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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图木舒克税务局2022年10月31日在线访谈实录

 
图为:在线访谈现场照片

主持:各位线上的纳税人缴费人大家好,欢迎参与国家税务总局图木舒克税务局在线访谈活动,我们今天的访谈主题是“税费优惠组合拳助企纾困促发展”,就今年国家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互动。
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有国家税务总局图木舒克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李波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解答相关政策问题。
下面我们有请国家税务总局图木舒克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李波就今天开展此次活动的主要目的作一个简单介绍。[2022-10-31 16:41:15]

主持:下面我们有请国家税务总局图木舒克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李波就今天开展此次活动的主要目的作一个简单介绍。[2022-10-31 16:46:06]

李波:面对新一轮新冠疫情的严峻形势,图木舒克税务局坚守税务阵地,勇挑疫情防控责任,确保疫情防控与纳税服务两不误。力推急事“容缺办”、委托“远程办”、贴心“辅导办”等服务,积极向纳税人宣传集约式全疆通办业务,确保了疫情期间服务不断档,实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承诺。今天以“税费优惠组合拳助企纾困促发展”为主题开展在线访谈活动,我们将围绕近期税收优惠政策及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相关内容,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及时解答涉税疑问,助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2022-10-31 16:46:06]

主持:感谢李总的介绍。下面我们就来回答一下网友朋友们的提问。[2022-10-31 16:47:17]

网友123: 最近听说有一个换购住房退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这个政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2022-10-31 16:49:38]

曾圣丁: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0号)的规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2022-10-31 16:49:38]

网友123: 企业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是否有调整?[2022-10-31 16:54:29]

曾圣丁: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规定,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企业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四季度研发费用可由企业自行选择按实际发生数计算,或者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2022-10-31 16:54:29]

网友。。。: 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截止到啥时候?[2022-10-31 16:56:15]

王剑: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10-31 16:56:15]

一名网友: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政策是不是有变动[2022-10-31 16:58:10]

王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7号),明确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1月、12月,2022年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2022-10-31 16:58:10]

网友--:家里有婴儿出生,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2022-10-31 16:59:27]

曾圣丁: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10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9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2022-10-31 16:59:27]

网友、、、、:我现在出售一套二手房,如何确定房屋原值?[2022-10-31 17:01:23]

王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原值具体为:
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3.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经济适用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
5.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3〕234号)等有关规定,其原值分别为:
1)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3)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
4)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2022-10-31 17:01:23]

糖炒板栗: “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自用5年以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2022-10-31 17:02:52]

王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文件所称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1.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2.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2022-10-31 17:02:52]

不想说话: 我公司享受即征即退政策,是不是就不能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了?[2022-10-31 17:04:42]

曾圣丁: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2022-10-31 17:04:42]

冷:在哪里可以下载到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2022-10-31 17:05:56]

王剑: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在“相关下载”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2022-10-31 17:05:56]

一一一一一: 税务UKey登录的密码忘记了,输了好几次现在提示锁定了怎么办?[2022-10-31 17:08:55]

王剑:连续7次输错密码导致盘被锁住的,需携金税盘、税控盘或税务UKey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重置密码或重签证书。[2022-10-31 17:08:55]

今天,,,: 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2022-10-31 17:09:00]

王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规定:“一、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规定:“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与核定计税价格不一致的,以核定计税价格为准。
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二、对于出售多人共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有的,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2022-10-31 17:09:00]

太阳出来了吗:我公司想享受第四季度研发费用按100%比例加计扣除政策,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吗?[2022-10-31 17:09:03]

曾圣丁:纳税人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均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
你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现行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自行计算并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享受税收优惠,同时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无需向税务机关申请。[2022-10-31 17:09:03]

890-: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密码忘记怎么办?[2022-10-31 17:17:04]

姚荣生:缴费人可以电话联系或直接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由税务人员重置客户端密码即可。[2022-10-31 17:17:04]

333:如何查询社保缴费信息?[2022-10-31 17:19:06]

姚荣生:目前只能查到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缴费记录,在社保、医保缴纳的缴费记录无法在税务局查询到,需在原来的缴费部门查询。[2022-10-31 17:19:06]

毛哥:我们信用等级是D级,什么情况下会是D级?[2022-10-31 17:22:55]

王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
(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二)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四)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五)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六)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八)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九)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十)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如不存在上述情况,则不会被判为D级。[2022-10-31 17:22:55]

毛哥:11月征期到几号?[2022-10-31 17:29:04]

王剑:2022年11月征期到11月15日。[2022-10-31 17:29:04]

毛哥:如果税务Ukey因为没有按期抄报提示锁死了,只能到大厅处理吗?[2022-10-31 17:35:44]

王剑:需携带税务Ukey到办税服务厅处理。[2022-10-31 17:35:44]

主持:好,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我们的在线访谈活动到这里就结束了,更多税收政策资讯请关注“图木舒克税务”公众号,或拨打0998-6296000、0998-6186337进行咨询,感谢您的参与![2022-10-31 17: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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