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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做好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新税法便函〔2026〕1号)要求,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及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税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函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和“7·29”重要指示精神,树牢政治机关意识,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讲,引导全体税务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三是建立“中心组领学、支部研学、党员自学、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联学、培训深学”五级学习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积极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履职依法的良好氛围。2025年,吐鲁番市税务局共开展党委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2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4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研讨12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一是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全力克服大宗商品价格下降、重点税源利润下降及上年一次性因素抬高基数等不利因素影响,牢牢把握“五个坚决”要求,强化清缴欠税、政策适用管理等堵漏增收措施,牢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进一步优化注销办理流程、精简资料报送等举措,持续提升税务注销即时办结、承诺制容缺办理业务比例,“注销难”问题彻底解决。二是推行税费事项“全疆通办”,实现98%以上的办税缴费事项“就近办”“一次办”。三是稳步推进数字化电子发票改革,截至目前,数电票推广户数3万余户,推广比例99.66%,数电票开票率98.52%。四是以“精前台、优中台、强后台”为导向,积极推广征纳互动服务模式、强化办税服务运行数据和办税服务热点诉求分析、推进优化服务资源配置等措施,推动办税服务厅向响应解决复杂税费事项转型升级。编发46期办税服务分析报告,发现并整改15个业务堵点问题。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精准高效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分类施策做好纳税服务宣传工作,举办可视答疑12期,精准推送税费政策1.22万户次,全市减税降费及退税20.41亿元,惠及纳税人317234户次。二是提升小微企业共治成效。会同发改、工信、人社、市监、医保、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开展“春雨润苗”“中小企业服务月”“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活动,推进各项税费政策和创新服务举措。三是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直联工作机制,聚焦小微经营主体面临的生存发展问题,开展小微经营主体分析,持续推动相关问题解决。2025年累计开展“税企面对面”交流座谈10场次,响应解决困难诉求33个。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全面完善修订本局及所辖区县局的权责清单,严格落实权责清单事项,厘清内部执法职责,规范权力运行边界,为深化“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奠定清晰的制度基础。二是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积极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从源头上根除制度性侵权。三是持续开展涉及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文件排查清理工作,积极营造统一公平的市场环境。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议事规则,严格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执法事项,组建专项工作团队深入研究论证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专业作用,为重要决策提供法律审核意见,筑牢决策法治根基。二是拓宽民主参与渠道,依托政务公开平台、纳税人座谈会、走访调研等形式,广泛听取税务干部、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有效提升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三是健全决策落实与评估机制,将政策执行效果纳入执法质量考评范围,形成决策、执行、监督、考评的完整链条,行政决策的公信力与执行力进一提升。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三项制度”落实。税收行政执法信息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实时更新,实现执法公开化、信息透明化。依托行政执法档案和执法记录仪全覆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标准和时限,确保每一项重大决定合法合规。二是规范执法裁量权行使,严格执行《西北五省(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积极运用“说理式”执法、提示提醒、约谈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2025年度,公示各类执法信息6.86万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22起。

  (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依法预防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工作进一步提升。一是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中心”,整合公职律师及法律人才资源,聚焦重大复杂、具有普遍影响的税费政策执行争议及可能激化的行政纠纷,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与调解服务,推动争议前端化解。二是设立“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解中心”,针对社保费参保、缴费核定、欠费清理等投诉集中领域,与人社等部门建立联合调解机制,依法稳妥处理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诉求,切实维护缴费人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七)深化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切实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积极探索“枫桥经验”在税务领域的实践,将行政复议作为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维护征纳双方合法权益的关键路径,不断提升行政争议预防调处化解效能。一是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持续优化复议受理、审理和决定程序,深化复议与调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争议源头治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高效、便民、公正的制度优势。二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与指导功能,对经复议被纠错的案件,开展典型案例剖析,推动执法能力提升。2025年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18起,有力维护了税法尊严和纳税人合法权益。

  (八)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抓手,持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税费政策调整、征管措施改革等重要事项,除法定涉密情形外,均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及时、全面公开。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动态更新并依法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欠税公告、非正常户认定等执法信息,提升执法透明度。三是畅通监督渠道。设置意见箱、12366热线投诉等,广泛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九)强化科技赋能,以智慧税务驱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广上线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实现税费服务智能化升级,拓展“掌上办”服务,深化“非接触式”税费服务,让纳税人缴费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目前,已实现98%以上的税费事项和99%的纳税申报事项可网上办和掌上办。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供预约办理、远程协助等服务,满足纳税人多样化需求,有效节约企业办税时间成本。

  (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行政、应急管理、矛盾化解等各环节,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责任,特别是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化解涉税矛盾纠纷中,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牵头协调、业务部门协同落实”的齐抓共管格局。同时,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法治教育培训融入党性锻炼和税收实践,引导全体干部在履职尽责中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切实将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2025年,吐鲁番市税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执法规范化水平不均衡。基层税务局之间执法质量存在差异,在执法程序履行、法律文书制作、裁量权行使等方面仍存在不规范问题,柔性执法的精准度和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二是跨部门协同治理效能有待提升。在数据共享、联合执法、风险共治等方面不够顺畅,协同配合不顺畅的问题依然存在,法治建设合力彰显不足。

  、2026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一)深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一是强化精准化法治培训。针对基层一线领导干部、法治骨干、执法人员制定差异化培训方案,重点提升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夯实常态化学法机制。完善干部学法考核评价机制,将学法情况与执法资格、评优评先进行联系,以考促学、以考提能,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三是丰富多元化普法宣传。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节点,开展税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水平。一是推进执法规范化。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执法文书制作和裁量基准适用,确保在不同的税务岗位得到统一实施,减少基层执法差异。二是优化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落实“首违不罚”,推行“说理式执法”,在执法中做好政策解读和风险提示,全年非强制性执法占比进一步提升。三是强化执法风险防控。依托税收大数据构建执法风险预警模型,对执法关键环节开展动态监控,提前预警和防范政策适用偏差、程序不规范等风险。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执法行为严肃问责,倒逼执法人员规范履职。

  (三)加强人才建设,夯实法治支撑保障。一是开展差异化培训。充分利用系统内外培训资源,针对不同岗位法治人才设计差异化的培训内容和路径。二是推行“导师制”培养模式,强化实践锻炼与岗位练兵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年干部持续学习,积极参加专业化资格考试。三是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团队,充分发挥法治人才在重大税收执法决策、行政复议诉讼、争议调解中的专业优势,依法妥善解决涉税争议,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促进征纳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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