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 标题 | 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 ||
| 发字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5-12-09 |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
采购项目
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一)标的范围
分两个包,分别为:1、肉类(含水产、家禽)75万;2、粮油、蔬菜、调料、水果、牛奶、鸡蛋类70万。
(二)执行标准
本项目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三)配送要求
1、送货及卸货要求
(1)所有货物运输必须采用封闭的、有低温保鲜设备并符合国家卫生、动物防疫条件的运载工具。运输片牛、羊肉的,还应当设置吊挂设施。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3)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4)供货商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2、配送时间
采购人每日晚18:30前,将采购需求清单交给中标供货商,中标供货商根据具体需求准备货物。除不可抗力以外,供货商应根据采购人当日提供的配送清单,不晚于次日上午8时前将订单内所有产品配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时间配送),并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两份。
3、配送人员
供应商需提供至少两名以上有健康证明的配送人员,配送人员相对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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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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