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2-01-29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塔城地区税务局及塔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聚焦主责主业,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的关注关切,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性。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塔城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税收工作发展中的作用。立足本局门户网站,通过办税服务厅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等载体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领导。针对今年领导班子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条例》进行学习。针对信息公开的台账建立、申请的审核、申请的办理等进行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保密审查。做到信息发布与保密审查同步运转,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在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保证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采取“线上+线下”的模式,积极推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线上以门户网站为起点,按要求完成信息发布工作,积极拓宽平台建设广度,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政务公开作用,突出“数字化”发展公开形式,有力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在线下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大厅的公开栏、公示栏等作用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公开涉税政府信息,同时利用“茶吧交流区”投影屏结合减税降费、便民春风行动等循环播放相关视频。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以公开透明赢得社会公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五)监督保障情况

以落实政务公开考评细则为抓手,坚持需求导向,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意见建议箱等方式,做好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反馈;设立政务公开、业务咨询、投诉建议专线电话,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及各方面同税务部门沟通交流的便利性、有效性,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加大督查督办的力度,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实事有回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因人员调动等问题使得部分干部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到位,思想保守、观念陈旧,在实施中存在行动滞后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构的同时注重人员培养,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培训,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审核、办理和答复流程进行进一步规范。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和思路,深入学习关于信息公开文件精神,通过借鉴其他县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创新思路,在方便快捷上下功夫,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信力,积极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自查,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