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额敏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0-01-22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额敏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额敏县税务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方面的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站塔城地区税务局栏目”(http://xinjiang.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额敏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额敏县文化路30号,邮编834600,电话:0901-3346200,传真:0901-3342895)。

一、总体情况

自2019年5月,国务院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新部署、新任务、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额敏县税务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学习,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主动公开信息涉及概况信息、法规文件、政策解读等门类,重点加强涉及纳税人、缴费人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490条,召开各类政策培训13场,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是加强税收执法公开,让纳税人、缴费人交“放心税”“明白费”,加快改进工作方式,规范内部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对于执法事项发生的改革和变化、及时向社会公开,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读懂税务执法流程和结果。二是不断丰富、纠正和补充公开内容,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减税降费、个人所得税改革、增值税改革,通过纳税人学印制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实现信息统一、集中发布,加大对税收法律法规公开力度,提升社会对税法遵从度。三是加强对热点税收政策的解读,通过电视专题新闻等方式予以宣传公开,畅通信息公开反馈渠道,对有其他公开需求的群体或个人进行逐一办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四是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在发文环节即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五是对于单位年度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类及单位人事任免类社会公众普遍敏感的信息,做到有事项必公开。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始终把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不断规范栏目设置,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同时,积极与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接合作,利用政府网站及“额敏零距离”微信公众号,按月向社会公开税收政策法规、涉税业务办理实务等内容。
    (五)保障监督情况。一是面对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工作网络,构建了更为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日常工作中,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和落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二是充分绩效“指挥棒”效应,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加强绩效考核力度,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三是及时修订额敏县税务局督办管理办法,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9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53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6959

行政强制

5

0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虽能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虽然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局绩效考核,但绩效“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够。

下一步,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内容。不断适应工作形势变化及群众公开需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优化目录结构,形成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层次。二是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通过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公布等形式,做好相关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开工作,促进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四是大对新颁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的培训力度邀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人员,采取专题培训讲座,组织本局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涉及公开工作部门,参加教育和培训。认清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升其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新做法、新经验。五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力度,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额敏县税务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