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乌苏市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乌苏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乌苏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乌苏市税务局(以下简称“乌苏市税务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乌苏市税务局以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导向,围绕精准落实政策、深耕精细服务、靶向精准监管和扩展精诚共治等重点工作,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重点突出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举措等方面信息公开,稳妥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2023年,在乌苏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1条,通过中国网、学习强国、新疆日报等新媒体发布新闻稿件32篇;通过“新疆税务”公众号、“塔城税务”公众号策划发布作品6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乌苏市税务局根据领导责任分工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健全网络涉税舆情监测机制,主动做好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舆情日常监测和正面回应、引导和回复等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乌苏市税务局坚持多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念,依托智能化、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形成的有效成果,结合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税宣资料架等传统方式,主动公开各类税收政策、办税须知等,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认真把好信息公开审核关,乌苏市税务局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发布的要求,将编辑完成的信息进行逐步审核后进行公开。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每年的绩效考核当中,确保各项公开信息管理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在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掌握不够深入、政策解读形式仍需进一步丰富、督导考核效果有待进一步强化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乌苏市税务局通过三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观能动性,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全方位加强执法、监管、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积极作用。二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乌苏市税务局将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将全局依法应予公开的信息集中汇总,加大宣传力度。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基层税务干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素养,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理解,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更好地调动工作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自查,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