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塔城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的关注关切,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的实效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

塔城市税务局按照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主动定期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相关税务信息,同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拟公开政府信息审批、保密审查等制度,既防止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漏公开,又避免涉密信息误公开,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纳税服务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领导。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组织相关人员对《条例》进行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立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台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程序,明确工作责任,不断提升公开质效。二是认真梳理政府信息,界定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信息类别,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布政府信息。三是加强保密审查。做到信息发布与保密审查同步运转,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在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保证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采取“线上+线下”的模式,积极推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线上依托门户网站,按要求完成信息发布工作,积极拓宽平台建设广度,探索运用新媒体,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线下利用办税服务大厅的公开栏、公示栏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公开涉税政府信息,同时利用“茶吧交流区”投影屏循环播放减税降费、便民春风行动等相关视频。

(五)监督保障情况

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坚持需求导向,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意见建议箱等方式,做好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反馈;设立政务公开、业务咨询、投诉建议专线电话,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同税务部门沟通交流的便利性、有效性,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塔城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公开渠道较单一等问题。

2024年,塔城市税务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注重人才梯队的培养,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和思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通过借鉴先进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创新思路,在方便快捷上下功夫,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信力,积极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塔城市税务局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