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吐鲁番市税务局”)在吐鲁番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税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及要求,不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持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积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吐鲁番市税务局多维度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一是抓好“关键少数”,不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当中,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落地见效;二是大力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制发吐鲁番市税务局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方案及工作任务清单,推动政治机关建设工作的开展,使干部树牢“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理念,提升干部法治意识。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高质量组织税费收入,树牢“税费皆重”理念,不断提高组织收入质效,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统筹协调推进。
(1)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提高办税电子化水平,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服务,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
(2)推进“减证便民”,落实好两批12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从制度推行、规范实施、监管核查和不实承诺处理四方面入手开展检查,对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形成典型经验做法1项,为告知承诺制实施工作固本强基、提质加力。
(3)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推动办税服务厅职能从以办税缴费为主,向响应个性化诉求、处理复杂事项、解决税费争议、满足特殊人员需求为主转型升级;实现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一窗受理、集成办理”,目前存量房交易除特殊情形外,90%的业务可以通过“一窗受理”;畅通企业跨区域迁移通道,实现企业跨区迁移“一次办”“零跑路”,平均压减企业办理时间5至10个工作日,进一步压减企业办事成本。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开展清理工作。经清理,我系统没有此类情况。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清理工作。对现行有效的、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民生、教育、公共安全等各个领域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查,我系统没有违规下发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方案等。
落实好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外聘法律顾问2名,内聘公职律师5名,积极引导参与全系统重要涉法事项。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严格落实决策程序。严格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各区县税务局党委开展巡察和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的重要内容,通过明察暗访、严格查阅各类会议记录等方式,查看是否符合民主集中制、末位发言等制度,查看决策结果是否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等,坚决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等。
2.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意见。
3.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照党委工作规则要求,对议事范围内的事项,均由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并将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好税警协作,发挥联合办案威慑作用。联合吐鲁番市公安系统召开警税协作联席会议,聚焦精准打击。
2.完善税收执法程序。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行政执法信息存储管理平台的及时更新,保障系统平稳运行。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一般纳税人登记等6个业务领域,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形成预警监测、精准执法、柔性提醒的良好税收执法体系,在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和执法公信力的同时,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落实好两批14项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把握适用“首违不罚”条件,不扩大或者缩小条件范围,让执法有精度,更有温度。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修订《吐鲁番市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提升办税服务厅人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技能;做好社保费申报缴费服务应急管理,重点针对各办税服务厅可能发生的人员拥堵、征缴纠纷、信息系统不稳定等情形开展6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及时化解消除隐患,避免问题升级引发负面舆情。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制发《税费矛盾争议调解工作方案》,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建立1+2+N税费矛盾争议联动调解机制,加强与司法、住建、医保等部门协作,吸纳各方力量参与矛盾解决。目前已组建7支“枫桥式”税费争议调解团队,协同化解涉税争议。
深入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积极应对行政复议等工作,妥善处理行政复议1起,2023年未发生由行政复议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细化信访分工管理,建立专人专责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2023年内没有发生信访事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开展内控自我评估,围绕7个重点事项,制定2023年度内部风险防控计划,明确11项重点防控事项,制定22条防控措施。
2.推进系统协同监督。坚持系统联动,推进协同监督。创新建立“月汇总、季分析”监督机制,统筹召开“一案双查”联席会议、一体化综合监督会议等会议,构建“有机贯通+协同配合+优势互补”监督工作格局。
3.加强税务执法与公益诉讼工作衔接,与市检察院建立税检合作机制,健全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强化数据互联互通,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助力提升税务执法效能。
4.强化内外联动监督。充分利用特邀监察员、税企直联点信息广、渠道多、联系群众紧密等优势,组织开展“特邀监察员走基层”活动3次,组织3名特邀监督员到所辖区县30余家企业、代理机构等开展明察暗访。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聚焦“精准监管”,以大数据为依托,通过积极探索实践,研究部署“信用+风险”动态监管新模式,根据纳税人动态信用等级和风险状况,实施分类化、差异化管理和服务,助推税收分级分类管理。
2.建立完善纳税人缴费人信息等级保护制度,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依法实行最严的保护制度、最小的查询权限、最窄的使用范围和相关规定,建立常态化管理及检查工作机制,对金税三期-社保非税系统和ITS系统权限进行核查,确保查询权限的最小化管理,同时定期督促干部修改账号密码,确保账号安全。
3.创新拓展“智能外呼”服务,将人工服务与智能服务渠道相结合,通过设定拟人话术、预设外呼名单、外呼时段等,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集政策宣传、咨询服务、税费提醒、需求响应于一体的高效互动服务。目前,系统已制定了3大类15套拟人话术,日平均可拨打电话500余通,比普通人工效率高4倍。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结合吐鲁番市税务局实际,细化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工作要求,建立以“一个思想”为引领,“四个领域”为重点内容的“共性清单”和以与税务部门职能和本职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自选内容的“个性清单”。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筛选确定6名注册税务师、8名法律职业资格获得者组成法制人才库,发挥其在依法决策、规范执法和防范风险方面的专业优势;强化执法人员跨部门交流培训,选派4名业务骨干参加地方培训,1名干部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让干部在实战中锤炼执法本领;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2023年全系统公职律师由1名增加至5名。
3.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扩大法治宣传提升纳税遵从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以“葡”写振兴 税与同行为主题,牵头青岛、甘肃、安徽四省区市税务部门,联合开展税收助力乡村振兴线上普法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干部对推进法治建设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能力不足;受行业思维影响,对税法以外法律知识的宣传频率不高、方法不多、力度不够。
(二)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不够均匀。税收专业法治人才比较缺乏,个别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能力有待提升,用法程序需加强指导培训;有效资源没有完全整合,就宣传而宣传,忽视了法治工作潜移默化的作用,与党建、群众工作等融合度不高。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在政治机关建设上提升。围绕“五个更加”,持续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力争走在前列。扎实做好成果转化、检视整改和建章立制,确保税收法治教育落地有效。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高质高效完成征管改革、金税四期、数电票等各阶段工作任务。持续推进“枫桥式”税务机关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着力在队伍建设上提能。结合青年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规划,深入实施“雁阵工程”,通过轮岗交流、练兵比武等方式,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打造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法治人才队伍。
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税务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