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铁门关税务局2023年第四季度确认的21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铁门关税务局2023年第四季度21户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铁门关税务局
2024年1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铁门关税务局2023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清册(2024年第1号) 时间:2024年1月16日 15:20
稿源:铁门关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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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铁门关税务局2023年第四季度确认的21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铁门关税务局2023年第四季度21户纳税人欠税情况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铁门关税务局 2024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