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4月30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铁门关税务局2023年4月非正常户公告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铁门关税务局
2023年5月4日
国家税务总局铁门关税务局2023年4月非正常户公告 时间:2023年5月8日 18:14
稿源:铁门关税务局征收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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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4月30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铁门关税务局2023年4月非正常户公告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铁门关税务局
2023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