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由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税务局网站举办的在线访谈活动。本期访谈的主题是“税收优惠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永刚及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做客我们在线访谈直播间,就税收助力市场主体轻装前行和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互动。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积极参与。 [2022-05-27 11:03]
主持:
各位嘉宾好,欢迎做客我们在线访谈直播间,与网友在线互动交流。首先请王永刚副局长和大家打个招呼。 [2022-05-27 11:04]
王永刚: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能够通过在线访谈平台与大家进行交流。首先,我代表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税务局,向多年来关心、支持吐鲁番税务工作的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表示衷心的感谢。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进一步做好税收工作。 [2022-05-27 11:07]
主持:谢谢王永刚副局长!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网友们提出了什么问题。 [2022-05-27 11:09]
网友23295:你好,我们是一家物流企业,目前经营状况不佳,请问税务部门有没有针对物流企业的优惠政策或帮扶政策,谢谢? [2022-05-27 11:12]
史君:
答:2020年3月13日,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制发了《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6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2-05-27 11:12]
网友23328:
我公司经营多种业务,日常经营中有一部分未开票收入,请问在判断是否符合财税2022的14号公告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时,这部分未开票收入是否计算增值税销售额比例? [2022-05-27 11:15]
马晓丽:
需要。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该公告所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上述规定的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开具发票销售额和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因此,该公司在计算上述增值税销售额占比时,开具发票销售额和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均应带入计算。 [2022-05-27 11:15]
网友23305:
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2022-05-27 11:15]
殷立新:
你好,父母均年满60岁,或者父母一方年满60岁,子女扣除的赡养老人费用合计均是2000元。 [2022-05-27 11:15]
尼格麦提·尼加提:
我是小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请问2022年应该怎么开具增值税发票? [2022-05-27 11:15]
周世超: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你取得销售货物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条件,应当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税率”栏次选择“免税”,不选择3、1、0等征收率。 [2022-05-27 11:15]
网友23318:
老师您好!收到留抵退税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如何申报? [2022-05-27 11:15]
周世超:
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2022-05-27 11:15]
小刘水果批发:
你好,上学期间参军,学校保留学籍,是否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 [2022-05-27 11:21]
殷立新:
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大学期间参军是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参军保留学籍期间,属于高等教育阶段,其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022-05-27 11:21]
网友23301:
你好,我有个问题想要咨询一下,就是我买了一套房子,是自己住的,想问一下这个契税怎么交,然后缴税的话有没有什么优惠? [2022-05-27 11:22]
史君:
答:(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2022-05-27 11:22]
李春燕:
老师您好。请问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请“银税互动”贷款? [2022-05-27 11:25]
史君: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等决策部署,更好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按照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目前纳入“银税互动”受惠范围的企业包括纳税信用A级、B级和M级的企业,上述企业均可以向“银税互动”合作银行提出“银税互动”贷款申请。 [2022-05-27 11:25]
网友23341:
我公司成立于2020年,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时间2021年十月,还不到一年,近期想申请新出台的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请问在计算相关行业销售额占比要将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销售额纳入计算吗? [2022-05-27 11:28]
马晓丽:
需要。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该公告所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按照上述规定,该公司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的经营期虽不满12个月,但总经营期已超过12个月。因此,在判断该公司是否符合制造业等行业条件时,应将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增值税销售额包含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销售额一并计算。 [2022-05-27 11:28]
网友23358: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商业住房贷款还清了,现在还有唯一公积金住房贷款,可抵扣个税吗? [2022-05-27 11:28]
殷立新:
你好,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022-05-27 11:28]
网友23360:
提交内容我是今年新开业的企业纳税人我们能不能通过银税互动申请贷款。 [2022-05-27 11:28]
史君:
答:目前纳入“银税互动”受惠范围的企业包括纳税信用A级、B级和M级的企业,上述企业均可以向“银税互动”合作银行提出“银税互动”贷款申请。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已于近日发布,新开业的企业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模块或到办税服务厅,查询自身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如果属于A级、B级和M级,可以申请“银税互动”贷款,具体能不能通过银行审核。 [2022-05-27 11:28]
网友23309:
您好,我想问下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 [2022-05-27 11:30]
周世超: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和大厅前台都可以进行留抵退税的申请,系统提取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划型、退税金额等,纳税人只需要确认即可。 [2022-05-27 11:30]
网友312:
你好,我想请教一下,我用贷款买了一套房,由于工作需要将该房屋贷款还清后置换了另一套房,第二套房贷银行依旧给我的是首套房贷款利率,第一套房时我没享受过贷款利息政策,那么第二套房贷利息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吗? [2022-05-27 11:31]
殷立新:
你好。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如果纳税人没有申报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2022-05-27 11:31]
18160230755:
新设立企业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如何确定是否能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2022-05-27 11:35]
史君:
答: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新设立企业尚无法准确预判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为增强政策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1.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2022-05-27 11:35]
网友23345:
收到留抵退税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2022-05-27 11:36]
周世超: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同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2022-05-27 11:36]
沈荣华:
你好,像一般纳税人企业,开房屋租赁发票应该按照多少税率呢? [2022-05-27 11:36]
马晓丽:
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式核算,房屋租赁属于不动产租赁,增值税执行9的税率。但出租2019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按简易征税,可选择5的征收率。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2022-05-27 11:36]
网友23334:
你好,每月留抵退是强制的吗?我公司每月留抵退税很少,可以选择不退税吗 [2022-05-27 11:42]
马晓丽:
留抵退税政策是国家稳定预期,助企纾困的重要举措。税务机关采取扩大宣传、便捷服务,确保留抵退税政策真正惠及纳税人。但如果企业退税意愿不强,不愿退税,可以自行选择不申请留抵退税。具体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2022-05-27 11:42]
沙漠飞鱼:
请问: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时,各税种纳税期限不一致能合并申报吗? [2022-05-27 11:42]
史君:
答: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
按期申报但纳税期限不同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例如,某企业按季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月汇总缴纳印花税,则在4月征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和3月份印花税。
按期申报与按次申报的税种也可以合并申报。例如,某企业按季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022年3月20日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则在4月征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和3月20日耕地占用税。 [2022-05-27 11:42]
白牡丹:
我公司想要申请留抵退税,此时是b级,但2021年度纳税信用等级分布后可能会降级,不符合退税条件,我公司现在能办理退税吗? [2022-05-27 11:43]
马晓丽:
纳税人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以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抵)税申请表》时点的纳税信用级别确定是否符合申请留抵退税条件,目前2021年纳税信用等级已发布。如你公司2021年纳税信用等级不是A、B级,则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不能申请。 [2022-05-27 11:43]
网友23293:
我们一家人都在农村务农,是不是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我能享受哪些方面的税收优惠? [2022-05-27 11:44
殷立新:
你好,根据现行税法和相关政策规定,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可以减除专项附加扣除。如果纳税人从事个体经营,同时没有这些综合所得的,也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现在很多人进城打工,也有工资收入,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农村务农,没有综合所得,如果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取得的所得,国家是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2022-05-27 11:44]
网友23290:
我们是自收自支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未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请问今年六税两费减半政策还继续执行吗? [2022-05-27 11:45]
周世超:
因为你单位是自收自支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因此是可以继续按照《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文件规定享受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政策的。政策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2-05-27 11:45]
火焰山传奇文化—小李:
我公司想要申请留抵退税,同时存在增值税、房产税、和印花税等其他税种的欠税,能直接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吗? [2022-05-27 11:45]
马晓丽:
增值税无欠税后,即可以办理,其余税种欠税不影响增值税留抵退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21〕31号)第十一条第三款“纳税人既有增值税欠税,又有期末留抵税额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2022-05-27 11:45]
马超:
我是一名纳税人,请问日常投诉有哪些渠道? [2022-05-27 11:50]
史君:
答:目前,除拨打自治区税务局12366热线,登录12366纳税服务平台以及税务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外,吐鲁番市纳税人缴费人,还可直接拨打吐鲁番市一级的0995-8812366,0995-8312633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提出纳税服务投诉。其中对服务言行类投诉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服务质效类、其他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类投诉,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此基础上,对属于自然人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个人所得税服务投诉、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服务投诉,以及因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准确掌握税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导致纳税人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投诉和涉及其他重大政策落实的服务投诉进行快速处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2022-05-27 11:50]
斯特拉商贸:
我公司是一家商贸企业,2020年纳税信用登记是B级,在2020年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转为一般纳税人的,在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前留抵税额能否办理退税事项? [2022-05-27 11:50]
马晓丽:
不能办理留抵退税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8号相关规定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余额,在2022年度可分别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资产、存货等相关科目,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对此前已税前扣除的折旧、摊销不再调整对无法划分的部分,在2022年度可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2022-05-27 11:50]
网友23288: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实施后,请问,出租房屋涉及的房产税政策有什么变化? [2022-05-27 11:50]
史君: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实施后,出租房屋涉及的房产税政策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对单位(包含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下同)向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房产税税率由12降至4;二是延续《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定,对单位向个人出租住房,仍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但不再限制用途、租金水平;三是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或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在出租时比照适用上述房产税优惠政策,减按4税率征税。 [2022-05-27 11:50]
金会计23335:
老师您好!请问公司租用公司法人的门面房,需缴税,税率多少? [2022-05-27 11:56]
周世超:
你的问题不明确,因为涉及增值税、房产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等,建议进一步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2022-05-27 11:56]
18609957116网友:
留抵抵欠的增值税,抵欠的增值税部分是否需要缴纳城建税 [2022-05-27 11:58]
史君:
答:经批准,用增值税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部分,应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但应区分两种情况:一、如果欠缴的增值税没有按规定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应按本期(欠缴当期)应纳增值税计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若没有办理附加税费缓缴手续,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二、如果欠缴的增值税,按规定缴纳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应按本期(欠缴当期)应纳增值税减去欠缴的增值税后的余额计算(欠缴当期)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2022-05-27 11:58]
网友23315:
您好,麻烦问一下,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2022年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吗 [2022-05-27 11:59]
马晓丽: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6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 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只要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收入均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具体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2022-05-27 11:59]
马莉娜:
请问银税互动申请成功后怎么知道是否放贷成功 [2022-05-27 12:01]
史君:
答:申请成功后,银行工作人员会与纳税人电话联系,确认纳税人是否在该银行开户,如有该行账户,即刻就可以知道是否授信。 [2022-05-27 12:01]
网友23384:
你好,我名下有一个公司,一个个体户,但我不是控股人,我可以申请退个人所得税吗? [2022-05-27 12:01]
殷立新:
你好,你所说的情况不是个人所得税退税的必要条件。个人所得税不同税目的退税,有不同的情况,你所陈述的问题不清晰,具体问题请你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2022-05-27 12:01]
新疆葡泉食品有限公司:
本科毕业之后,准备考研究生的期间,父母是否可以扣除子女教育? [2022-05-27 12:02]
殷立新:
不可以,该生已经本科毕业,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学籍,不符合《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研究生考试通过入学后,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 [2022-05-27 12:02]
主持:
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感谢领导及各位嘉宾的精彩解答,本次访谈到此结束,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和支持本栏目,谢谢大家! [2022-05-27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