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5-01-24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塔城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塔城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要求,着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认真做好落实税费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塔城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定期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相关税务信息,同时按照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严格执行拟公开政府信息审批、保密审查等制度,既防止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漏公开,又避免涉密信息误公开,危及国家安全,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塔城市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健全工作体系。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当中,对主动公开事项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操作性、有效性,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三审三校”。二是认真梳理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布政府信息。三是加强保密审查。做到信息发布与保密审查同步运转,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在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保证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采取“线上+线下”的模式,积极推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线上利用信息公示平台,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线上办公平台进行公示活动,按要求完成信息发布工作,积极拓宽平台建设广度,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作用,突出“数字化”发展公开形式,有力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线下利用办税服务大厅的公开栏、服务窗口等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公开涉税政府信息,同时利用“茶吧交流区”投影屏结合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等循环播放相关视频。

(五)监督保障

坚持需求导向,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意见建议箱等方式,做好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反馈;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咨询、投诉建议专线电话,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及各方面同税务部门沟通交流的便利性、有效性,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加大督查督办的力度,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塔城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人员业务学习不够,未能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质,工作质量距离上级要求仍有差距;二是创新性不强,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较为单一,政策解读力度有待提升。

针对存在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注重人才梯队的培养,持续推进干部培训,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和思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借鉴先进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创新思路,在方便快捷上下功夫,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信力,积极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塔城市税务局2024年无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