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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派出机构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1-08-05
关键词 废止时间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 (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承担各类涉税事项的受理;承担发票领用、开具、验旧、缴销、代开、挂失、损毁报备的受理以及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发行、变更、注销等发票办理事项;承担各税种、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申报征收;承担税收证明的开具、核销;承办网上、自助、移动等多元化办税方式的外部培训和辅导;承担自助办税设备的日常管理;组织办税服务厅办税引导、税收宣传和纳税咨询服务;承担办税信息公开,涉税信息查询等工作。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三道河子镇奎屯路20号。

联系电话:0993-6018323。

 

下野地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管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费政策;承担信息采集;承担外部协作事项的办理;承担本辖区一般税源(一般纳税人除外)的合并、分立、破产、注销等终止生产经营中的税费清算工作;承办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承担税收资料调查和减免税普查数据采集审核;承担零散税源的征收管理;承担职责权限内各税费退库的调查核实;承担本部门职责涉及的违法违章处理;实施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承担各类服务系统的推广应用;承办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

办公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三四团下野地镇光明路1号。

联系电话:0993-5912374

 

城区税务所

主要职责:承担管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费政策;承担信息采集;承担外部协作事项的办理;承担本辖区一般税源(一般纳税人除外)的合并、分立、破产、注销等终止生产经营中的税费清算工作;承办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承担税收资料调查和减免税普查数据采集审核;承担零散税源的征收管理;承担职责权限内各税费退库的调查核实;承担本部门职责涉及的违法违章处理;实施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承担各类服务系统的推广应用;承办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市三道河子镇塔城西路61号。

联系电话:0993-6010063。

 

 

花园税务所

主要职责:承担管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费政策;承担信息采集;承担外部协作事项的办理;承担本辖区一般税源(一般纳税人除外)的合并、分立、破产、注销等终止生产经营中的税费清算工作;承办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承担税收资料调查和减免税普查数据采集审核;承担零散税源的征收管理;承担职责权限内各税费退库的调查核实;承担本部门职责涉及的违法违章处理;实施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承担各类服务系统的推广应用;承办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

办公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三团花园镇军垦路16号。

联系电话:0993-519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