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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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2-01-29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裕民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新疆税务局、塔城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

(一)主动公开情况

裕民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守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依规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局党委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日程,与税收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全局形成一把手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股室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坚持构建规范科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日常工作中,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其他股室负责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任务。2021年,裕民县税务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条例》中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按照要求和流程,在办税服务厅主动公开税务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做好更新维护。通过政府网站、户外大屏、微信群、短信平台等对减税降费相关优惠政策及时公开通过开展税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军营、进景区等途径宣传税收政策及社会公众关心的涉税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局绩效考核,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对拒不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或应公开的不公开等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裕民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主动公开信息力度不够、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我局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系统内或县委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三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团队作用,集体研究、准确把握公开方式内容,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自查,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