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05日 10:20:20 星期三 无障碍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 新疆人民政府 新疆政务服务
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询价公告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6-01-0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为维持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职工食堂正常运转,保障干部职工正常就餐,从源头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食材及时供应,需要通过简易询价的方式确定一年内食堂食材的供货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HCG2025120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2万元
  最高限价:72万元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预算金额为72万元,通过简易询价的方式确定粮油、肉类、冻货、鸡蛋、蔬菜水果类和干杂副食品类等的供应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本项目采购品类的其他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证明。
  三、获取询价文件
  时间: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312办公室(裕民县巴什拜西路4号)。
  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1)现场获取:投标人按以上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和获取询价文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逾期不予受理。(2)线上获取:投标人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询价文件,报名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邮箱:293518232@qq.com),逾期不予受理。需提供以下资料: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312办公室(裕民县巴什拜西路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巴什拜西路4号
  联系方式:王明 0901-6525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