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访问铁门关税务局网站关注本次在线访谈活动,我是今天的主持人。网上在线访谈是我们税务系统门户网站开设的一个公众参与栏目,是税务部门与社会公众直接沟通和交流的重要平台。 [2019-05-23 17:02:55]
主持:今天铁门关税务局在线访谈的主题是“减税降费有力度,纳税服务有温度”。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了铁门关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朱全盛、铁门关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吴向宇、铁门关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王庆喜、铁门关税务局法制科科长张玉平做客我们的访谈直播间,和广大网民朋友们进行在线交流,接受涉税咨询,听取大家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19-05-23 17:03:25]
主持: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先请铁门关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朱全盛与网友打声招呼。 [2019-05-23 17:03:55]
朱全盛:广大网民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本次在线访谈。 [2019-05-23 17:03:55]
主持:请铁门关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吴向宇与网友打声招呼。 [2019-05-23 17:04:15]
吴向宇:广大网民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本次在线访谈! [2019-05-23 17:04:15]
网友14203:请问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有时间限制吗? [2019-05-23 17:07:28]
王庆喜: 没有时间限制,符合开具红字发票的条件即可开具。 [2019-05-23 17:07:28]
神宇:请问2019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还用办理自行申报吗? [2019-05-23 17:09:39]
张玉平: 居民个人2019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无需自行按月申报,若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文件规定情形,则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2019-05-23 17:09:39]
网友14203:请问重装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后,人员信息采集信息为空,应如何处理? [2019-05-23 17:13:01]
王庆喜: 情况1:若扣缴客户端重装前备份了数据,可进行数据恢复操作。情况2:若系统重装前没有备份过数据,可通过人员信息采集界面的【添加】按钮或【导入】功能采集人员信息。 [2019-05-23 17:13:01]
大美新疆: 请问个人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优惠政策? [2019-05-23 17:17:18]
张玉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三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四条等规定,自然人(即其他个人)可以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优惠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落实文件中作出特殊规定的除外。 [2019-05-23 17:17:18]
网友14204: 请问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是否都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是否可以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是否免征增值税? [2019-05-23 17:20:45]
王庆喜: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都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019-05-23 17:20:45]
大美新疆: 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份发生增值税销售行为,但尚未开具增值税发票,请问我在4月1日后如需补开发票,应当按照调整前税率还是调整后税率开具发票? [2019-05-23 17:23:11]
张玉平: 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在
神宇:请问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在多少以内可以免征增值税? [2019-05-23 17:26:13]
王庆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019-05-23 17:26:13]
网友14204:请问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请问符合规模标准的,是代开普票的时候不进行征收税款,还是先征收,申报后在申请退税? [2019-05-23 17:28:31]
张玉平:代开普票时免征增值税。 [2019-05-23 17:28:31]
网友14195:请问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所称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哪些纳税人? [2019-05-23 17:31:08]
朱全盛: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中所称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019-05-23 17:31:08]
网友14195:请问农产品批发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的政策? [2019-05-23 17:34:34]
朱全盛: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2号)第一条规定,自
网友14210:请问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后,自开专用发票的标准是否同步提高? [2019-05-23 17:36:00]
吴向宇:为了进一步便利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
网友14210:请问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吗? [2019-05-23 17:38:21]
吴向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2019-05-23 17:38:21]
网友14205:请问在无租使用房产、代缴纳房产税的情形下,房产税缴纳人能否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房产税优惠? [2019-05-23 17:43:44]
张玉平:《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无租使用房产、代缴纳房产税的情形下,房产税代缴纳人为实际税负承担者。本着有利于纳税人的原则确定,无租使用房产的房产税代缴纳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可享受财税〔2019〕13号文规定的房产税减征政策。 [2019-05-23 17:43:44]
网友14203: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工业园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签订合同的日期是在18年,18年开具发票时缴纳相应的印花税,19年再开具后期的发票时,是否适用2019年67号公告的惠税政策? [2019-05-23 17:46:02]
王庆喜:您好,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文件规定,为确保如期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下称饮水工程)巩固提升,现将饮水工程建设、运营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二、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 [2019-05-23 17:46:02]
网友14205: 请问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的,是超过部分纳税还是全额纳税? [2019-05-23 17:48:07]
张玉平: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需要就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2019-05-23 17:48:07]
网友14221:提交内容请问2019年4月1日后,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发票的,怎么进行申报? [2019-05-23 17:53:14]
王庆喜:申报表调整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1%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2019-05-23 17:53:14]
农行:请问在同一预缴地有多个项目的建筑业纳税人总销售额以什么为标准确定? [2019-05-23 17:54:34]
王庆喜:建筑业纳税人在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有多个项目的,按照所有项目当月总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标准。 [2019-05-23 17:54:34]
网友14198:请问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是否复杂,是否还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2019-05-23 17:55:43]
张玉平:按照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我们全面取消了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同时,我们在申报表中设计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限制或禁止行业”等相关指标,进行电子申报的企业,征管系统将根据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符合条件的,系统还将进一步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表单,为企业减轻计算、填报负担。 [2019-05-23 17:55:43]
网友14223:我是一家商贸企业,2018年已经办理过一次转登记,后来由于业务量扩大,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请问2019年还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2019-05-23 17:57:01]
王庆喜:可以。部分纳税人在2018年先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内,只要符合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条件,仍可以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只允许办理一次。 [2019-05-23 17:57:01]
主持: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访谈到此结束。感谢铁门关税务局干部的解答,感谢各位网民的热情参与。再见! [2019-05-23 18: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