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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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高昌区税务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高昌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0-01-05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昌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995—8562732)。
一、概述
2018年,高昌区税务局在吐鲁番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立足工作实际,以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为核心,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管理。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局按照“定目标、定计划、定措施”“抓检查、抓落实、抓结果”的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具体责任,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门人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严格落实责任。本局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在办税服务大厅公开社会举报的电子信箱、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等,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同时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定期监督检查,对泄密或因保密审查不当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深化公开内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未经部门领导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对应该公开的信息,经严格审核把关后及时予以公开。进一步完善办税服务大厅的各类硬件设施,包括 “一机双屏”、公示栏、电子大屏幕及电子触摸查询机等,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硬件保障。对事关纳税人切身利益的个人住房买卖、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等热点问题,依规公开政策内容、办理条件、政策依据等内容。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本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途径依据,确保政府信息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8年,本局主动公开政策法规、税收执法、纳税服务以及其他工作等方面的内容,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税收执法,促进征纳和谐。截止201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6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规范性文件1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15条,政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数65条,欠税公告、政策文件等工作类信息185条。
1.组织税收收入情况。按月度、分税种向区委、区政府、统计局等单位发布本局税收收入情况。
2.税收执法依据。公开了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个人所得税改革相关政策、国务院七项减税政策等各项税收政策,对本局减免税情况年度统计表进行了公开。
3.税务机构职能情况。公布内设机构、职能,以及人事任免信息。对于拟提拔的干部在全局公示,积极征求服务单位和本地纪检委的意见,在公开的基础上考虑群众的意见。公布内设机构、职能,以及人事任免信息,通过公文处理系统下发干部任命文件、召开干部大会公布干部任免决定等形式,对本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公开。
4.执法告知情况。在执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过程中,通过现场告知、文书送达等形式,主动告知执法人员身份、执法权限、依据以及执法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2018年通过税企QQ群、企业纳税服务微信群、公示栏等公开了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等内容。
5.深化税收征管公开。主动向纳税人公开税务法规、岗位职责、办税程序和征收管理等情况,主动接受纳税人对税收征管工作的监督。及时公开个体工商户定额,将定额核定依据、标准和结果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确保个体核定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6.深化纳税服务公开。进一步拓宽了“一窗式”服务范围,全面推开减免税、退税业务“一窗式”服务;扩大免填单服务范围,高效利用实名办税,实现一次采集多次、多处使用,充分利用实名身份信息,简并相关附报资料,优化办税流程。对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涉税事项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推行“一窗式”服务,“公开延时服务”、“提示服务”、“全程服务”、“限时服务”和“承诺服务”5大承诺,并将这些服务承诺通过各种形式公开,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推动纳税服务水不断提高。
7.就相关税收政策编制和相应政策解读进行公开,帮助公众全面准确理解税收政策;积极公开办税信息,包括处罚决定、调定税公示、核定税公示以及办税流程、纳税人办税指南,细化办税服务大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工作流程,为公众查询、了解各类办税信息提供指导和帮助。
(二)主动公开途径
1.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涉税公告栏、查询机等主动公开税收法规政策、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定额征收税额、减税免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内容,免费提供各类税收宣传资料,还设置了办税指南、办税示意图、公告栏、表证单书填写样本、举报箱、意见箱等,有效提高了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公开程度,为纳税人办税和获取税收资料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2.充分发挥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政务微博、税企QQ群、微信平台、参播火洲行风热线等网络渠道对个人所得税12万元以上申报、最新税收政策、税收部门职能、日常工作动态、监督举报电话等进行公开。在广播电视台、电台节目、出租车LED以及辖区内商户、金融企业的液晶广告屏等载体播放税收宣传标语或税收公益广告。
3.充分利用税企座谈会、街头宣传税法、税法宣传进校园、开展专题培训等实体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加快税收政策传递速度。2018年,对外开展宣传培训34场次,培训纳税人5000余户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入户宣传税法14次,召开座谈会5期,在街道、商场张贴海报50余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本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项目,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在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涉及收费的情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未减免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税务工作发展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重视程度仍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主动公开意识;在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力度不够;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相对有限等。
(二)今后改进的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局将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和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丰富公开的形式,完善信息公开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加大新媒体的推广应用,加强政府信息工作的外部监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附件:高昌区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