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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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成文日期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 ||
发字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0-01-06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24号,邮编834700,电话:0901-6222552,传真:0901-6225334)。
一、概述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8年,紧紧围绕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主动加强本单位的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努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建设法治税务、廉洁税务和服务型税务部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对于税务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地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16条。
(一)税务行政权力公开情况
1.权力责任清单公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的公开。对前期已建立的权责清单、编制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流程图进行动态管理,并将调整后权责清单、编制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流程图进行修改,已及时发布。
2.税务行政许可公开。塔城地区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公开由自治区税务局统一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同时,各县(市)税务局在办税服务厅同步公开。塔城地区税务系统各办税服务厅均建立税务行政许可审批台账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公开税务行政许可受理、办理、审批等进展情况。
3.税务决策信息公开。目前未发生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征管改革、重大措施等事项的决策。
(二)税收政策法规公开情况
继续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主线,做好对涉及纳税人利益的各项政策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QQ群、微信公众号、上门宣讲、税企座谈会、门户网站等多渠道多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税务局制定的各项税收政策。多层次举办纳税人培训班,全系统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0场次,共计3868人次参加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增值税改革、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等相关内容。
(三)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情况
通过在办税服务大厅张贴机构改革公告、表证单书适用公告,更新导税资料,向纳税人宣传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和部分业务操作流程。通过门户网站涉税公告栏目更新2017年度塔城地区A级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各县(市)局在办税服务大厅中同步更新。通过门户网站、各县(市)办税服务大厅、政务大厅、当地电视台、报纸的欠税公告专栏、专题对辖区欠税企业基本情况及欠税金额进行对外发布公告。
为发挥稽查打击震慑税收违法案件行为的作用,加强税收违法案件的公开公告,通过门户网站、《塔城日报》向社会公开曝光了11期税收违法案件。在乌苏市开展主题为“诚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税收“黑名单”公布和联合惩戒宣传活动,50余家企业参加了此次活动。
(四)纳税服务公开情况
1.纳税人权利义务公开。在办税服务厅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办税服务事项,公布区局发布的办税指南,简化优化办税流程。公开税务行政听证、复议的税务机关名称以及申请程序、时限和相关资料等,便于纳税人寻求税收法律救济。
2.重大服务举措公开。在办税服务厅公开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办税服务厅服务规范、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在服务承诺制中对预约办税、延时服务等做了承诺。开展“风筝节”放飞“税务梦”税收宣传活动,热情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制作“环保税宣传手册”、“便民办税服务宣传”、“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知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税指南”等宣传资料进行发放,为纳税人解读大企业改革、便民办税等政策热点,普及税法知识,展示税务部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
3.办税服务公开。各县(市)局在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大厅张贴税收政策宣传海报、陈列税收宣传资料,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清单内容在办税服务厅、户外大屏幕上滚动播放;向纳税人发放宣传册页、悬挂宣传条幅;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短信等媒体媒介广泛告知,将宣传延伸覆盖到社会各个层面,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与舆论。
(五)机关自身建设公开情况
1.机构职能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全局概况、领导简介、机构概况、人事任免信息、纳税服务热线电话、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政府信息公开电话等信息。各基层税务局在办公楼内设置公开监督栏,将机构设置、人员信息、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对外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相关文字说明,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及时批复各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下达2018年部门预算,并按要求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3.涉税其他政务信息公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环境保护税全面开征等税收改革重点内容,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塔城地区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工作落实情况和政策措施文件、媒体解读等。3月31日前,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按月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每季度结束后,及时更新税收收入统计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进一步畅通网络邮箱、信函、传真等受理渠道,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地区税务局没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了一些实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升的地方:一是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还需不断充实;二是政策解读回应的方式还需不断创新;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还需增强。
2019年,塔城地区税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结合税收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力度,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三是定期开展社会调查,紧密关注社会舆论焦点,做好舆情监控工作;四是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快捷化;五是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税务人员培训项目,加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让群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税务部门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