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3-01-20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塔城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聚焦主责主业,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的关注关切,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的实效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立足本局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平台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拟公开政府信息审批、保密审查等制度,既防止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漏公开,又避免涉密信息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塔城市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领导。针对人员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立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台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程序,明确工作责任不断提升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认真梳理政府信息,界定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信息类别,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布政府信息。三是加强保密审查。做到信息发布与保密审查同步运转,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在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保证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采取线上+线下的模式,积极推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线上以门户网站为起点,按要求完成信息发布工作,积极拓宽平台建设广度,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政务公开作用,有力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在线下利用办税服务大厅的公开栏、公示栏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公开涉税政府信息,同时利用茶吧交流区投影屏循环播放减税降费、便民春风行动等相关视频。

  (五)监督保障情况

  以落实政务公开考评细则为抓手,坚持需求导向,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意见建议箱等方式,做好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反馈;设立政务公开、业务咨询、投诉建议专线电话,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及各方面同税务部门沟通交流的便利性、有效性,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加大督查督办的力度,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专业人员储备不足和因人员变动造成工作衔接不到位的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注重人才梯队的培养,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和思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借鉴先进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创新思路,在方便快捷上下功夫,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信力,积极推动塔城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塔城市税务局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