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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税务局“火洲税悦惠民生 凝心聚力促发展”在线访谈实录

 
  主持: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由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税务局网站举办的在线访谈活动。本期访谈的主题是“火洲税悦惠民生 凝心聚力促发展”。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吐尔逊·热西提及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做客我们在线访谈直播间,就广大网友关心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惠企便民服务等问题在线交流互动。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2023-11-07 11:35:53]
  主持:各位嘉宾好,欢迎做客我们在线访谈直播间,与网友在线互动交流。首先请吐尔逊·热西提副局长和大家打个招呼。[2023-11-07 11:36:40]
  吐尔逊·热西提: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能够通过在线访谈平台与大家进行交流。首先,我代表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税务局,向多年来关心、支持吐鲁番税务工作的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年是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第10个年头,针对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四批便民办税服务举措,吐鲁番市税务局高度重视,坚持“稳中求新求进,干中强基强能”工作主题,多次研究部署,细化分解服务内容,推出4批6类87条措施173条细化举措,创新推出“史君工作室”“1+N”多网格税费服务机制、“火洲速办”税费服务等22项特色精细化服务举措,不断推动办税缴费智能化便利化,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为落实市委确定的“1535”工作思路和各项工作任务打牢基础,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税务力量。在此,我们也真诚地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共同关心支持税收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协税护税,以强大的依法治税合力为税收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进新发展阶段吐鲁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为更好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好局起好步。[2023-11-07 11:36:40]
  主持:谢谢吐尔逊·热西提副局长!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网友们提出了什么问题。[2023-11-07 11:38:07]
  网友25998: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需要留存什么资料?[2023-11-07 11:41:55]
  王晓丰:《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申报时,注明其退役军人身份,并将《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留存备查。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将以下资料留存备查:1.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2.企业与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2023-11-07 11:41:55]
  网友26005:纳税人已经享受了“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2023-11-07 11:42:00]
  纪马璇子: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顺序上是先享受其他优惠,再享受“六税两费”减免。[2023-11-07 11:42:00]
  网友26010:请问在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时遇到不懂的怎么向税务机关咨询?[2023-11-07 11:42:36]
  赵俊男:目前,吐鲁番市纳税人除拨打吐鲁番市一级的0995-8812366,0995-83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提出纳税服务咨询外,吐鲁番市税务局围绕纳税人税费服务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征纳互动功能上线工作,配套上线火速办税费服务平台,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着力打造火洲税务“火速办”税费服务品牌,通过税费政策精准推、问需服务多渠道、线上线下集成办、权益维护有保障、税费共治助发展5个维度,以“一线通达”为切入点,提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模式,初步建成事前“智能咨询人工交互”提升服务能力、事中“远程帮办、线下代办”提升服务质效,事后“质检分析、统筹调度”提升服务效能,推进税费服务模式转型升级。[2023-11-07 11:42:36]
  网友2600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2023-11-07 11:46:00]
  高倩茹: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5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2023-11-07 11:46:00]
  网友26015:如果我对2022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请问该怎么办?[2023-11-07 11:46:06]
  赵俊男:如果您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评。您可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自身2022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相关信息,若您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今年年底前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2023-11-07 11:46:06]
  网友26017:什么情形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2023-11-07 11:46:16]
  纪马璇子: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是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种情形。[2023-11-07 11:46:16]
  网友26019: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能否同时享受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2023-11-07 11:49:05]
  王晓丰:《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五、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既可以适用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2023-11-07 11:49:05]
  网友26021:日常投诉有哪些渠道?[2023-11-07 11:49:09]
  赵俊男:目前,除拨打自治区税务局12366热线,登录12366纳税服务平台以及税务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外,吐鲁番市纳税人缴费人还可直接拨打吐鲁番市一级的0995-8812366,0995-83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提出纳税服务投诉。其中对服务言行类投诉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服务质效类、其他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类投诉,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此基础上,对属于自然人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个人所得税服务投诉、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服务投诉,以及因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准确掌握税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导致纳税人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投诉和涉及其他重大政策落实的服务投诉进行快速处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2023-11-07 11:49:09]
  网友26006:父母是中国国籍居民个人,子女是外国国籍,分别在境内和境外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23-11-07 11:49:12]
  高倩茹: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的子女为外国国籍,无论接受境内还是境外学历教育,均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23-11-07 11:49:12]
  网友2602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2023-11-07 11:50:06]
  纪马璇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2023-11-07 11:50:06]
  网友26027:填报子女教育扣除时,我该怎么填写教育终止时间?[2023-11-07 11:50:13]
  高倩茹:教育终止时间是指子女因就业或者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时点。如果填写了教育终止时间,从次月起,就不再继续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如果您的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即将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则无需填写,否则无法正常享受扣除政策。[2023-11-07 11:50:13]
  网友26012: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2023-11-07 11:50:18]
  王晓丰:《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明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财法税〔2023〕9号)规定,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 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三、政策执行期限为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执行遵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2023-11-07 11:50:18]
  网友26022:企业已经享受重点群体就业的优惠政策,能否同时享受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2023-11-07 11:52:24]
  王晓丰: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企业招用就业人员既可以适用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2023-11-07 11:52:24]
  网友26026: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与重点群体优惠政策能否可以同时享受?[2023-11-07 11:52:29]
  王晓丰: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第七条规定,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转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因此,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与重点群体优惠政策不能累加执行,且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2023-11-07 11:52:29]
  网友26028: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不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2023-11-07 11:56:42]
  纪马璇子: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如果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2023-11-07 11:56:42]
  网友26008:你好,我想问一下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请“银税互动”贷款?[2023-11-07 11:56:45]
  赵俊男:您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等决策部署,更好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按照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目前纳入“银税互动”受惠范围的企业包括纳税信用A级、B级和M级的企业,上述企业均可以向“银税互动”合作银行提出“银税互动”贷款申请。[2023-11-07 11:56:45]
  网友25996: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之前是按照约定分摊的方式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这次标准提高后能不能重新调整扣除额度?[2023-11-07 11:56:50]
  高倩茹: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扣除标准提高后,纳税人对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有调整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新的分摊额度,但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2023-11-07 11:56:50]
  网友26023:目前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有哪些?[2023-11-07 11:56:54]
  赵俊男:您好,目前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有A、B、C、D、M五个等级。[2023-11-07 11:56:54]
  网友25993: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2023-11-07 11:56:58]
  高倩茹:第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规定:“一、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第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规定:“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额的计算公式为: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与核定计税价格不一致的,以核定计税价格为准。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二、对于出售多人共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有的,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
  第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23-11-07 11:56:58]
  网友火花: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在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前无法确认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能不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免?[2023-11-07 12:00:21]
  纪马璇子: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以设立时点为准,同时符合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就可享受。[2023-11-07 12:00:21]
  网友25993:我是一家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平时取得的都是经营所得,没有工资薪金所得,应该如何享受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2023-11-07 12:02:13]
  高倩茹: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平时也没有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享受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2023-11-07 12:02:13]
  网友26034:“六税两费”政策执行期限是多久呢?[2023-11-07 12:02:21]
  纪马璇子: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执行期限是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2023-11-07 12:02:21]
  网友26030:请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是近两年才实行的一个管理办法,很多涉税机构对涉税专业服务监管都不是特别了解。咱们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管理措施都有哪些?[2023-11-07 12:04:18]
   赵俊男:税务机关建立行政登记、实名制管理、业务信息采集、检查和调查、信用评价、公告与推送等制度。同时,加强对税务师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建立与其他行业协会相关联的工作联系制度,推动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形成较为完整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体系。[2023-11-07 12:04:18]
  网友25993:差价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2023-11-07 12:05:32]
  高倩茹:《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3号)规定:“一、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2023-11-07 12:05:32]
  网友26036:如何享受“六税两费”减征优惠政策?[2023-11-07 12:05:41]
  纪马璇子:符合条件的话,可以不需额外提交资料,自行申报享受减征政策。如果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2023-11-07 12:05:41]
  网友26030:请问很多被纳入监管的机构都不太清楚为什么会被纳入涉税专业监管范畴,税务局对涉税专业是如何进行界定的?[2023-11-07 12:05:44]
  赵俊男:是否属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主要是看有没有涉税业务的发生,涉税业务主要是指涉及专业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税务代理等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2023-11-07 12:05:44]
  网友25993: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如何征收契税?[2023-11-07 12:08:16]
  纪马璇子: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2023-11-07 12:08:16]
  网友26030:如果违反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税务机关如何处理?[2023-11-07 12:08:19]
  赵俊男:税务机关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采取责令限期整改或予以约谈;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降低信用等级或纳入信用记录;暂停受理或不予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予以公告并向社会信用平台推送等措施。此外还可以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提请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取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告。对涉税服务人员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请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级行业协会予以相应处理。[2023-11-07 12:08:19]
  网友25993: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2023-11-07 12:11:40]
  纪马璇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2023-11-07 12:11:40]
  网友25993: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征收印花税?[2023-11-07 12:11:52]
  纪马璇子:《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本文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二、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五、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2023-11-07 12:11:52]
  网友26018:“六税两费”具体指哪些税费?[2023-11-07 12:14:50]
  纪马璇子: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六税是: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两费是: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2023-11-07 12:14:50]
  网友25993:出售夫妻双方共有住房,新购住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或者一方出售其名下住房,夫妻双方共同新购住房,如何计算退税额?[2023-11-07 12:14:55]
  高倩茹:对于上述情况,夫妻双方可以按照产权总额共同计算应退税额,也可以按照各自持有的产权份额分别计算应退税额。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办理退税申请时,除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供双方的身份证件和结婚证。[2023-11-07 12:14:55]
  网友25993: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如何计算?[2023-11-07 12:17:32]
  高倩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第七条规定,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7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5号)同时废止。[2023-11-07 12:17:32]
  网友25996:政府竞拍的土地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2023-11-07 12:18:25]
  纪马璇子: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发生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应缴纳土地增值税。通过竞拍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2023-11-07 12:18:25]
  网友25993: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中,纳税人购买新房的时间如何确定?[2023-11-07 12:21:13]
  高倩茹:按照政策规定,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时间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税务部门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享的备案信息进行审核。[2023-11-07 12:21:13]
  网友25993: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2023-11-07 12:22:35]
  纪马璇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2023-11-07 12:22:35]
  网友25993: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区分征收方式吗?[2023-11-07 12:22:42]
  高倩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第七条规定,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7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5号)同时废止。[2023-11-07 12:22:42]
  网友2599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可否免征契税?[2023-11-07 12:23:30]
  纪马璇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可以免征契税。[2023-11-07 12:23:30]
  网友25993: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中,纳税人购买二手房的时间如何确定?[2023-11-07 12:25:29]
  高倩茹:按照政策规定,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2023-11-07 12:25:29]
  网友25993: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是否征收城建税?[2023-11-07 12:30:01]
  纪马璇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2023-11-07 12:30:01]
  网友25993:对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的违约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2023-11-07 12:30:10]
  高倩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6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转让方个人取得的该违约金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取得所得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八条规定,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2023-11-07 12:30:10]
  网友25993: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中,纳税人出售现住房的时间如何确定?[2023-11-07 12:31:55]
  高倩茹:按照政策规定,出售现住房的时间,应以现住房转让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时间为准。[2023-11-07 12:31:55]
  网友25993:收到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城建税如何申报?[2023-11-07 12:34:15]
  纪马璇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纳税人自收到留抵退税额之日起,应当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从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当期未扣除完的余额,在以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继续扣除。[2023-11-07 12:34:15]
  网友25993: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中,纳税人出售和新购住房在时间上有何要求?[2023-11-07 12:34:19]
  高倩茹: 按照政策规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以享受退税政策。即纳税人出售和新购住房的时间均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且出售和新购住房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年。[2023-11-07 12:34:19]
  网友25993:露天游泳场馆是否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2023-11-07 12:34:21]
  纪马璇子: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的露天游泳馆,需要交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暂无特定的减免优惠。 [2023-11-07 12:34:21]
  网友25993: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土地,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023-11-07 12:36:02]
  纪马璇子: 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2023-11-07 12:36:02]
  网友25993:纳税人出售和新购住房不在同一地市,可以享受退税政策吗?[2023-11-07 12:36:08]
  高倩茹:不可以享受退税政策。按照政策规定,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行政区划范围内。[2023-11-07 12:36:08]
  网友26048:因为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纳税信用扣分,有什么方式可以弥补吗?[2023-11-07 12:36:14]
  赵俊男:您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明确了15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纳税信用扣分事项。属于以上15类由于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纳税信用扣分情形企业可以直接去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申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门户网站“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修复申请”)。开展纳税信用修复以纠正失信行为为前提。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方可申请纳税信用修复,具体情形对应的修复标准详见《公告》附件一《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虚假承诺的,可以撤销相应的纳税信用修复,并按照《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调整表》予以扣分。良好的纳税信用能给企业带来许多实惠,反之则会受到多种限制。[2023-11-07 12:36:14]
  主持: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感谢各位嘉宾的精彩解答,本次访谈到此结束,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和支持本栏目,谢谢大家![2023-11-07 12: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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