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 成文日期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字文号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关键词 废止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塔城地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扎实做好塔城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坚持依法主动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对法定已明确的各级税务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公开。

)依申请公开

2023年,塔城地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工作力量。二是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编审和信息发布工作,严格按照“现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进行审查,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工作部署,我局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税务专栏、塔城地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塔城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渠道,及时准确做好工作动态、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等内容的更新,多渠道宣传税收政策,全方位展示塔城税务的良好形象,讲好塔城税务故事。2023年,全系统被地区级以上主流媒体刊载217次,被人民网、中国网、天山网等主流媒体网站刊载196次。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稿件、信息60篇,在塔城税务微信公众号推送新闻、专栏、海报31条。积极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问题,举办两次“在线访谈”,将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解难等内容向公众公开,解答纳税人提问60条。

)监督保障

办公室建立常态化政府信息公开巡检机制,按月对系统各单位公开情况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巡检,巡检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自觉接受公众和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地方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2023年,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也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塔城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在标准化规范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有待提升、政务公开培训及研讨交流较少等问题和不足。

针对以上问题,塔城地区税务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公开实效。二是强化监督保障,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三是加强系统协同,组织系统内政务公开培训及研讨交流,加强对税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提高税收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