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重大决策,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关于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新政发[2019]13号)文件精神,确保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到位,让纳税人和缴费人实实在在享受到政策红利,裕民县税务局对于应享受未享受的纳税人,第一时间落实,切实让每一位纳税人将减税红包装入口袋。
一是小组“第一时间”核实情况 。根据地区局工作要求,法制股在减税降费工作自查自纠,在《关于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新政发[2019]13号)发布之前对于“六税两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发现共有65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未享受50%额度减征“六税两费”,其中自然人共计61户,4户公司。印花税61户,房产税4户,城镇土地使用税4户。
二是领导“第一时间”研究部署 。对于我局存在的应享受未享受的情况,减税降费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向“一把手”汇报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工作,强调一定要让纳税人切切实实享受政策红利。召开减税降费退税推进会议后,针对此次发现应享未享的纳税人多为自然人,联系方式取得相对困难,经研究决定通过裕民县电视台公告方式通知纳税人前来办理退税。
三是股室“第一时间”辅导宣传 。一是对于此次我局发现问题,税源管理股在通知纳税人办理退税业务时,对于“减税降费”的各项政策继续进行面对面、点对点的辅导工作。二是在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的同时再次开展“减税降费”专题培训,让覆盖率达到100%。三是依托微信公众号、税企交流平台等多种方式向纳税人宣传“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确保每一位纳税人都了解最新优惠政策。