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鑫汇新商贸有限公司(91650400313360509A)、武霞(622102****6624):
你公司(现已注销税务登记)因少记销售收入,正在核实调查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我局将对你公司恢复税务登记。因无法通过其他渠道送达文书,现予以公告送达。请武霞自发布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办理恢复登记手续,并配合税务机关调查。如不配合,公告期满后税务机关将强制恢复税务登记,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法定代表人武霞承担。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已送达。
特此告知。
执法人员:吴洋洋 迪力努尔·吾甫尔
联系电话:0995-7677835
地址:鄯善县新城东路1840号鄯善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鄯善县税务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