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鄯善县税务局
2022年1月6日
国家税务总局鄯善县税务局2021年12月非正常户公告 时间:2022年1月6日 18:22
稿源:国家税务总局鄯善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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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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