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托克逊县税务局全面有效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为企业创新发展添动力。
托克逊县税务局及时向企业宣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新规定及具体操作流程,保证研发创新企业及时、准确享受优惠。“此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平时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不享受,今年财税部门明确在10月份预缴时允许企业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允许企业多享受一个季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以真实发生、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的方式享受优惠。”税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耐心向企业宣传解答。
托克逊县金林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兰炭及附属品、煤焦油生产及销售的制造企业。有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支持,2019年以来,该企业自主研发了立式干熄焦炉工艺、煤气焦油分离改造、电捕焦油器改造等五个项目,享受到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100多万元。2021年,该企业研发了荒煤气净化工艺、兰炭自动上料系统、针对焦油废渣处理技术等项目。
“今年10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在税务干部的操作指导下,我公司轻松申报企业所得税,享受到301万元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直接减免税款45万余元,我们又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之中了。”面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带来的红利,托克逊县金林实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嫦高兴地说。
据悉,托克逊县税务局积极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对应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持续开放“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及时解决企业涉税问题,为企业及时、准确的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提供便利条件,全力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