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托里县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托里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1-01-2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托里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托里县税务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方面的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塔城地区税务局栏目”(http://xinjiang.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托里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里县税务局喀普其克北路9号,邮编834500,电话:0901-3684045,传真:0901-368210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服务、促发展,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严格按照《条例》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以及托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托里县税务局明确部门分工,加强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一是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公开部门加强组织协调,按照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分工和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舆情监测和回应,确保公开任务逐项得到落实。二是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加强对是否公开、公开时效等监控。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和业务能力培训,提升专业素质,强化信息公开理念。

)依申请公开情况

通过制定管理办法,结合绩效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加强学习提升认识、规范流程督促落实,防范公开不及时、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问题。2020年托里县税务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规定,在全局各部门进行学习传达。在外网发布的信息内容经各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上级机关审核,拿捏不准的一律不发布二是各部门按照信息公开审查流程逐一核实,确保信息公开审查程序无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推行信息公开责任清单,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持久开展

)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托里县税务局通过与托里县委县政府办信息公开部门及时对接、沟通,由托里县委县政府网站为我局专门开设税务专栏,用于发布相关涉税信息,按照托里县委信息审查流程要求,由承办人、承办部门、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等层层审核,协助征管部门发布相关内容,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税法遵从度。

)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从严考核”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指标,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条例》的行为,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则及时报告上级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5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74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455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605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针对信息公开质量不高、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进行了改进一是组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对《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学习二是加强责任分工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舆情监测和回应,确保公开任务逐项落实。三是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对未按照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的,通报批评的同时进行绩效扣分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