要留存备查就可以。

  【主持人】比如说新闻上有时候会出现,经常看到妻子因为可能丈夫亡故,多少年如一日在照顾着婆婆。那这块的费用就得有这个妻子来承担,像这种情况的话,应该怎么办?

  【袁龙】这种情况很遗憾,根据现行的税法规定,还是不能由这个儿媳妇来扣除,虽然实际她承担了这个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是还是不能在税前做这个扣除。

  【主持人】好,来关注一下微信平台这个问题,我们请吕雯来回复一下。他说:“第一个问题,我兄妹三人,但是弟弟和妹妹没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我能承担母亲的扣税吗?第二个问题,我爱人年收入不到扣税的标准,孩子的扣税我能承担100%吗?”

  【吕雯】您是非独生子女,要与兄弟姐妹进行分摊来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分摊方式可以由你们自行来定。可以是平均分摊,也可以约定分摊,还可以由老人指定分摊。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也是可以选择由您100%来进行扣除,也就是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来进行扣除。

  【主持人】我们来关注一下微信上有人给我发了一个图片,这个图片我们请袁科长来看一下,他说“在微信朋友圈看到,要注意这个月截止再不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可能影响个人的信用,好像说六月三十号要截止,不然将依法缴纳,并且加收罚款,滞纳金,会影响个人信用,赶快来了解一下。”现在微信上这个信息也很多,关于这个情况来有请袁科长。

  【袁龙】首先这位网友他看到的这个内容部分是属实的。我们的汇算期是每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对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进行汇算。如果说纳税人在这个年度是需要补税的情况,是一定要参加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否则的话是会影响个人征信,后续也会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从另一方面角度来说,为什么鼓励大家都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呢,是因为大部分纳税人可能会在汇算中属于退税。比如平时可能在预缴的环节交多了,或者有其他的收入,造成了综合一年下来实际交的税比应该交的税要交的多,在这种情况下,大家肯定要进行汇算来获得退税

  【主持人】听众朋友咨询的问题还有很多,如果时间来不及的话,我们会请税务局的工作人员线下来给您打电话进行咨询。今天的节目家关注度非常高,最后再请袁科长给大家再来做一个介绍,包括线下的一些咨询的方式。

  【袁龙】首先,非常高兴能够参与今天的节目,也感谢听众朋友们对我们税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节目时间有限,大家如果在节目中有些问题还没有来得及问,或者在汇算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难题,我们给大家提供也提供了很多的渠道,首先是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上,专门有一个【留言咨询】的平台。如果大家在操作过程中,或者在政策问题上有什么疑问都可以直接发送,税务机关会在后台立即收到您的信息,也会在限定的时间内给您一个回复。也可以拨打纳税服务热线,大家也可以关注我们乌鲁木齐市税务的这个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公众号里面专门成立了小花帽个税工作室的一个专栏,大家有任何政策流程或者疑难问题都可以在这里找到答案。

  【主持人】今天非常感谢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的几位嘉宾做客到我们的直播间,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感谢您的收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