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0-01-22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裕民县税务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各方面的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塔城地区税务局栏目”(http://xinjiang.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裕民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裕民县巴什拜西路4号,邮编834800,电话:0901-6522742,传真:0901-652274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裕民县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紧密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和广大纳税人需求,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实现公开内容覆盖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机关自身建设全方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现将201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年共公开了3871条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办税服务大厅等准确、通俗地介绍新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目的和内容,并利用众联商场大荧幕、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平台确保宣传解读的时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局党委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日程,与税收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党委书记、局长王鑫强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职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程监督,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新修订《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按照要求和流程,在办税服务厅主动公开税务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做好更新维护。对减税降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示。

(五)保障监督情况。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局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人,规定整改时限,实现问题的早发现、早解决,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时效等都作为考核项目,与部门年终考核相结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全面、真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37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01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28.8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思想观念有待提高,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对有关规章制度研究不够、吃的不透。二是相关规定执行不够到位,存在不主动履行职责的现象,部门之间的工作沟通协调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制度尚不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内容要进一步细化,公开载体的应用还要进一步明确、监督考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

根据存在的问题结合本局情况改进如下,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加强相关文件、制度的学习,提高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重视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及时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实效。二是强化监督,加强沟通。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不定期对相关股室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生根。加强与政府法制机构、司法机关等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调。积极公开便民的媒体渠道,便于公民和纳税人更快更方便了解税务政府公开信息内容。三是完善机制,确保实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