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从收入目标测算分解、重点税源监控、减免税精细化核算等方面入手,通过高质量的分析预测和税源管理助力组织收入取得良好成效。
2.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不断规范和改进税务行政审批行为。一是对本级实施的税务行政许可实行目录化管理,明确行政许可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审批部门,在门户网站及政务大厅向社会公开。二是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受理行政审批申请,实施分类审批。三是设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为政府鼓励扶持类行政审批事项及有特殊需求的申请人,优先办理,主动服务,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四是在政务大厅张贴投诉受理渠道、投诉电话等信息,对未按规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监督。
3.积极促进宏观调控进一步完善。一是多渠道宣传国务院七项减税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个税改革及环保税相关政策,确保政策应享尽享。二是加强落实税收政策的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区县税务局不断提高各税种科学化管理水平,引导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三是积极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综合利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税收执法督察、税企座谈会、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各业务部门疑点核查等多项工作成果,全面收集税收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和难点,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助力政策制定与执行良性互通。
4.不断强化市场监管,严格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一是积极推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制度,大幅缩短市场主体在办理登记证照环节的办理时限,减少登记资料报送,使市场主体办税负担大大减轻。二是严格落实税务注销规范,简并优化注销流程,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三是积极落实区局关于取消疆内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证明的工作要求,对从事跨区域经营业务全面实行网上报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全面实施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细化人员岗位设置,确保管理过程闭环完整,努力实现“资源配置更合理、税源监控更有效、税收执法更规范、纳税服务更优化”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行实名办税,确保纳税人涉税问题的可追踪性,增加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成本,有效降低税务执法风险。加强跨区域管理协作,及时交换异常普通发票、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风险信息,不断提升跨区域风险监控和协作能力。四是充分运用征管基础平台手机客户端,实现移动办公,进一步拓展“互联网+税务”的应用模式。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5.积极参与税收相关领域立法,加强税收政策调研。2018年度,先后对贯彻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情况、房产税实施细则修订、资源税立法等有关问题开展深入调研,为政策制定和立法层面的顶层设计建言献策。
6.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一是将痕迹管理融入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全过程,对各环节形成的工作资料,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确保整个工作过程有记录、安全保存,责任可排查、能追溯。二是围绕“放管服”改革、军民融合发展、产权保护、机构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开展了六次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7.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税务局工作规则》,明确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逐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进一步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8.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制定下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委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由党委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充分发挥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的作用,以案件查办实战要求为导向,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衔接,有力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10.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和改进税务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及时修订并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实现同一地区的税务行政处罚标准基本一致。二是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内控机制建设等工作的配套衔接,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税收强制执行、税款征收等四类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审核,进一步保障了行政权力源头及其运行过程和结果的规范性。
11.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与本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以及参与联合惩戒的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加大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二是以税收风险为导向,认真做好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的推广应用,建成健全本级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含异常对象名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加强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调整充实一线执法检查力量,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12.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评议标准,积极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严格按照工作指引进行责任追究,督促规范执法。
13.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按照预算管理改革要求,积极改善执法条件,摸清执法人员经费需求,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4.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部门联动开展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从制度建设、工作流程、信息化建设、内控管理、内控监督等五个方面入手,全面查找行政管理和权力运行过程中的不足。二是围绕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坚决整治“四风”问题等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督查。
15.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一是落实党委书记“亲自抓亲自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层层签订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主体责任延伸到区县局,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科室,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二是逐级传导担当压力,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强化,及时组织召开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专题会议,听取各基层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通过传导压力,督促责任落实。
16.切实加强内部权力制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横向到边,竖向到底”,做到“无缝隙、无盲区、无空白点”,将巡察工作与税收执法督察有机结合,做到“查找、整改、落实、问责、回访”环环相扣。
17.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统和新兴媒体监督作用。
18.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有错必纠、有责必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提高制度执行力,强化党员干部党规党纪存在感。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9.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配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充分发挥系统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化解涉税争议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税务人员法律知识储备,促使其自觉规范执法行为,降低执法风险,减少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发生的概率。
20.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加强信访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群众意见举报箱、局长信箱,在网站公布信访工作电话,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推动矛盾多元化解。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1.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坚持把政务公开列入年度工作重点。二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合政务公开的力量和资源,探索推进政务公开运转规范。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考评问责,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把政务公开的总体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明确落实到各基层局、机关各部门和具体人员,与税收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
22.多措并举切实推进政务公开有效开展。一是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围绕自治区税务系统和吐鲁番市委、市政府的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转促”等活动要求,积极谋划部署,使学习贯彻中央精神成为推动吐鲁番税务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带动和促进税务工作快速发展。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络公开渠道建设,积极改版金税网站,开辟“信息公开”专栏,强化信息公开模块功能,突出其醒目位置,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主平台作用,提高发布信息的时效性,方便社会各界查阅。三是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遵照《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及时将相关信息向纳税人公布,确保将税务机关的各项执法活动全部置于社会和纳税人的监督之下。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审核机制,实施信息发布部门、办公室和分管领导三级审核机制,办公室负责统一发布,并填写保密审查表,在做好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严控涉密信息,坚决杜绝泄密情况的发生。五是全面拓展政务公开渠道。采取网上公开为主、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为辅的方式,严格划分政务公开的时限和范围,拓展公开渠道。借助基层办税大厅,加强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行风热线等媒体渠道,通过各类调研走访、税收宣传活动,解答纳税人问题,积极拓展新华网、央广网、人民网和疆内外主流媒体公开渠道,拓展公开面,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23.突出重点,确保普法教育落地有效。一是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检查领导干部学法笔记,在党组及领导班子中形成了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先锋示范作用,局领导带头普法、讲党课,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及保密法、宪法讲座等,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三是组织开展政务培训班、教育培训月等活动,利用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和载体,把宪法宣传教育与税收法律法规学习紧密结合。四是组织干部参加宪法无纸化学法考试。
24.立足实际,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坚定立场,深刻学习领会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为重点,在全市税务系统广泛开展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四管齐下”、用好用活“五把钥匙”,提升了全体税务干部的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二是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及“青少年税收普法教育”宣传活动,组织青少年学生收看“全国青少年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大课堂”,开展“税收与我共成长”主题课堂,为中小学生普及税法知识。三是结合“访惠聚”“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向群众讲解党的十九大精神、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知识,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25.不断壮大法治税务建设队伍,为依法治税提供智力支持。一是选优配强法制岗位专职人员力量,优先将法律专业干部调配到法制岗位。二是全力以赴抓好新招录人员的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提升新队伍执法水平。三是逐步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认真开展税收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四是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把依法行政、法律学习等纳入干部个人成长账户,将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五是持续做好全市税务系统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聘用和选拔工作,积极发挥其在法治税务建设中的专业作用。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26.健全体制机制,有力有序推进依法治税。一是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按季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二是严格落实党委书记是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负责人的要求,在年度工作部署,年中工作督导、年末工作汇报时,吐鲁番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始终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部署研究的重点,切实做到全程参与。三是把学法、用法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严肃问责。四是把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营造积极学法、严格守法、规范执法的良好氛围。
二、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亮点
(一)激发三个主体作用增强党建动力
1.发挥党委“火车头”作用。一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强化党性锻炼,坚持逢会必讲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强化“一把手”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一把手”的“主业”“主责”,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季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严格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形成一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的鲜明导向。三是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委委员把党建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同步分析税收风险和廉政风险,提出应对措施,落实好分管领域的主体责任。
2.发挥支委“领头雁”作用。一是建强支部班子,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确保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竿子”插到底。二是强化党建能力提升,与市委党校合作开展党务干部培训班,释党建、列清单、划重点。三是推进党的支部标准化建设,从组织设置、组织生活、发展党员等方面建立标准化工作台账,规范化开展“三会一课”、述责述廉、民主评议等工作。
3.发挥党员“一面旗”作用。一是把好总开关,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开展主题党课比赛,召开“强党性、聚合力、履职能、比奉献、晒业绩”专题组织生活会,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激发党员干部职工参与改革、投身改革的决心意志。二是发挥党员干部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传统和作风,服务改革大局,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采取成立党员突击队、设立党员示范岗、开展党员签名承诺等多种方式,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三是积极加强党务、政务、税务的有机融合,在全市税务系统大力开展“一岗双牌”活动,组织市县两级党员业务能手、岗位标兵到办税大厅提供优质服务,在改革攻坚和急难险重任务中体现党员的责任担当,激发税收工作的新生机、新活力。
(二)“细”“准”“实”聚力构建执纪监督体系
1.构建精细化工作分解落实体系。一是工作责任落实精细化,召开监督执纪专题工作部署会议,在全面吃透、牢记、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详细梳理总结监督执纪工作,查找问题、补足短板,建立问题台账,实现监督执纪规范化、直观化。二是绩效指标考核精细化,将绩效指标与工作量相结合,建立责任台账,指标时间节点台账,指标完成情况台账,实现监督执纪指标全过程清晰化、明确化、痕迹化。三是督导检查方式精细化,成立督导检查领导小组、督导检查组和被督导检查党组织“三位一体”的反馈工作格局,实现问题解决及时性。制定推行“常”“专”配合机制,采取“板块轮动、分类开展”办法,加快督导检查节奏和频次,做到“规定动作有特色,自选动作有特点”,切实把握好督导检查工作“一体化”与“精准化”。
2.构建精准化执纪监督体系。一是强化监督执纪,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问责。自觉把“四种形态”贯彻到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中,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柔性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党纪存在感,切实让党员将党纪从被动敬畏到自觉遵循。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动“真刀真枪”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有效运用案管系统,强化案件精准管理。从案件监控入手,以案件管理系统为依托,推动规范办案。三是积极主动收集线索,精准挖掘问题不遗漏。坚持暗访、查处、问责、曝光四管齐下,严肃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违规违纪行为。3.构建规范化综合管理体系。一是制度建设严实。在“治本”上狠下功夫,切实加强对党规党纪制度的学习贯彻,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项目建设廉洁档案制度和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全面实行权力、责任、流程清单,划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二是人员管理硬实。强化内控执纪监督,打造纪律意识强队伍。严抓干部日常管理,提升干部纪律意识、责任意识,结合廉政谈话、批评教育,引导全体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严守纪律规矩的“红线”。
(三)“三强三严”狠抓发票风险管理
1.强化事前核实,严把发票申领关。对存在当日登记、当日领票的纳税人,及时实行发票征管阻断,立即进行实地核实,对核实中发现领购的发票与企业经营能力不符等情况的纳税人,当场收缴已领购的发票,从源头上堵住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
2.强化事中比对,严控发票开具关。利用货劳税风险管理系统、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电子底账管理系统提取发票开具或发票索取数据,进行信息比对分析,实现增值税销项、进项源头上全覆盖、无死角掌控。
3.强化事后管理,严管异常发票。加强对辖区内作废发票、失控发票和异常发票核实工作,依托大数据平台最大限度遏制增值税发票风险蔓延,避免税款流失。
三、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预测水平有待提高,收入质量不够优化
税收预测手段不够丰富,收入预测模型指标体系短板突出,对税源变动、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产业政策和税收政策调整等情况把握不够全面,预测精准度不够,税收预测工作机制落实力度有待加强;欠税余额、多缴税金余额、期末留抵税金余额三个指标长期居高不下,错误、垃圾数据屡清不止问题仍然突出。
(二)税收执法督察的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只注重对税收执法行为完成后的检查,对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依据是否充分,执法程序是否恰当等问题的监督不够,税收执法督察所具有的执法检查和监督的双重职能发挥不明显。
(三)政务公开质效有待提升
政务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教育培训力度有待加强。
四、2019年工作打算
(一)强化税收预测及收入监控,有效促进增收
认真落实税收预测及税收分析工作规程,精准测算税收政策调整、重大增收减收因素对组织收入的直接与间接影响;抓住组织收入工作的牛鼻子,加强对重点企业、行业的税源监控力度,摸清税源增减变化原因;加强与财政、发改、住建等部门的横向沟通,及时了解掌握经济调控政策及行业、各企业的经营变化,运用科学的税收预测方法,不断提高税收收入年度和月度预测的准确度,增强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二)积极扩充税收执法督察内容
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督察的双重职能作用,扩大检查范围,不仅进行事后督察,还要对事前、事中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
(三)强化培训,逐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将政务公开作为改进机关作风、密切征纳关系、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开展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学习,在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考核考评、奖惩机制等配套机制上下功夫,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抓好党建工作这一核心关键,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及精神学习贯彻落实
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这一观念,重点抓好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积极做好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督促各党支部严格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三级联述联评”等党内制度,努力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后续工作,确保党内制度完善规范;积极推进党建品牌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
(五)强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是加强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切实改进党风政风。二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扶贫项目、资金惠及贫困群众。三是坚决纠正“四气”“四风”问题。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严肃查处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